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來品評胡適的婚姻,替他惋惜、叫屈的人,都是男性。從他們的眼光看來,這簡直是“鮮花插牛糞”的顛倒版。他們鄙夷江冬秀是個“纏腳村姑”、“粗鹵”、“不懂英文”、“相貌平平的小腳女子”。④其實,他們何止看不起江冬秀,甚至有胡適學者侃侃而言說韋蓮司長得并不怎樣!同樣地,他們也常為留美時期的胡適心有戚戚焉,認為他之所以會接受他與江冬秀的婚約,完全是因為不忍傷母親的心,其結果是使自己成為“吃人的禮教”下的祭品;說他當時為傳統(tǒng)中國婚姻制度所做的辯論,是“甜檸檬”心理作祟;而且認定他在文章與詩詞里肯定自己這樁婚姻的言辭,都是“自我安慰”、“自我欺瞞”。①江冬秀誠然是“村姑”,但笑她是“村姑”的人,都忘了一個簡單的歷史事實:以當時的時代背景來說,大部分的男留學生也是不折不扣的“鄉(xiāng)巴佬”。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他們搭郵輪橫渡太平洋到美國的經驗,并不亞于劉姥姥進大觀園。為了避免被美國移民官員誤認為是“排華法案”所禁止入境的華工,當時的留學生大都是坐頭等或二等艙。由于餐費是包括在船費里,菜單雖然看不懂,反正不吃白不吃;于是,“我們只好從菜單天字第一號吃起,一直吃到點心為止。我們先吃清湯。吃了清湯,再吃混湯。吃了魚,又吃蝦。吃了豬排,又吃牛排。吃了家雞,又吃野雞。吃了蛋糕,又吃冰淇淋。吃了茶,又吃咖啡。”②
① Williams to Hu, April 23, 1915
② Hu to Williams, May 11, 1917.
③ Williams to Hu, May 14, 1917.
④ 《夏志清先生序》,唐德剛,《胡適雜憶》,10, 20 頁;朱洪,《胡適與韋蓮司》,59 頁。
研究胡適的專家里,只有唐德剛能以詼諧的筆調、自嘲(self-mockery)的胸襟,了無痕跡地點出了“鄉(xiāng)巴佬”、“村姑”其實只是相對性的觀念和形象。1950 年代初,唐德剛第一次在紐約見到“胡適之的小腳太太”。江冬秀讓他這個“農村牧牛兒”,想起了家鄉(xiāng)里,從祖母、姑母到表姑母、表姨母等等,多到可以“排出一兩連老太太兵”的“小腳、中腳、大腳”。“那些‘小腳’在我看來并不十分‘丑陋’或‘落伍’。相反的,那是孩子心目中溫和慈祥的象征。”③不管唐德剛是否真是“農村牧牛兒”,他點出了一個大家常忽略的事實,那就是:早期的男女留學生,在中國當然有貧富、城鄉(xiāng)之別,但初到美國,大家都是“村姑”或“鄉(xiāng)巴佬”。換句話說,“鄉(xiāng)巴佬”、“村姑”是相對的形象觀念。所不同的是,那出過洋、鍍過金的“鄉(xiāng)巴佬”,搖身一變而成“尖頭曼”(gentlemen)。再回首,那沒喝過洋墨水的“村姑”看起來就更土氣不堪了。就以胡適來說,他是大清帝國崩潰前夕,第二批拿庚子賠款到美國留學的。他們這批在1910 年放洋,由外務部官員兼游美學務處會辦唐國安——后為清華學堂第一任校長——率領,“校長”連同七十名學生,
① 周質平,《胡適與韋蓮司:深情五十年》,35-44 頁;周質平,《胡適與趙元任》,《胡適叢論》,168-170 頁。
② 陳鶴琴,《我的半生》(臺北:龍文出版社,1993),78 頁;又請參閱張忠紱,《迷惘集》(香港),44 頁。
③ 唐德剛,《胡適雜憶》,182-183 頁。
各個頭上都拖著一根辮子,浩浩蕩蕩地前往美國。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