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參謀總長(2)

陳誠新傳 作者:史玉根


1946年年底,國民黨在南京召開制憲國民大會,制定中華民國憲法,選舉中華民國總統(tǒng),中共及民盟等民主黨派強烈反對和抵制,國共關系全面破裂。蔣介石一意孤行打內戰(zhàn),使美國政府大為不快,原來答應的美援大打折扣,最后干脆停止了軍援。

陳誠在三人小組的言論及態(tài)度十分強硬,以至他看到馬歇爾在“離華文告”中稱“雙方極端分子”的字眼時,懷疑自己就在其列。不過,眼看生靈即將涂炭,陳誠的內心也十分矛盾。

據杜偉回憶,大戰(zhàn)在即,他曾勸陳誠去說服蔣介石停止內戰(zhàn),否則人民太痛苦了。陳誠說:“蔣只聽馬歇爾的,我不能阻止,即使講了也是無益的。蔣已箭在弦上,不得不發(fā)?!倍耪f:“恐怕人家都會懷疑你在從旁推波助瀾?!标愓f:“我胃病很重,苦頭還沒吃透,看來還得再作惡幾年才能了事。”

國防部長的職權是決定軍事國防政策、指示方針。至于具體執(zhí)行有關實施方案、軍隊的指揮與作戰(zhàn),則完全由參謀總長負責。按說參謀總長的職權就是指揮全國軍隊作戰(zhàn),但實際上,陳誠很多時候也只是替蔣介石打雜。蔣往往直接插手,指揮下面的軍隊。但作為參謀總長,陳誠對這場內戰(zhàn)的發(fā)起,仍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按照美國的指揮程序,國防部和參謀總長都歸總統(tǒng)直接領導,國防部長地位比參謀總長高,參謀總長負責軍隊指揮與作戰(zhàn),權力相當大。而當時國民政府實行的是五院制政體,國防部屬行政院領導。蔣介石作為政府總統(tǒng),不能直接指揮總參謀長。不過,他采勸變通”手法,將國防部、參謀總長、戰(zhàn)略顧問委員會、保密局等都列為總統(tǒng)直接指揮單位,國防部部長有通過參謀總長對其下屬部門間接指揮的權利。這樣一來,陳誠的參謀總長實際上與國防部長平起平坐。

陳誠表面上十分推崇白崇禧,他公開表示:“國防部長有權,參謀總長有能。如無國防部之動員令及預算,參謀總長不能指揮一個兵,動用一文錢?!睂嶋H上,白崇禧幾乎都被架空了。

1946年10月,在一次秘密軍事會議上,蔣介石稱要在“5個月內打垮共軍”。而陳誠更是大放豪言,在回答記者問時宣稱:“只要3個月就可以完全以軍事解決問題?!?/p>

就1946年下半年和1946年春的軍事形勢而言,蔣介石確實掌握了一定的主動權。從6月進攻中原解放區(qū)開始,蔣軍對解放區(qū)實施了全面進攻。人民解放軍避其鋒芒,以退為進。1946年春,在全面進攻收效不佳的情況下,蔣軍又發(fā)動了對陜北和山東解放區(qū)的重點進攻。3月,胡宗南部占領了延安空城。蔣軍的氣焰達到了頂峰。

這段時期,陳誠幾乎有三分之一的時間,都在各戰(zhàn)地間往來奔走,傳達指示,撫循士卒,策劃部署。看一看他的行程路線圖,就可知他的忙碌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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