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黃金作證 1

你有罪 作者:劉真


李觀瀾沒有向蘇采萱透露劉黎雄對他說的話,只說明他要重新啟動肖景輝的案子,問采萱是否還有辦法找到更多的有力證據(jù)。

蘇采萱瞪起眼睛問他:“為什么?和市委頂著干,就算你不想升官,我還想保住飯碗呢。”

李觀瀾笑嘻嘻地說:“你不是為了飯碗罔顧正義的人,恰好我也不是,所以我們才能合作得這樣愉快。”

蘇采萱說:“合作愉快?有過嗎?我怎么不大記得。”

李觀瀾說:“我暫時不能向你說明詳細(xì)情況,但是可以保證,你一定不會因為這起案子丟了飯碗,我是拿著尚方寶劍來的。”

蘇采萱從李觀瀾的語氣中聽出事關(guān)重大,就不再和他逗悶子,說:“好吧,我就同意和你淌一淌這趟渾水。說實話,我對這起案子也有懷疑,一個區(qū)國土局長不明不白地死亡,市委又采取了那種曖昧的態(tài)度,簡直是在侮辱我們的智商。”

李觀瀾說:“可僅是懷疑沒有用,我們必須有鐵證。”

蘇采萱打開一扇柜子門,取出一個證物袋,說:“也許我們可以問它要答案。”

李觀瀾說:“這里面裝的是一件衣服?”

蘇采萱說:“不錯,限量版阿瑪尼西裝上衣,市價三萬五千元,是肖景輝墜樓時穿的,我在驗尸時,覺得這衣服和他一起燒了怪可惜的,就給扒了下來。”

李觀瀾說:“難為你有心,你想從衣服上提取指紋?”

蘇采萱說:“談何容易,從衣服上提取指紋是法醫(yī)的瓶頸,做衣物的材料,像是棉布、尼龍、聚酯和滌棉,通常檢測到的指紋都是空印或者輪廓,可以看出指印的痕跡,但看不清具體的紋路,沒有物證價值。退一步講,就算是可以找到指紋,你怎么知道是什么時候留下來的?朋友或同事之間互相拍拍肩膀,在衣服上留下指紋是司空見慣的事。”

李觀瀾說:“那你為什么要保存肖景輝的衣服?”

蘇采萱說:“因為我希望能從這上面提取到兇手的掌紋。如果是有人推肖景輝下樓,那么一定會用一只手或兩只手用力,會在肖景輝的衣服上留下清晰的掌紋。掌紋和指紋一樣,有權(quán)威的證物價值,而朋友同事之間的接觸,也不會把完整的掌紋留在衣服上。”

李觀瀾眼前一亮,說:“那你為什么在這之前沒有檢驗衣服上的掌紋?”

蘇采萱說:“技術(shù)上有困難,我們局里做不了,省廳也不行,只有公安部痕跡檢驗中心有這個技術(shù),而且造價昂貴,需要用到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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