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我第一次被囚禁時,我想著,如果我有機會成為一名位高權重的官員,我絕不可以對任何人做出這種事情。當你軟弱無力的時候,你會試著想象當自己和那些羞辱你的人一樣掌權時,會如何表現。什么是你所能施展的最大權力?你想到的不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你過于卑微渺小,以至于翻轉這個權力關系對你來說根本不可能、根本無法想象。情感上,更有可能對自己說的是,不管我怎樣身受重創(chuàng),我還是比他們優(yōu)越—我的行為準則和價值比他們更高尚,我的信仰深度為他們無法企及,我才是真正的人類,我為正義而戰(zhàn)、我為自由奮斗,我永遠不會變成他們那種樣子。某種程度上,慈悲為懷的信念,而非殘忍的以暴制暴,賦予我一種道德上的勝利,讓我能夠堅強地走下去。數年后,當我在記錄我被汽車炸彈攻擊并失去一只手臂的經驗時,我發(fā)現我不斷重復的一個句子是“這將是我溫柔的復仇”:如果在我的汽車上埋置炸彈的兇手,在莫桑比克的法庭上被起訴但卻因證據不足而獲得釋放—我寫道—這將是我溫柔的復仇,因為我們將生活在法治之下。讓所有南非人民都獲得自由,遠比將單獨監(jiān)禁與酷刑折磨施加于那些曾如此對我們的人身上,更屬有力的復仇。以牙還牙意味著,我們將變成他們的同類,變成幫派分子、騙子和暴徒。雖然是為了更加高尚的目的沒錯,但最后我們就會和他們淪為一丘之貉,只比他們更加有權力而已。我們的靈魂會像他們的靈魂,而我們的兇殘也將和他們的兇殘無所區(qū)別。
最荒唐、最離譜的是,我們明明極力反對恐怖主義,卻被當成恐怖分子來處罰。從1960年代晚期到1970年代早期,到處都是“主義”。資本主義、社會主義、帝國主義、斯大林主義、托洛茨基主義—只有社會民主(social democracy)沒有落入這種主義的窠臼。而其中一種因為與我們的理念背道而馳而被我們摒棄的“主義”,就是恐怖主義。以暴力還諸種族隔離所施加的暴力,它就是不對??植乐髁x采取一種會傷及無辜的暴力手段,加害于所有恰好身在特定團體、種族、社群之中的平民百姓。這是完全欠缺政治理性的,并完全與我們的理念對立。我們對抗的目標是一套白種人至上的體制,而不是對抗一個種族。而此宗旨在我們的講臺和文獻上不斷三令五申,我不會說它是陳腔濫調,但確實是不厭其煩地被反復宣講,仿佛成為我們的抵抗運動的某種禱文。長年以來,我們篤信非暴力路線。這一部分是為了避免發(fā)生種族間的流血沖突,這很可能會造成永遠無法愈合的傷口;建筑物你可以毀掉又重建,而一旦受創(chuàng)的是心靈,悲憤怨懟將世代相傳,難以平息復原。因此當所有的和平示威都被禁止而我們的運動最終走向武裝反抗時,我們仍不考慮任何形式的恐怖主義。
因此,盡管當時世界各地的運動都紛紛制造轟動的劫機事件以引人注目,而許多非洲人國民大會的年輕成員都在質問,為何我們的運動領袖不效法相似的做法,但我們的領袖始終表達堅決的否定。不只是因為我們的代理主席奧利弗·坦博(Oliver Tambo)也會搭飛機旅行,或其他乘客中也會有支持我們使命的人。也不只是因為,這會讓我們這場分明是光明正大的奮斗,這一場對抗種族隔離、對抗制度化的種族主義的抗爭,被當成僅僅是兩個敵對種族為了權力和茍活所展開的斗爭。一個讓我們念茲在茲、不敢或忘的大問題是:我們真正的敵人是誰?不是某個種族,也不是特定的群體,違背正義的體制才是我們的仇敵。當我們以暴力來挑戰(zhàn)這個違背正義的體制時,針對的對象一定是這個體制的實際權力和宰制結構,而非平民百姓。而我確信,使奧利弗·坦博和其他非洲人國民大會領袖嚴加擯棄恐怖主義的深層理由是,他們不愿意我們也滋生出恐怖分子式的靈魂??植乐髁x對那些奉行它的人會有什么影響呢?他們會變成什么樣的人呢?你如何能自詡為自由斗士卻不分青紅皂白地濫殺無辜呢?我相信這是我們的基本道德原則,有時會明白宣示,有時則是每個人心底的默契。而此人道精神不僅沒有讓我們變得不堪一擊,反而還讓我們越戰(zhàn)越勇。它在非洲人國民大會之中構成一股強勁的力量,將我們團結起來,使我們得以一路挨過流亡海外的三十年,未曾經歷劇烈的紛爭或分裂。相較之下,當時其他的海外反抗運動幾乎都四分五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