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謊言我當然不會相信,為了揭穿這個家伙,我查了喬治公園那天的監(jiān)控錄像,并詳細調查了當天在喬治公園活動過的人。但出乎我意料的是,事實竟和他說的絲毫不差。后來我又找到了那天修理喬治公園電路的消防員,沒想到他們也證明了這個狡猾的罪犯說的確有其事,而他們也真的還曾和這個狡猾的家伙打過招呼。
可我們正懷疑他當時正在距離喬治公園70英里外的一個地方作案,他怎么可能會同時出現在兩個地方呢?而且從他的話語中,我似乎也根本找不到一點不對的地方。
謊言能被說得像真實存在一樣,就需要說謊者有一顆絕對冷靜的頭腦和條理清晰的邏輯思維。如果說謊者捏造的事實有一絲不合邏輯的地方,勢必被聽者察覺出來,并最終被識破。上述的案例也從側面告訴我們,要想把一個謊言說得滴水不漏,就要讓謊言在邏輯規(guī)則之中。
FBI也提醒,想要偵破這種謊言,就要有比說謊者有更高明的邏輯思維。因為一個謊言無論多么符合邏輯,它的本質上還是謊言,總會有一些地方是不合邏輯的。
意識催眠變假為真
催眠是以人為誘導(如放松、單調刺激、集中注意、想象等)引起的一種特殊的類似睡眠又非睡眠的意識恍惚心理狀態(tài)。其特點是被催眠者自主判斷、自主意愿行動減弱或喪失,感覺、知覺發(fā)生歪曲或喪失。在催眠過程中,被催眠者遵從催眠師的暗示或指示,并作出反應。催眠的深度因個體的催眠感受性、催眠師的威信與技巧等的差異而不同。催眠時暗示所產生的效應可延續(xù)到催眠后的覺醒活動中。以一定程序的誘導使被催眠者進入催眠狀態(tài)的方法就稱為催眠術。
在FBI,催眠術曾長期被作為秘密項目研究,聯邦探員希望破解這種神秘的法術,并將之用在一些刑訊或者其他秘密工作中。在研究過程中,FBI曾做過以下一些測試。
1.硬幣的實驗
FBI曾對一名自愿者做過一次催眠測試,他們把一枚硬幣丟在火里燒紅,然后夾出來對自愿者說,他們將用這枚硬幣在他身上烙下一個痕跡。但事實上,在把硬幣摁在自愿者的手臂上之前,他們已經換成了一枚普通的,根本沒用火燒過的硬幣。然后當他們把這枚沒有熱度的硬幣放到自愿者的手臂上時,那名自愿者的手臂竟然真的被燙傷了。
隨后FBI又對另一個自愿者做了實驗,他們把一個稍微發(fā)熱的硬幣放在一個進入催眠狀態(tài)的自愿者的皮膚上,然后告訴他這是一個燒得發(fā)紅的硬幣。過了一會兒,這個被試人的皮膚上就真的出現了“燙傷”的水泡。
2.隱身術的實驗
FBI曾經把一個自愿者送入催眠狀態(tài)后,讓他睜開眼,看不到屋里的其他人。當這個自愿者睜開眼的時候,他果然看不到屋里的人了,就算FBI探員在他面前站著,他也似乎看不到。更有意思的是,當FBI探員挪動屋里的椅子的時候,他很驚訝地看到椅子竟然會“自己移動”,還可以在空中“飄著”。
3.對罪犯的放血實驗
為了更深一步地研究催眠術,FBI曾秘密對一名即將被處死的犯人做了一個恐怖而離奇的實驗。一天,FBI探員將罪犯帶到一間實驗室,并將他送入催眠狀態(tài),然后又對他說,由于他罪大惡極,所以決定將他流干鮮血處死。接著,FBI探員將罪犯捆到床上,將其手臂伸出床外固定好。隨后一名聯邦探員告訴罪犯將要用鋒利的刀子割破他的血管。說著,就用一顆帶棱角的冰塊在他的動脈處用力劃過,并將一根橡皮管放置到他動脈的上方,用和血液溫度相近的水流過他的腕部,并在下方放置了一個盆子,用來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