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國家競爭優(yōu)勢(22)

競爭論 作者:(美)邁克爾·波特


比起德國與瑞士的經驗,日本的做法特別具有參考價值。過去20年間,日本人因尼克松政府突如其來的貨幣貶值而受到震撼,其后接連兩次石油危機,還有近年來的日元升值,都迫使日本企業(yè)的競爭優(yōu)勢得以升級。此處的重點,并非政府應該采取企圖左右生產要素成本或匯率的政策,相反,當市場力量促使生產要素成本提高,或導致更高的匯率時,政府應該避免采取可將它們推回原點的政策。

執(zhí)行嚴格的產品、安全和環(huán)境標準

通過嚴苛的政府法規(guī)刺激、提高國內需求,也能促進競爭優(yōu)勢。嚴格的產品性能、產品安全和環(huán)境影響等標準,都將迫使廠商改善品質、提升技術,并提供能滿足消費者與社會需求的功能。放松這些標準,可能達到反生產力的效果。

當嚴格的標準擴散到國際時,會使得廠商在發(fā)展其他重要的產品或服務時,被視為扮演火車頭的角色。瑞典嚴格的環(huán)保標準,提升了許多其他產業(yè)的競爭優(yōu)勢,像阿特拉斯·科普柯公司生產的低噪音壓縮機,適合人口密集地區(qū),因為它對住戶的干擾最少。嚴格的標準必須搭配快速而流暢的立法流程,以免耗費資源導致延誤。

嚴格限制產業(yè)競爭對手間的直接合作

目前最普遍的全球戰(zhàn)略,是更多的合作研究與產業(yè)集團。人們認為,各競爭廠商從事“閉門造車”式的研究,會造成重復與浪費,應該通過合作努力以達成規(guī)模經濟,而且個別廠商也可能減少研究發(fā)展的投資,因為它們不可能通吃所有的好處。政府也很贊成這種直接合作的想法。在美國,《反壟斷法》開始修正,以容許更多研發(fā)方面的合作;在歐洲,大型計劃,如攸關信息技術的ESPRIT,涵蓋了好幾個國家的企業(yè)。這種思考的背后,則是歐洲各國政府的奇想。它們認為日本競爭力的崛起,似乎與日本通產省支持無數的合作研究計劃有關。這一點,其實是根本上的誤解。

其實,更深入地觀察日本的合作計劃,就會發(fā)現截然不同的結果。日本廠商參加通產省的計劃,目的是維持與通產省的良好關系,以保持企業(yè)形象,并阻擋競爭者異軍突起的風險,這些大多是防御性的理由。企業(yè)很少將最佳的研究人員和工程師送進合作研究計劃,反而在公司內部研究上投入更多。典型的情況是,政府只是提供有限的經費支持這項計劃。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 www.afriseller.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