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4.最后的世族(3)

浩蕩兩千年 作者:吳曉波


從王莽為“五均六筦”所下達的詔書看,他對專營政策的理解是非常到位的。他說,政府要管制的都是一些人民日常必需,雖然價格很高也一定要購買的商品,也就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關鍵性產(chǎn)業(yè)”,這些產(chǎn)業(yè)國營化之后,就可以達到“齊眾庶,抑兼并”的目的。胡寄窗評論說:“在王莽以前,倡議經(jīng)濟管制的如管仲與桑弘羊,對管制政策的必要性都不如王莽講得透徹。”不過,后世的人們也都知道,所有推行計劃經(jīng)濟的人無不以“均貧富”和實現(xiàn)社會公正為口號,而實際上都是為了加強集權以及擴充財政收入。

與漢武帝時期的國營化政策相比,王莽的政策推出密度太大,計劃色彩甚至更加濃重。比如,在零售物價的管制上,到了無微不至的地步,《漢書·食貨志》記載,政府在規(guī)定的時間對各種商品進行分類定價,同一種商品以品質(zhì)的不同分成上、中、下三等,然后才允許商賈拿到市集上去銷售。這無異于用計劃之手完全地代替了市場的功能。

此外,王莽也仿效漢武帝的做法,任用一批商人來經(jīng)營“五均六筦”。他任命京城最出名的巨商王孫卿為主管市場的京師市師、漢司東市令,任命洛陽城里有“十千萬”資產(chǎn)的富商張長叔、薛子仲為納言士,在各地設置專營事務的官吏時,大多用的是當?shù)氐纳倘耍屗麄儺斀灰棕?、錢府丞等。由于缺乏鐵腕的監(jiān)督機制,這些穿著官服的商賈乘機與行政官員沆瀣一氣,虛設賬簿,掏空國庫,大肆牟取私利,最終的結局是,官府的錢庫沒有充實多少,卻弄得天下百姓苦不堪言。

在稅賦政策上,王莽也采用了臭名昭著的算緡之法,他宣布征收個人所得稅,所有從事工商業(yè)者,無論是養(yǎng)蠶的婦人還是縫補匠、算命看相的,都要向所在地的縣官自報所得,按十分之一的稅率繳納稅金,有敢不報者或自報不實者,全部沒收所得,并罰在官府做工一年。這一政策如何落實,史書不載,估計又是為某些官吏敲詐民間創(chuàng)造了無數(shù)的機會。

在“五均六筦”政策中,有一條是鑄錢國營化。在這一項改革上,充分展現(xiàn)出王莽改制的混亂和隨意性。

西漢自武帝以來,百余年間,一直通行五銖錢。王莽第一次改變幣制是在登基前一年,即公元7年的5月,他以周錢為藍本,增鑄貨幣,新幣分三種,各值五千錢、五百錢和五十錢,是為“大錢”。當時,國內(nèi)已經(jīng)呈現(xiàn)通貨膨脹的苗頭,新幣的名義價值遠遠高于舊幣五銖錢,于是民間私鑄之風大起,王莽下令禁止列侯以下私藏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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