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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第四部):劉備入川》七、黃忠之箭(7)

三國(第四部):劉備入川 作者:(日)吉川英治


當(dāng)日,劉玄德頒布了約法三章,并向當(dāng)?shù)氐陌傩諒V為布告:

不忠不孝者斬;

盜竊者斬;

奸淫者斬。

此外,還宣示了施政的方針:有功必賞、有罪必罰。

這日,劉玄德正忙于政務(wù),關(guān)羽領(lǐng)著一名壯士進來了。

“這位是誰?”劉玄德問。

關(guān)羽朝身旁跪拜在地的壯士說道:“這位就是劉皇叔??焐锨皢柡蛞宦暟?!”

壯士一面行叉手之禮,一面仰起頭來。只見他朱面大唇,濃眉秀鼻,相貌堂堂。

“這位就是我向你提起過的魏延。此次幸賴有他,其功至偉啊,主公善政之初,真應(yīng)該好好謝謝他才是!”

劉玄德一拍大腿:“原來你就是勇救黃忠、率先打開長沙城門的勇士魏延呀!真不愧有武士風(fēng)骨,理當(dāng)重重有賞!”并將魏延恭敬地請至階上。

正在這當(dāng)口,有人突如其來地叱罵道:“不義之人!休要玷污了臺階!”

眾人一驚,回頭瞧去,卻是孔明??酌髯呦騽⑿?,毫不留情地數(shù)落道:“想不到像魏延這種人,主公竟還要賞賜他!他與韓玄原本無冤無仇,況且一朝食其祿便一朝為其臣,理應(yīng)忠君報恩,豈可食其祿而殺其主,居其土而獻其地?——雖然對我軍來說,確是幫了大忙,可是以天下的法道觀之,則是不忠不義,不可饒恕的!主公若是不將他斬首示眾,以昭公理,只恐此地的百姓難以信服啊!”

孔明說著,便喝令刀斧手將魏延推下去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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