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九(6)

新中國外交談判 作者:陳敦德


北京的冬日天亮得很遲,大約這幾個有關國家的領事昨晚都沒法安睡。1月7日一大早,天還沒有全亮,他們都已經(jīng)心事重重地云集在原美國領事館的會客室里碰頭,參加由美國總領事柯樂布主持召開的秘密會議。

與會的除柯樂布外,有英國總領事包士敦、法國總領事伯亞樂、比利時總領事馬蘭閣、意大利總領事梅爾凱和荷蘭總領事費淵。

柯樂布充當領頭羊的角色,故作鎮(zhèn)定,給大家打氣說,希望眾領事務必采取一致行動,抵制軍管會的命令。但是,在座的同行們都信心不足,情緒甚為沮喪,對柯樂布的提議反應消極。其中有人還底氣不足、不倫不類地引用了一句中國成語說:“強龍斗不過地頭蛇,我們到底在人家的地盤上?!?/p>

包士敦只是禮貌式地來開會,坐了片刻則以英方?jīng)]有接到軍管會正式通知為借口,就提前告辭走了。

他們還在密謀對策時,軍管會又向美、法、荷、德四國原領事館發(fā)出五○七號命令,命令四國原領事館立即指派專人負責,按期向軍管會騰交前美、法、荷兵營,不得延誤。

1月8日,柯樂布再次打電話請各位去開會研商對五○七號命令的謀略。但只有法、意兩國原領事來參加,其他的人不予置理。

兩次開會,說是一起商量對策,實際上都是柯樂布要求別人都按他的意見統(tǒng)一行動。會后,柯樂布就緊急行動,起草了一封致軍管會主任聶榮臻的信,這封信無非重申1901年9月7日的《辛丑條約》的第七條條文,說美國政府有使用這些土地和房產(chǎn)的權利;并說此項權利業(yè)經(jīng) 1943年1月11日美國與國民政府所簽的條約予以重申,因而要求北京軍管會“不采取任何構成侵犯美國政府上述權利之行動”。

他匆匆忙忙寫好此信后,看了一遍,又覺得寫給軍管會談條約等外交問題似乎不合適,就又將致信聶榮臻修改為周恩來外長。

1月9日清早,柯樂布就將此信送至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處。外事處收到這封信后,指出中美間沒有外交關系,柯樂布作為普通僑民沒有資格代表美國政府表明態(tài)度,就將他的這封信退了回去。這使他大失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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