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 留學日本的指南10

中國人留學日本史 作者:(日)實藤惠秀


  

電信

電信符號

第二十八章  世界第一見[1]

此書可說是留學生的百科全書。由此可知當時的留學生所關心的事(譬如演說法、劍舞等)。與《指南》比較,成書時間僅五年之差,但可見留學生對日本的認識已大大增進了(例如以萬葉假名作為問題等)。

是書與《指南》頗有重復之處;今特引錄其第23章《東京之游學》,以供參考。

東京為日本全國之首都,百般施設,無一不備,真學問之淵藪、學校之中心也。故茍擬備一科一藝者,則不遠千里,無不年年歲歲,負笈而來。獨是東京固是絕好之修學地,而又為可恐之魔窟。種種誘惑擁于前后左右,為學生者,志操不堅,氣象不肅,鮮有不誤入迷途而墮落腐敗者。故游學者,要能一意貫徹其目的,不為外界所引,不見哂于鄉(xiāng)里,是所甚愿者也。

學  費

游學之主要物為學費。學費之豫算,亦隨其時物價之高低,及其學校之種類,不能一定。茲述其大體于下:

(一)月俸及下宿料  月俸,若在學校之寄宿舍居者,宿料與食料大抵一個月以六七元為率,又下宿料者,通常七八元以上,此外又有燈油金、炭金等開銷,約一二元之位。

(二)授業(yè)料  即每月之月謝,亦因其學校而異,大抵在一二元間。又官立學校中,一年之授業(yè)料有分為二期計算納之者。

(三)雜費  買書籍筆墨紙等金及其他之零用金等,每月三四元乃至五六元。此外設又因其學校所定之制服須仿造之,是為意外之費。

(四)一月之概算  合各項大抵一月十二三元至十六七元之譜。此乃不可減之費。又此外尚有入學金、桌椅及書籍等之購入費,鋪蓋汗衫襪鞋等之購入費,其他不時之費,不可不預為籌畫。

游學之期節(jié)

東京學校大抵從九月十一日之頃開始者多。四月開始者亦有之。

入學試驗

官立學校,則于每學年之終,試驗次年之新學生;又有因人員不足之時,行補充試驗者。皆招學生入學之試驗也。私立學校,則無論何時皆得入學。唯中途入學,程度差異,試驗時不及格,勢必降一學年,欲捷轉(zhuǎn)紆,反不若自始至終之為得也。

旅中之注意

日本教育尚未普及,小竊為多。于人眾之停車場尤甚。又汽車中,亦時有小賊扮為客人以行竊取者,須十分留意。所有時計及金銀等品物,藏之宜堅。掏兒惡漢,言之可驚也。

宿所之選定

既到東京,不可不早選定宿所。適于學生之宿所者,有學校之寄宿舍與下宿屋二種。前者學校之附屬也,后者市中為商賣者也。寄宿舍因附屬于學校,故其照應甚周到。下宿屋以無監(jiān)督,故所宿學生之內(nèi),往往有懦弱怠惰者?;氖鑼W業(yè)陷于墮落悲境,往往見之。甚至有一種下宿屋,不用主婦,不用下女,專以年輕女子以誑學生者。故諸君選下宿屋時,當求其嚴肅者投之,而后能正其志操,克己用功。

下宿屋最多之區(qū)域揭示于下;

本鄉(xiāng)區(qū)      下宿戶數(shù)      凡四百

神田區(qū)      下宿戶數(shù)      三百七十

芝區(qū)        下宿戶數(shù)      二百五十

麴町區(qū)      下宿戶數(shù)      一百五十



[1] 《留學生鑒》目錄。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www.afriseller.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