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震驚世界,殘殺我同胞數(shù)額巨大,伴隨之強奸婦女、焚燒破壞、搶掠財物,無所不用其極,慘絕人寰,鐵證如山,舉世公認,不容否定。
日本現(xiàn)政府對南京大屠殺負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僅僅口頭上表示反省是不能接受的,必須進一步誠懇的道歉,并按國際法給予受害者應(yīng)有的賠償。
《虎口余生記》中,我所看到只是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暴行中的一小部分。到今天,經(jīng)過50余年收集資料和潛心研究,我認定南京大屠殺是無可爭辯的歷史事實。侵華日軍的罪惡歷史留在南京城里城外,那是在中國土地上,日軍帶不走,也毀滅不了,已在中國人民心中鑄成鐵案,不管日本右翼分子和某些政要如何耍賴狡辯,妄想一筆勾銷,血寫的歷史將永遠記下日軍的暴行。用生于東京而曾親身參加攻陷南京戰(zhàn)役的日軍士兵岡本健三的話說:“有人說未發(fā)生過南京屠殺事件,那是一派胡言。”
(一)30萬人以上被屠殺。
1937年12月13日,日本侵略軍侵占南京,進行了長達6周的殺、燒、淫、掠,慘殺我無辜同胞達30萬人以上。其中被集體屠殺并毀尸滅跡者有19萬多人;被零星屠殺,尸體經(jīng)慈善團體掩埋的有15萬多人。日本兵無任何約束地強奸輪奸婦女,很多婦女被奸后慘遭殺害。日軍到處放火,全市房屋有三分之一化為灰燼。他們還大肆搶劫,所到之處,十室九空,不論私人住宅或商店,公司庫房的財產(chǎn),金銀錢財,文物古玩,以至難民的糧食,醫(yī)院里的被褥,民間的牲畜等幾乎無一不搶。我們先看看日軍屠殺我同胞的罪行。
一、分散屠殺。
根據(jù)南京市臨時參議會1946年、1947年對南京大屠殺的調(diào)查、日軍在南京分散屠殺計2000余案,又據(jù)國民政府國防部審判戰(zhàn)犯軍事法庭1947年查證,被害者達15萬余人。(引自《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檔案》第137頁)
例證之一。
王芝如:日軍進城前,她家住在小荷花巷。侵華日軍在南京進行大屠殺時,她家留在中華門里新路口家中的9口人,有7人被日本兵殺害。那天,她隨丈夫帶著兩個小孩到難民區(qū)里避難,父親、母親、姑子、姑爺及5個小孩留在家中。原來打算到了難民區(qū),找到住處以后,再要她丈夫回去接她家里的人。誰知道日本兵進了城,聽說離開難民區(qū)有被打死的危險便不敢出來了。20多天以后回家一看,家里躺著7具尸體:父親、母親、姑爺被殺害了;大侄女(20歲),二侄女(18歲)和姑子活活被糟踏死了,最小的侄女被日本兵用刺刀戳死。7歲的侄女被戳幾刀昏迷過去;3歲的侄女被嚇呆。當時的情景真難于用語言所形容。
中山陵園管理處退休職工夏淑琴證實:王芝如是她舅母,侵華日軍進行南京大屠殺時,她們一個大門里住著兩家:一家是回族,4口人;她家有9口人。日本兵在很短的時間內(nèi),殺害了她們兩家11口人,鄰居家4口人。她家7口人,只幸存她和她的一個妹妹。她當時7歲,背上被戳兩刀,左臂被戳一刀,至今還有疤痕。
對于上述“例證之一”有必要用新發(fā)現(xiàn)的馬驥(又稱馬吉)的日記來補充。因為出現(xiàn)了有2個“13口人”,容易引起誤解:前者2家13口人被殺死11人;后者1家13口人全被殺死。所以不能重疊起來看成是一件事有關(guān)。該日記的新聞于1993年1月25日由《參考消息》報道:日本新書披露美傳教士目擊日記
南京大屠殺又一歷史證據(jù)
(路透社東京1月10日電)題:日本人閱讀南京大屠殺目擊者的記載:
日本士兵殺死了屋里所有13人,包括75歲的老頭,74歲的老太太,一位母親和她的3個年齡分別為16歲,14歲和11歲的女兒。在此之前,兩個姑娘被先后強奸3次,然后才用極其殘酷的手段殺死。
這是美國傳教士馬驥日記中的一段。馬驥是南京大屠殺的少數(shù)幾位外國目擊者之一。
馬驥的日記50多年來一直無人知曉,直到1991年人們才在紐約市郊馬驥兒子住所的地下室里發(fā)現(xiàn)了它。
后來馬驥日記作為日本作者潼谷次郎《南京事件目擊記》一書中的一部分出版。書中還有一些年邁古稀、當年幸免于難的中國士兵和平民的敘述。
該電訊說:日本軍隊占領(lǐng)南京后,日本人趕走了留守的5名外國記者,城里只剩下幾個外國人。馬驥等人在市中心建起了一個特殊避難區(qū),收容逃難的中國人并向他們提供食物和住所,那里很快就擠滿了人。
馬驥在日記中寫道:到12月19日,日軍隨意強奸殺人已成為司空見慣之事。他描述了一名站在他附近的中國人頭部中兩彈的情景:兩名日本兵如同殺了一只耗子一般無動于衷,一邊抽煙一邊談笑不止。
他也描述了大屠殺的情景:大批中國人被機關(guān)槍掃射倒下,成堆的尸體被焚燒。
馬驥的大部分時間在盡力阻止日本士兵強奸避難區(qū)里的中國婦女。馬驥還拍了4卷膠片,一共37分鐘。后來他把這些膠片偷偷帶出了中國,這些膠片也直到1991年才發(fā)現(xiàn)。(1993年1月25日《參考消息》)
例證之二
劉慶英,女,當年45歲,家住紅梅橋。
1937年12月13日,日本兵抱有明確目的挨門挨戶搜查,在她家里搜出她丈夫韓老六和她20歲兒子韓小斌及房東張老板的大兒子張老大、二兒子張老二。張老大因腳上長瘡,用紗布纏著;張老二手上有老繭;她兒子韓小斌和二張躲在一起。日本兵硬說他們是當兵的,張家兄弟倆當場被砍死在家門前;她兒子被日本兵共捅9刀:肚子兩邊各4刀,手臂1刀,又將重傷后的韓小斌拖到大門口,看他死了才放下。這時她丈夫韓老六也被日本兵抓到。他看到兒子慘死便往兒子的尸邊掙扎。惱了火的日本兵竟把他舉起,活生生地投入井里,接著又用大石塊往下扔,就這樣把韓老六連砸?guī)а退烙诰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