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念真
重寫一篇序,卻有寫墓志銘的感覺。埋葬的是自己的小說,或者,寫小說的自己。
最后一篇小說,就是收在這個集子里的《悲劇腳本》,是十六年前寫的。記得那年瑞芳楓仔瀨的礦場發(fā)生災變,聯(lián)副的痖弦先生要我寫一篇“小說”。
楓仔瀨災變現(xiàn)場的記憶猶新:搶救人員忙著接電加裝抽水馬達,現(xiàn)場燈火通明,老爸也跟去那兒幫忙,很沒有效率,可能也沒人理會地大呼小叫。礦務局一個官員跟記者說可能沒有什么生還的人了,“因為……”他說:“他們名字的筆畫都不太好。”
而,就在大約五十尺外,阻絕“閑雜人等”的紅色塑膠繩旁,一個奧巴桑卻絕望而認命地在為礦坑里的兒子燒腳尾錢。兒子的兒子跪在一邊,從制服的學號看得出是四年級,十歲吧,表情是一臉疑惑、好奇以及因為圍觀的人多而不得不撐出來的嚴肅、正經;當時正是薄暮,微雨,燃燒的冥紙隨風翻飛,火光時明時暗,是一個悲劇場面的絕佳氛圍。我本能地從包包里抓出相機,焦點放在奧巴桑的眼睛和下巴之間,等待她把冥紙放入火中,不得不移近身子時,臉部下沿便有足夠的光讓我按下快門。
等待中,奧巴桑不經意地看了我一眼。
只是不經意的一瞥吧,對我來說,卻就成了永恒的逼視。
那眼神極其復雜,像是禮貌的致意,像詢問、質疑,像埋怨,像咒罵、輕視、敵意……甚至哀求,或者,同情--同情這個正以“興奮”的心情企圖抓住自認為杰出的一剎那的無知的旁觀者。而,這個旁觀者卻正是出身自這個悲劇場景的自家子弟。
后來,我把相機收了起來,此后,直到現(xiàn)在,除了孩子,除了家庭生活之外,我不曾把鏡頭瞄向其他人。
幾天后,我寫了《悲劇腳本》這篇小說,因為解除了“虛構”之外,我根本無法掌握真正的情緒和文字進入真實的人間。
小說登出來的時候,我已經在中影上班了,從此與影像為伍,從此任何文字的終極目標都是為影像服務。
十六年后的現(xiàn)在,父親過世了,楓仔瀨的礦場早就不見了,相機的長短鏡頭都早已發(fā)霉了,機身雖然完整,但連卷片器都生銹失靈了……
而那個奧巴桑還在嗎?我常想起她的眼神。她大概永遠都不會知道,當年那么不經意的一瞥,卻讓一個人從此和他人生的一個階段永遠地告別。
《特別的一天》當初遠流要出版時拖延了許久,拖延的是我自己,理由正是那種已然決定告別,何必留下痕跡的心情。后來,是當時小說館的主編陳雨航把所有稿子收齊、打字、校對、編輯完畢拿到我家,我唯一要做的是寫一篇序,沒想到,我還是照延不誤,結果,是好友小野為我寫的,許多人都說他的序比我的小說好玩。我當然也這么覺得。
這回,遠流再度重出《特別的一天》,理由是什么我不知道,不過,我猜,大概是他們知道這個人要再寫小說已經很難了吧?干脆就用這本書做這個作者的告別紀念。如果是,我這個序就真的是墓志銘了--是留給自己的小說和曾經寫小說的自己。
銘曰:躺在這本書里的文字和作者一樣,面對可能的禮貌的致意,或詢問,或質疑,或埋怨、咒罵、輕視、敵意……或者同情,都只能無言以對--因為兩者都已經死了十六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