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笨蛋!重要的是邏輯!》3.14 特殊抗辯

笨蛋!重要的是邏輯! 作者:(美)梅森·皮里


我們正在聊天,卻被周遭的聲音打擾

“特殊抗辯”包含了雙重標準的應用。即使一般的證據(jù)與論證規(guī)則適用其他情況,但特殊抗辯的謬誤規(guī)定了某些例外情況應該特殊對待。這個謬誤通常發(fā)生在:發(fā)言者要求以更不嚴格的標準去對待他所擁護的理由,而原先的標準則適用于別處。

我們正在談話,卻被周遭聊天的聲音打擾。(看看誰在說話。)

特殊抗辯是錯誤的來源。如果不同的標準套用于特定的情況,我們將需要更多證據(jù)而非我們所喜歡的方式去判斷事情的真實性。一個否定他人說法的標準,同樣也會否定我們自己的說法。如果我們獲得特別待遇,我們又有何正當性去阻擋其他人的合理性?論證要以一般規(guī)則進行,而例外必須合理。

雖然一般的情況下,侵犯他人隱私是錯誤的,但對記者而言卻是合理的,我們是為了公眾的需求去做這些事。(就算我們私底下賺了很多錢。)

特殊抗辯有時又被形容為“神職人員的特權(quán)”,因為中世紀教會擁有審判神職人員的特權(quán)(即使犯了民事罪)。這個“神職人員的特權(quán)”,正是特殊抗辯所尋找的——在不同法庭中受審的權(quán)力。

當案例在普通法院無法得到很好的結(jié)果時,通常會求助于特殊抗辯。面對觀點與證據(jù)的沖突,科學家會改變他們的觀點。片面辯護者,就像是社會科學家,寧愿改變證據(jù),以顯示為何一般的標準不適用于他們的特例。許多時候,正是這個原因的至高重要性要求證明特殊標準的正當性。

通常我會反對在公共場合隨地吐痰,但全球暖化的問題是如此恐怖……(類似的議題還有:氟化物威脅、星期天交易與讓狗裸體,都取決于你對這些議題的感覺有多強烈。)

在個人層面上,我們常常嚴以待人寬以律己,因此在行為上我們傾向于譴責他人,而創(chuàng)造原諒自己的理由。我們可以因為緊急所以插隊,但其他人卻不可以。我們的沖動性購買也歸因于急迫性,但其他人不能有借口;我們的沖動性購買是因為有正當?shù)男枰?,而在其他人身上就叫做敗家。為自己辯解的標準,同樣也可用來為我們的團隊、團體、城市與國家辯解。

當使用特殊抗辯來解釋自己的角度時,你需要注意,你提供似是而非的理由支持一般規(guī)則的例外情況,并非僅僅因為你涉入其中,總還是有公眾利益的特殊情況要考慮。

比起其他男生,我是第一個承認燒掉學校是錯誤的行為,但麥可極度緊張,就跟一般聰明人一樣……(聰明的人會遠離縱火,如同遠離謀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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