正文

第十四章 無限博弈(2)

科技想要什么 作者:(美)凱文·凱利


科技,想要擁抱生命,創(chuàng)造新的奇跡。

科技需要我們,但是,它要為我們提供什么?從它的長期發(fā)展中我們能得到什么收獲?

當亨利·戴維·梭羅在瓦爾登湖隱居時,一些工程師沿著通過其居所的鐵路搭建長距離電報線,他去探視這些工程師時,不禁自問,人類是否有足夠重要的手段確保他們的巨大努力不付諸東流。

溫德爾·貝里在家族經營的肯塔基農場里觀察諸如蒸汽發(fā)動機這樣的技術怎樣替代農民的人力勞動,對機器是否具有值得人類學習之處感到迷惑:“19世紀的人認為機器是精神力量,將為人類帶來福利。蒸汽發(fā)動機怎能造福于人類呢?”

這是一個不易回答的問題。技術元素的確是在改造人類,可是蒸汽發(fā)動機這種復雜技術會像人類自身那樣改善我們的生活嗎?是否有任何地方存在任何人類思想的物質化成果能夠為人們創(chuàng)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對上述問題,溫德爾·貝里可能認同的一個答案是,法律這種技術有利于人類進步。法律體系督促人們保持責任感,推動他們追求公正,約束不可取的沖動行為,培養(yǎng)誠信意識,等等。煩瑣的法律體系鞏固了西方社會的基礎,與軟件有相似之處。它是一組復雜的條款,寫在紙上而不是電腦上,工作速度慢,計算的對象是公正與秩序(理想狀態(tài)下)。所以,這里有一項技術對我們有益—不過實事求是地說,沒有任何事物可以使我們更加美好。我們不會因外力驅使而改善生活,但是可以接受外力產生的機會。

我認為貝里無法對技術元素的饋贈心存感激的原因是他的科技觀太狹窄了。他受困于冰冷的、硬邦邦的無親和力物品,例如蒸汽發(fā)動機、化學品和五金器具,這些物品將來會發(fā)展為更加成熟的事物,現(xiàn)階段也許是它們唯一不成熟的階段。從更廣泛的視角看,蒸汽發(fā)動機只是整體的極小部分,科技領域中那些具有生命親和力的形式的確能夠給我們創(chuàng)造進步的機會。

科技如何提升個人?只有通過為所有人提供機會,使他或她得以充分施展其與生俱來的獨特天賦的機會,接觸新理念和新思維的機會,選擇父母不曾選擇的道路的機會,自己創(chuàng)造新事物的機會。

我將是第一個作如下補充的人:這些機會本身—不置于任何背景下—不足以給人類帶來幸福,更不用說進步。機會在受到價值觀引導時最具效力。溫德爾·貝里似乎在說,如果某人具有精神價值觀,不需要科技也能獲得幸福。換句話說,他提出疑問,科技的確是人類進步絕對必需的嗎?

我相信技術元素和文明都植根于相同的自引式宏觀趨勢,所以我認為這個問題的另一種表達方式是:文明是人類進步必需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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