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隸往往是在戰(zhàn)爭中被俘獲的敵人。從9世紀到11世紀,奴隸的數(shù)量很大——“最終稅冊”①列舉有個莊園擁有70多名奴隸——但不大像是我們所認為的那種比較近代的滅絕人性的奴役制度,比如不像美國南方的那種奴隸制度。奴隸是財產,可以變賣,可以賣不少錢:一個健康的男性奴隸值8頭牛。但奴隸也可以擁有財產、結婚,在社區(qū)范圍內自由遷移。古英語中奴隸叫做thrall。我們受到感情的支配時,會說自己“淪為感情的奴隸”(enthralled),就是這個道理。
中世紀的莊園往往很分散。11世紀有一位大鄉(xiāng)紳名叫烏爾弗里克,他在英格蘭各地擁有72處財產。連較小的莊園也常常分成幾處。因此,中世紀的家庭總是在不停地遷移,它們還往往是很大的家庭。王族家庭很可能擁有500名仆人和扈從,重要的貴族和高級教士家庭也不大可能少于100人。由于人數(shù)如此眾多,帶一家人去吃飯和給一家人送飯同樣方便,因此幾乎總是處于流動狀態(tài)。一切都設計得便于移動(這就是為什么在法語和意大利語里,“家具”一詞分別是meubles和mobili)。所以,家具往往是樸素的、輕便的,完全實用的。用威托爾德·賴布津斯基的話來說,家具“被看成是器具,而不是寶貴的個人財產”。
要求輕便也解釋了為什么許多舊的箱子和衣箱都有半球形蓋子,是為了在旅行途中不會積水。衣箱的最大缺點是,為了拿到箱底的東西,你先得把上面的東西拿出去。過了相當長的時間——直到17世紀初——才有人想到要在里面裝抽屜,于是衣箱就變成了五斗櫥。
即使在最好的房子里,地面一般也就是在光禿禿的泥土上鋪一層草莖。正如荷蘭神學家兼旅行家德西迪里厄斯·伊拉斯謨在1524年簡明扼要地歸納的:草莖里什么都有,狗和人的“唾沫啦,嘔吐物啦,尿啦,灑掉的啤酒啦,殘羹剩飯啦,以及其他說不出口的骯臟東西”。在通常情況下,每年要鋪設兩次新的草莖,但舊的一層是很少清除的。因此,伊拉斯謨沮喪地接著說:“底下那層很可能20年不去動。”實際上,地面是個很大的巢穴,深受昆蟲和出沒無常的老鼠的喜愛,也是個滋生瘟疫的良好基地。然而,厚厚的地面通常是威望的標志。法國人談到某個富人時常說,他是個“禾稈齊腰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