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記憶中的陰影(6)

生命中的兵團 作者:朱維毅


“張政委找來團醫(yī)院的院長鄧新華,兩人聯(lián)手來調(diào)查。他們找來那個醫(yī)生談話,也不知用的啥辦法,僅用了半天時間,那個犯罪嫌疑人就跪地坦白了,交待得還挺詳細。然后由鄧院長和另一名女醫(yī)生拿著嫌疑人開的診斷書,帶那個被害女知青去齊齊哈爾市的大醫(yī)院復查。結果證明,女知青遭受了性侵害,當即入院治療。團里對復查結果嚴格保密,對誰都不說。

“這個醫(yī)生是團里的職工子弟,曾被選派去上海醫(yī)院培養(yǎng),本身不是黨團員。團黨委常委會討論后認為,案子證據(jù)確鑿,本人供認不諱,定性為殘害有婦女病的女知青罪,性質(zhì)嚴重,手段惡劣,移交甘南縣司法機關處理,建議判處有期徒刑8 年。

“一周后,甘南縣來人持逮捕證抓走了犯罪嫌疑人。不到一個月后,判決書發(fā)到了67 團:被告被判處有期徒刑10 年,比團里報的還多了兩年。被告乖乖去監(jiān)獄服刑。據(jù)參加法院審判的團保衛(wèi)股洪股長回來說,被告在最后陳述時痛哭流涕,還請求法院判處他死刑。

▲知青告別親人到達兵團。左圖中那位身材瘦小的母親看望車上孩子的眼神,折射著家長對孩子遠走邊疆的不安。右圖是典型的兵團迎接新人的場面。對于這些令父母牽腸掛肚的城市女孩,兵團有責任讓她們的人格和尊嚴不受侵害,特別是在視“婚前性行為”和“非婚性行為”為道德大忌的當時社會。

“從團里的工作來說,培養(yǎng)出一個醫(yī)生不容易,但他觸犯了法規(guī),必須嚴懲。這個案子從發(fā)案到結案也就不到兩個月的時間。我們67 團的現(xiàn)役軍人沒有在生活作風問題上倒下一個,團黨委的嚴格要求和辦案效率起到了很大作用。反腐就是這樣,需要有震懾力。十個人腐敗,你只有抓出一個的本事,腐敗就有百分之九十的失查率,那還能不亂?我對張政委辦案的本事佩服得五體投地。”

那么,知青作為兵團反腐的旁觀者,這些問題是怎樣呈現(xiàn)的呢?

從下面節(jié)選的陳述可以看出,他們只能談論看到的、聽到的和感覺到的,卻無法對全局的情況做出判斷。這樣很容易給人造成一個印象:這種問題在兵團無處不在。這樣的結果是不是值得當年的兵團反腐者們反思呢?

68 團的上海女知青史倍放說:“我們團也發(fā)生過女知青受迫害的事。有個女孩子和一個老職工司務長一起出去辦事,路上被司務長強奸了,因為她反抗,頭都被踢腫了。司務長走后,她在半昏迷狀態(tài)下取出自己的紅圍巾揮動,被路過的車輛發(fā)現(xiàn)。事后那個司務長受到嚴厲制裁。”

16 團的天津知青于寶深說:“我們工程連的殷連長曾經(jīng)到北京接過知青,姜昆就是他接來的。他人比較‘左’,責任心強,為培養(yǎng)知青費了不少心。為了教育知青不要抽煙,他居然自己還戒了煙。后來有個北京知青告了他,說他有奸污女知青的行為,查清楚以后,他被判了幾年刑,我返城的時候他已經(jīng)出來了。這樣的人不能再帶知青了,團里給他安排了別的工作。”

54 團宣傳隊的北京知青劉寧說:“我們團長是戰(zhàn)斗英雄,威風了半輩子,最后栽在了男女作風問題上,鬧得盡人皆知。我們在宣傳隊時經(jīng)常偷偷學他說話:“‘哪兒的青年啊?上海的?晚上來俺辦公室談談吧!’”

68 團的天津知青孫志強說:“中央在1973 年下了21 號文件,要清查下鄉(xiāng)女知青受性迫害的問題。都是迫害嗎?同樣的表現(xiàn),有的女知青3 個月就入團了,為什么?還不是有交易!同意領導非分要求的人上郵局、商店、信用社,不同意的上采石連、送飯養(yǎng)豬。”

4 團的天津知青扈其澤說:“我們的第一任連長姓趙,是個留大胡子的‘66.3’轉業(yè)兵,少數(shù)民族,他對有姿色的女人都不肯放過,特點是‘5 分鐘完事兒’。這家伙先后搞了5 個女知青,外帶3 個職工家屬。事情敗露后,團里開會批他,他抽著煙一言不發(fā)。審查期間團里撤了他的職,讓他趕馬車,把受害的女知青都調(diào)走了。審查結束后,他被判刑勞改。此人現(xiàn)在已經(jīng)死了。”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www.afriseller.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