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三年,我被化療藥嚴重損害的身體一點一點地修復。但有些功能是無法復原的,譬如牙齒,雖然又長住了,但連菜梗都咬不斷,只有稀飯豆腐常保平安,一出差,別人熱情招待你,你卻眼睜睜看著一桌美味佳肴無從下筷。還有腹瀉,極頑固,偏偏又是人造肛門,稍不小心就會弄臟衣服被褥,故對出差就有一種畏懼感。一個問題尖銳地擺在了眼前:我還能不能當記者?
當記者,要深入現(xiàn)場,當記者,出差是家常便飯。病前,我一年有3/4時間外出采訪。但現(xiàn)在,我已不具備那樣的條件。不深入采訪就很難有精彩的報道,假如我重返崗位后報道的水平大失水準,還不如永遠消失,讓讀者記住我最光彩的時刻。
但我現(xiàn)在剛50歲,難道就準備長期領著工資不寫稿?是《光明日報》在我生命垂危時給了我最大的支撐,我就這樣報答報社?也許這樣做沒人會非難我——畢竟是從鬼門關回來的人嘛,但我自己能安心嗎?
說到底,還是個“名”字在作祟。名記者的光環(huán)就那么重要嗎?不當名記者,當一個普通的記者又有何不好?最重要的是,我已從死神手里奪得了第二次生命,百倍地珍惜和享受這來之不易的每一天、每一小時,盡量用它再做一些自己喜歡的、有價值的事——這才是生命的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