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回(5)

美國演義(上冊) 作者:曹德謙


當時,富蘭克林根本沒有想到“獨立”一字,相反地,他是英帝國的崇拜者。正因如此,他特地送他兒子來英國上學。

有一次,查爾斯?普臘特勛爵在閑談中說:“你們殖民地人民雖然口口聲聲在說忠于英王,但我看你們遲早要背叛而鬧獨立?!备惶m克林馬上回答說:“在北美洲的人根本沒有這種想法,而且將來也不會去那樣想,除非你們方面做出實在太侮辱人的事?!彼€把英帝國稱之為“迄今為止人類的智慧所創(chuàng)造的最偉大的政治機構”。他在倫敦廣交朋友,多寫文章,到處游說,其生活真可算得上優(yōu)哉游哉。因此,1762年他回美時實際已成為一名頗為熱衷的親英派,而且他又是英王喬治三世的崇拜者。

但英國同殖民地的矛盾日益上升。特別是印花稅法,更激起了殖民地人民的憤慨。于是,富蘭克林于1765年12月再度抵倫敦,想排解困難。這一次,他不但代表賓州,而且還代表了其他三個州,所以英國人就開玩笑地把他稱之為富蘭克林大使。

大使的赴英任務原先只有短期打算,但當時倫敦與殖民地之間的關系已進入“山雨欲來風滿樓”之勢,富蘭克林不得脫身,竟一年又一年地拖了又拖,直至第二次大陸會議前夕。

正是:

思想隨景遷,未必定于一。

崇英本杰明,可舉反抗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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