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債》第二章 以物易物的謬誤(2)

債:第一個5000年 作者:(美)大衛(wèi)·格雷伯


為什么會出現(xiàn)這種差異?

部分原因在于證據(jù)的性質(zhì):硬幣易于保存,在考古出土的文物中總能找到它們;而借貸合約并不能留存下來。但是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對于經(jīng)濟學家來說,信貸和債務的存在通常會讓他們沒面子,因為你不可能假裝認為人們借入和貸出貨幣的行為完全出于“經(jīng)濟”動機(例如,從經(jīng)濟學角度來看,把錢借給陌生人和借給自己的堂兄弟沒有任何差別);因此,在一個完全抹去了放貸和債務的空想世界中開始貨幣的故事,就顯得比較重要。在我們借助人類學研究工具重建真實的貨幣歷史之前,首先需要弄清楚傳統(tǒng)的歷史錯在何處。

經(jīng)濟學家對貨幣功能的定義通常有三種:交易媒介、價值尺度和價值儲藏手段。所有的經(jīng)濟學教科書都把交易媒介定義為貨幣最重要的功能。下面這段節(jié)選,出自凱斯(Case)、法爾(Fair)、加特納(G?rtner)和海瑟(Heather)編著的《經(jīng)濟學》(1996年):

貨幣對于市場經(jīng)濟的運轉(zhuǎn)至關(guān)重要,你可以想象一下沒有貨幣存在的世界將是怎樣的情景。貨幣經(jīng)濟的一種替代方式是以物易物,人們用商品和服務去交換其他的商品和服務,用這種方式取代通過貨幣媒介進行的交易過程。

以物易物體系如何運作?假設(shè)你早餐想吃羊角面包、雞蛋和橙汁,在以物易物體系中,你不能走進商店使用貨幣購買上述物品,而需要找到擁有這些物品并且愿意交易它們的人。同時,你必須擁有面包烘培師、橙汁供應商和雞蛋賣家想要的東西。如果你可以用來交易的物品是鉛筆,但面包烘培師、橙汁供應商和雞蛋賣家并不想要鉛筆,那么擁有鉛筆對你想達成的交易就沒有任何意義。

在以物易物體系中,交易的發(fā)生要滿足需求的雙重匹配。也就是說,為了使交易完成,我不但需要找到一個人,他擁有我想要的東西,同時那個人也必須想要我擁有的某種東西。在相對簡單的經(jīng)濟環(huán)境中,當交易物品的種類較少時,想要找到交易對象并不難,這種情況下人們經(jīng)常使用以物易物交易。

接下來的一個觀點其實是有問題的,但它采用的表達方式太過模糊,以至于很難將其證偽。

在一個復雜的社會中,交易物品種類非常多。如果采用以物易物的方式進行交易,工作量將變得非常龐大,令人無法承受。想象一下你走進商店購物,努力尋找出售所有你需要的物品的人,同時這些人也恰好需要你能夠提供的交換物品,這有多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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