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部分 14(3)

市委辦那些事兒 作者:闕慶安


于黎強忍傷心,對自己說:認命吧,于黎,既然人家已經作了決定,你又何必妨礙人家?于是,強自擠出一絲微笑,說起和吳東東的相識經過。

原來,于黎和吳東東的相識緣于一次車禍之后。當時,他們一起救助一位素不相識的孕婦,雖然時間并不長,但打心眼里都認為對方是個可以信任的好人。但若說到感情,只不過是吳東東剃頭擔子一頭熱,她雖暗示過好幾次,但吳東東依然不肯放手,并且認定她就是他今生的唯一,信誓旦旦:除非她結婚,否則絕不死心。這多多少少讓她有點兒感動,但這份感動在看到陳順的那一瞬間便消失得無影無蹤。

說到兩人一起救助受傷孕婦的情形,于黎總算是心情好轉了許多:“你別看東東嘴巴損,一副吊兒郎當的樣子,心腸卻是好的?,F在的社會,肯這樣奮不顧身救助一個陌生人的人已經不是很多了,所以,自從那件事情發(fā)生之后,我們就成了好朋友。只是沒想到,他居然也是你的好朋友。”

說到這里,于黎忽然想到,如果他們不是好朋友的話,或許自己和陳順還是有一線機會的,但假設的東西畢竟不牢靠?;蛟S,他們連第二次見面的機會都不會有也未必。想到這里,不由得凄涼一笑,忽然感覺這初夏的夜竟然也是出奇的冷,于是不自覺地縮了縮肩膀,再也沒有心思走下去,就提議回賓館休息。

到達賓館門口,于黎再沒有心思和陳順聊天,便婉言請陳順回去。就在這時,吳東東正好從劉能家出來,想到賓館看看,順便邀請于黎出去吃宵夜,見他兩人在賓館門口說著話,愣了愣,心道:朋友妻不可欺。這陳順也太不地道了吧?難得自己交了個漂亮的女朋友,就挖墻角來了。當下待在一旁獨自生著悶氣:要是自己和于黎因此分手,不找他算賬才怪呢。可再想一想,要是于黎真喜歡陳順,陳順也真喜歡于黎,那自己該怎么辦?是要朋友還是要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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