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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能“陽光游說” 2

歐洲真相 作者:吳黎明


總而言之,在布魯塞爾這個只有100多萬人的城市里,各種游說組織充斥其間,用歐盟認可的合法、合理的形式為各種利益團體謀取“好處”。然而,不幸的是,很少能看到中國的企業(yè)或機構(gòu)在這里有自己的代理人。惟一能看出新進展的是,我在布魯塞爾時中國學者參與成立了布魯塞爾當代中國研究中心,多少能幫中國說說話。

歐盟是中國的第一大貿(mào)易伙伴,近年來雙方進入貿(mào)易摩擦高發(fā)期。但是,許多中國企業(yè)要么依靠官方使館商務處的有限力量,要么送錢給外國的律師行,從來沒想到在布魯塞爾建立自己的行業(yè)代表處,利用他們的規(guī)則,為自己的利益提前介入游說。我常想,為何許多中國人在自己的國家里能如魚得水“拉關系”,而能到歐洲合理合法地“拉關系”時卻又“慫”了呢?這難道不是一種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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