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與慈善的初次接觸 (3)

索羅斯的救贖 作者:索羅斯 薩德提克


就在這個時候,我的一位室友聽說了我的事情,也決定去猶太人監(jiān)護委員會尋求資助,并宣稱自己愿意學習貿易。監(jiān)護委員會給他找了份工作,他沒干多久便辭職了,卻繼續(xù)得到監(jiān)護委員會的資助。過了不久,他們打算把我打發(fā)到工傷委員會,讓那里的人資助我,但我說我不能去那兒,因為我的工作是非法的,不想讓我的學生簽證受到影響。我對他們撒了謊,實際情況并非如此。我在鐵路上找的那份臨時工是完全合法的,但是他們并不知道這一點。他們派了一名社工來調查我的工作情況,不過他并沒發(fā)現(xiàn)什么。所以,當他們拒絕繼續(xù)資助我時,我很有底氣地給監(jiān)護委員會的主席寫了一封慷慨激昂的信。信中說:“我會設法生存下去,但我還是很傷心,因為由您擔當主席的那個機構拒絕幫助一位摔傷了腿、亟須幫助的年輕的猶太學生?!边@封信收到了預期的效果,主席為我作出了安排,每周將3英鎊的資助給我郵寄過來,我就不必再爬樓梯了。當能夠不用拐杖獨立行走的時候,我就搭了一輛便車去了法國南部,我給監(jiān)護委員會的主席寫信,說不再需要資助了,并感謝他的幫助。盡管我欺騙了監(jiān)護委員會,但我在道德上并不覺得有什么可內疚的,因為他們已經(jīng)調查過了,而且了解了我的情況之后,他們應該幫助我。

我第二次接觸慈善事業(yè)是在一家夜總會工作的時候,那時我白天讀書,晚上去那里兼職當侍應生。后來我的導師發(fā)現(xiàn)了我的情況,便找到基督教貴格會。他們給了我一份調查表格,我填完之后,他們給我寄來一張40英鎊的支票,而且沒有附加任何條件,我認為這才是正確的助人之道。2008年的金融危機發(fā)生之后,在我的安排下,近100萬名紐約學生接受了人均200美元的支票,他們的家庭需要接受失業(yè)救濟或食品救濟。在資助他們的過程中,沒有人向他們提任何問題。我代表紐約州拿出20%,這樣一來他們便有資格獲取聯(lián)邦政府經(jīng)濟刺激一攬子計劃的撥款資助。貴格會當年給予我的慷慨援助在60年后結出了豐碩的果實。盡管《紐約郵報》將我的行為斥為“福利施舍”,而我卻認為這很好。

大學畢業(yè)后剛步入社會時,我陷入了迷茫,不知道何去何從。在英國時,我先后換過幾個工作,都不盡如人意,最后,我到了紐約,最早的工作是差價交易員,之后做過證券分析師和銷售員,最后成為最早的對沖基金經(jīng)理人。在那個時期,我的慈善意識還不是很強烈。唯一值得一提的事情就是我曾經(jīng)試圖修繕紐約的中央公園。我同迪克·吉爾德(Dick Gilder,經(jīng)紀人、投資家)合作,共同設立了中央公園社區(qū)基金,但不是特別成功。當時還有一個組織,名叫中央公園保護組織,該組織同公園的管理方建立了良好的工作關系,在修繕公園方面取得了較大的進展。我最滿意的一件事就是解散了我們的基金會,將其并入較為成功的中央公園保護組織。在這個過程中,我發(fā)現(xiàn)很多慈善組織都有自己的事情,而這種事情與他們宣稱的使命無關,而且我還發(fā)現(xiàn)建立一個慈善組織比解散一個容易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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