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里需要再作說明的是,雖說春秋戰(zhàn)國之際,逐漸興起了一個新型官場,但這不意味著(事實也不可能)原有的官場建筑,包括其相應(yīng)的意識形態(tài),像發(fā)射太空的三級火箭那樣,自動脫離、消毀了。侯外廬先生在其論述中國亞細亞生產(chǎn)方式時,多次引述馬克思《資本論》序言中的一句話:“死的抓住了活的”,來說明中國古代社會的特殊性。要說中國特色,中國國情,這才是中國五千年文明史的最大特色、最大國情,即文明單位分裂、蛻變的相對極不徹底性,新舊因素嚴重的共生共存的混合性。中國官場,更是這一特色、這一國情的集中體現(xiàn)與典型代表。在《韓非子》中,對于新型官場的剖析、立論固然是其主干,但對于舊有的以氏族遺存為核心的官場的批判,同樣是韓非官場思想的目標內(nèi)容之一。韓非自己,正是從這一“舊營壘”走出來的。因此,我們這里說的官場,就是包括新型職業(yè)官場和原有血緣官場的混合體,是所謂“大官場”的概念——一個雜居共存的官場。
官場,成為韓非思想的主要背景。而由此發(fā)出的吶喊式回應(yīng),成為韓非之死的第一死因。
韓非率先總結(jié)出中國官場三律。
一、官場如戰(zhàn)場
早在春秋戰(zhàn)國時期,早熟的中國官場,即已發(fā)育為成熟的戰(zhàn)場。韓非借口黃帝,杜撰出“上下一日百戰(zhàn)”(《韓非子·揚權(quán)》。以下《韓非子》引文,只標篇名)的論斷,以此說明官場的動蕩與兇險,也就成為官場暗戰(zhàn)的真實寫照。韓非在書中,不僅寫到了各種官場計謀和策略,《內(nèi)外儲說》篇,更以大量事例說明,身處官場,隨時可能遭人“黑手”,卻到死都不知是怎么死的(集中見于《內(nèi)儲說下六微·說三》)——韓非本人,最后也身列其中。這一點,倒確實和馬基雅維里有所相似。
官場的血腥陰暗,不僅攪拌于橫向同僚之間,更表現(xiàn)在縱向上下之間,尤其是君臣之間?!叭酥髡?,利害之軺轂也,射者眾,故人主共矣?!保ā锻鈨φf右上》)“故為人臣者,窺覘其君心也無須臾之休”、“故《桃左春秋》曰:‘人主之疾死者不能處半’”、“利在君之死也”(《備內(nèi)》)。君臣、上下之際的角力、沖突,是韓非官場思想的首要之義,重中之重。在韓非的這一思想領(lǐng)域,君,是個弱勢個(群)體。韓非借引民諺“厲憐王”認為:“雖‘厲憐王’,可也”(《奸劫弒臣》)——連麻瘋病人(厲)都要可憐君王,情形的確如此。
這些,構(gòu)成了韓非眼中的官場征戰(zhàn)圖。
二、官場即商場
韓非從市場經(jīng)濟的角度,以直言不諱的語氣,表達了君臣之間,本來就是交易,官爵利祿,本來就是商品的思想。
君以計畜臣,臣以計事君,君臣之交,計也?!家舱?,以計合者也。(《飾邪》)
計:工資,或好處——一針見血的簡明。
主賣官爵,臣賣智力。(《外儲說右下·說二》)
說得多明白。
且臣盡死力以與君市,君垂爵祿以與臣市。君臣之際,非父子之親也,計數(shù)之所出也。(《難一·三》)
沒有比這更到底的話了。既然爵祿不過是個“市”的玩意兒,有買金的,就有賣金的,君王賣得,我賣不得?別忘了,在中國,每一個男人,更別說官場里的男人,其實都是一個個或明或暗,相對而言的君王。區(qū)別只在于,看他這會兒站在什么地方,對面站著的是誰而已。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雖然指出了官場的市場性,但韓非本人,卻反對直接以金錢購買官爵。《亡征》中有“官職可以重求,爵祿可以貨得者,可亡也”之語。類似意思的話,韓非數(shù)次重復,堅定無疑地表明,對于買官賣官的否定立場。
三、官性如賊,防官之心,甚于防賊
“賊”字古今異義,但也并非全不相干,都有禍害之意。將官與賊相并,這是韓非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