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丁玲傳》 爭一個共產黨員的名分(1)

丁玲傳 作者:李向東 王增如


1979年6月8日,丁玲對中國作協(xié)的復查結論提出保留意見。她說,結論第一項歷史部分說“應維持中央宣傳部1956年10月24日《關于丁玲同志歷史問題的審查結論》”,對此“我不能同意”,“1940年在延安,中央組織部陳云同志親自主持,任弼時同志親自審查了我的這段歷史,作了書面結論,認為沒有問題,結論經過毛主席審批。1943年我在黨校補充交代的一點事實,沒有推翻我過去交代的事實,也不曾改變事情的性質;沒有根據(jù),也沒有理由以這一補充交代來否定或修改1940年中央組織部的正確結論”。她“再一次請求組織上根據(jù)歷史事實”,“確認1956年10月24日中央宣傳部《關于丁玲同志歷史問題的審查結論》不能成立”,“確認1940年中央組織部所作的結論是正確的,應該維持這個結論”。

中央宣傳部1956年10月的審查結論認為:丁玲“在敵人面前屈服,向敵人寫了申明書。這種行為,實際上是一種變節(jié)性的行為”,“她的錯誤性質,是屬于在敵人面前犯過政治上的錯誤”。

丁玲已經感覺到歷史問題結論的復雜性,她又找了中宣部廖井丹副部長。廖井丹說,“歷史結論根本不需要重做,就是1940年的(結論),因為中組部并未提出問題。而全部只是作協(xié)鬧了些名堂,其中1956年的結論,是沒有經中組部批了的。他說已經決定歷史(問題)由中組部處理,叫我們放心。我們可以經常催催就行了。”

但是中組部的意見也非如丁玲所愿。8月3日下午,中組部干審局兩位同志約丁玲談歷史結論,陳明在當天日記中說:“他們仍維持中宣部1956年的結論。我們表示不同意,應恢復1940年的結論,將再寫材料申述?!?月7日丁玲又給中組部寫了申訴材料,8月13日陳明日記說:“我有一個感覺,我們是在路線斗爭中的戰(zhàn)敗者、幸存者,不是戰(zhàn)斗英雄。”

丁玲不同意歷史問題結論,掌權者就不給她恢復黨籍、戶籍和工資待遇。

6月20日,戈揚、張鳳珠來通知丁玲,第四次文代會計劃在7月舉行,要她作一發(fā)言。丁玲第二天致函“張僖同志并請轉作協(xié)黨組”,要求盡快恢復組織生活,“像1958年以前的兩次文代會一樣,明確地是以共產黨員作家的身份參與會議。因為既然我的歷史問題已經澄清,不存在敵我性質的問題,‘丁陳反黨集團’根本不能成立,右派屬于錯劃,改正結論中決定恢復我的黨籍和行政級別,恢復我的政治名譽,那末便應該如此。只是現(xiàn)在我的改正結論中關于歷史部分尚在重寫。對此,我已在今年6月8日呈交的書面材料中再次申述過我自己的意見,希望能得到你們的考慮、采納和及時處理,俾能早日恢復我的組織生活”。

6月24日丁玲再次寫信,抬頭是“中國作協(xié)黨組并轉報中宣部”,要求確認自己以共產黨員身份參加文代會。兩次寫信都無回音。

6月底,出席全國政協(xié)五屆二次會議的丁玲接到通知,要她參加政協(xié)第33組的黨員會議。丁玲將信將疑,走進會場時她問召集人周而復:“我沒有走錯地方吧?”周而復熱情地回答:“你沒有走錯,就在這兒?!敝芏鴱秃髞砘貞浾f,第33組是一個大組,以文化界人士居多,大多數(shù)是粉碎“四人幫”以后才站出來的,我擔任組長,“根據(jù)這個組的黨員名單,她被通知出席一次黨小組會?!弊尪×岢鱿瘯h不是周而復個人的決定,政協(xié)會議已經確定了她的黨員身份。會后,丁玲激動地寫出《“七一”有感》:“黨啊,母親!我回來了,今天,我參加了政協(xié)黨員會。整整21年了,我日日夜夜盼望著這一天?!币晃挥浾邅聿稍L時見到此文,拿去發(fā)表在7月1日《北京日報》上,中國作協(xié)頗為不滿,說是向他們施加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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