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修正理念框架

這個時代的無知與傲慢:索羅斯給開放社會的建言 作者:(美)喬治·索羅斯


國際社會未能幫助這些國家實現(xiàn)轉(zhuǎn)型,我對這件事的看法從未改變。但由于之前的一些經(jīng)歷,我不得不對理念框架進行一些大的變動。從理念框架來看,開放社會和封閉社會互為替代方案。我吸取的教訓就是,封閉社會的崩潰不一定會帶來開放的社會,而可能會進入崩潰—瓦解的持續(xù)循環(huán)過程,循環(huán)過后還可能出現(xiàn)復辟或漸趨穩(wěn)定的狀態(tài)。

教條式的意識形態(tài)、極權政權、社會的瓦解以及國家的失敗,這些因素都對開放社會構成了威脅。政治學家斯蒂芬·霍姆斯(Stephen Holmes)曾經(jīng)在俄羅斯基金會工作過,他在一篇文章中說道:“俄羅斯教會了我們:弱勢政府也會對自由造成威脅?!边@個觀點頗有新意。在波普看來,極權政權是開放社會唯一的敵人。我原來的理念框架也認識到,過多的自由和目的的缺乏可能會激起人們對教條思想的渴望;但框架沒有意識到,封閉社會的崩潰不一定意味著開放社會的發(fā)端,而是意味著社會的進一步分裂。我不能再將開放社會和封閉社會當做互補的替代品,因此我必須變換思路。開放社會受到的威脅來自兩個方面:一是過分的自由、無政府狀態(tài)以及國家的失敗;二是教條思想、獨裁主義者,或是各種各樣的極權政權。開放社會逐漸在各式各樣的極端威脅中占據(jù)了一席寶貴的“中間地帶”。

這種建構與修改版的繁榮—蕭條理論相得益彰,后者曾被我用來解釋蘇聯(lián)體制的興衰歷史。開放社會是一種近似均衡狀態(tài),搖搖晃晃地在封閉社會的靜態(tài)非均衡與喧囂迷惘的動態(tài)非均衡之間徘徊。這里說的“均衡”指的是這樣一種情況:人們對現(xiàn)實的看法與實際情況是吻合的。近似均衡的地位高于遠離均衡。因為比起觀點和現(xiàn)實相差甚遠的情況,近似均衡狀態(tài)下的參與者能更好地應對現(xiàn)實。參與者可能不會同意以下觀點:人們往往更樂意被假象蒙蔽;但無論如何,與現(xiàn)實最為貼近的理解更有可能獲得最終的勝利。靜止非均衡、近似均衡和動態(tài)非均衡的三分法就好比水的三種狀態(tài):固態(tài)、液態(tài)和氣態(tài)。封閉社會僵化死板,而開放社會則充滿了流動、創(chuàng)造性和勃勃生機。這個比喻可能有點牽強,但卻異常生動形象。三分法比二分法復雜得多,當中還包括蘇聯(lián)解體留給人們的經(jīng)驗教訓。

如果我們必須摒棄開放社會和封閉社會的二分法,為什么還要用“開放社會”一詞描述自由式民主呢?正如前文提到的那樣,卡爾·波普將書命名為《開放社會及其敵人》純屬偶然。拋開偶然不說,“開放社會”一詞的意思是近似均衡的狀態(tài)。但“開放社會”比“近似均衡”更加通俗易懂;其實“自由式民主”一詞更加貼切。雖然“自由”一詞在民主政治中帶有一絲恥辱的意味,但是“自由式民主”這一術語在國際上的使用范圍卻頗為廣泛。和“自由”一詞不同,“開放社會”不用承受背負意識形態(tài)的負擔。我打算繼續(xù)堅持開放社會的理念,因為它背后蘊涵著重要的認識論觀點,就更別提我旗下的基金會以開放社會的名義發(fā)起的活動了。

開放社會的意義和自由式民主的意義大同小異,但開放社會還暗含著一個復雜的理念框架,但這個框架卻不是自由式民主的一部分。因為人類不完全的理解以及易犯錯的特性,開放社會尤其需要自由式民主,但是“開放社會”這個表述并沒有明顯體現(xiàn)出這種需求。我們只能通過陳述論據(jù)才能明確表達開放社會對自由式民主的需求。與此同時,“開放社會”一詞描述的是一種對外開放、兼容并蓄的社會,在這樣的社會中,商品、理念和人口都能自由流動。開放社會也是內(nèi)部開明的社會,這樣一種社會使得思想自由和社會流動成為了現(xiàn)實?!伴_放社會”作為描述性詞語,含義不說自明,但是開放社會背后蘊涵的認識論分析則有待解釋。為此,我在這里從頭至尾地回顧了開放社會的漫漫發(fā)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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