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和父親在京城同住期間,曾遍尋朱熹的著作,如饑似渴地閱讀。當時王陽明曾和好友錢氏熱烈討論如何才能成為圣賢的問題,最后他們達成一致,要想成為圣賢,必須要掌握朱熹所說的“格物窮理”。
在朱熹的著作中,曾經(jīng)提到過程伊川(程頤)的“眾物必有表里精粗,一草一木,皆涵至理”。
父親就職的官署中有許多竹子,王陽明讀到這句話之后,立刻和錢氏一起“格竹子”,二人日夜沉思,但是毫無所得。
三天之后,錢氏因為疲勞過度病倒了,于是不得不放棄“格竹子”。王陽明覺得這是錢氏精力太弱的緣故,所以更加發(fā)奮圖強、不分晝夜地全力“格竹子”。但等待王陽明的依然是失敗。七天之后,王陽明也因勞累過度而病倒了。因此,二人嘆息說:“圣賢是做不得的,無他大力量去格物了。”
就這樣,王陽明放棄了宋儒的格物之學。十七歲時,王陽明開始潛心于神仙養(yǎng)生之道,這可能與他的個人經(jīng)歷有關。
前文所述的“格竹”內(nèi)容,被記錄在《傳習錄》下卷中,但《王文成公全書》中的《陽明先生年譜》卻將此記述為陽明二十一歲時的事情。后來據(jù)清華大學哲學系教授陳來考證,王陽明十九歲時,祖父竹軒公去世,父親龍山公回余姚守喪三年,陽明二十一歲時應該在余姚,所以《陽明先生年譜》中的記載有誤。
為什么王陽明“格竹”會失敗呢?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他沒有按照朱熹的教誨去“格物窮理”。清初的朱子學者陸桴亭對王陽明的這一做法持批評態(tài)度,他認為王陽明完全沒有理解朱子格物窮理的主旨,他的做法類似于禪宗的竹篦子話。
竹篦由剖竹制成,弓形,彎曲狀,長約三尺,頭部多纏繞藤條,下部裝飾有絹帶結(jié)成的穗飾。禪林中師家指導學人時,大抵皆手持此物,作為點醒學人悟道之工具。一旦學人答出規(guī)定答案之外的答案,師家就會用竹篦擊打?qū)W人的掌心,這在禪學中被稱作“竹篦商量”。確實如陸桴亭所說,王陽明的“格竹”之法不是依照朱熹“格物窮理”的理論,而是更接近于禪宗參禪悟道的一種形式。
朱熹在給陳齊仲的書信中說:“且如今為此學而不窮天理、明人倫、講圣言、通世故,乃兀然存心于一草一木器用之間,此是何學問!”
清初朱子學者呂晚村也曾指出:“陽明求竹理之法,為朱子所排斥,故失敗乃是必然。”
朱熹曾說過,“窮天理”、“明人倫”是他“格物窮理”理論的根本,這些內(nèi)容圣人都已教過,因此認真學習圣人之言非常重要,朱熹推崇“讀書窮理”的原因也正在于此。但是,朱熹的“格物窮理”并不僅僅局限于道德和人倫,而是將其擴展到自然界的萬事萬物。雖然范圍擴大了,但其大綱還是人倫道德。如果舍棄大綱,僅就具體的一草一木去探求其理,那就喪失了朱熹思想的精髓。
王陽明的格竹之法,其實更接近于禪學。當時陽明之所以選擇格竹,是因為竹子已經(jīng)在那兒。說得極端一點,如果當時在那個地方的不是竹子,而是別的東西,那么王陽明也會去格別的東西。依照王陽明當時的想法,格什么東西不重要,重要的是窮盡其理。
如果換作朱熹去“格竹”,他會采取什么辦法呢?恐怕朱熹首先會弄清楚竹之理和其他草木之理的不同。這就和水墨畫家畫山水木石一樣,在畫之前要首先明白山之理、水之理、木之理、石之理,然后才能繪出山水木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