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們總結,還是自己的心態(tài)有問題,也許只是我們自己覺得,能夠給別人安排一個住處,是幫了他很大的忙,可對小男孩來說,并沒有那么重要。如果不能夠給他安排,他多花些錢住賓館,也不會無容身之處。他未必一定要對我們有多感激。
這也是正常的,有可能是我們把自己做的一些事放大了。這樣反而容易誤會別人。
無論怎么樣,我們對一個人的好,出于自己當時的意愿,自己愿意去幫助他,很自然地做出來之后,要學會忘記。
忘記不是為了利他,而是為了利己。
當我們對一個人有所期待時,情緒就被對方所綁架,而當對方沒有給出你所期待的回報的時候,內心就容易產生一些后悔的情緒。后悔自己當初為什么幫他,后悔自己當時不明白對方是個怎樣的人。
這些“后悔”的心情,對自己的傷害是最大的,它會消磨掉一個人的自信,和一個人作決定時的堅定。
一句話回味
不是這個社會人情冷漠,而是我們不夠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