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戰(zhàn)的登場和經(jīng)過(2)

靖海澄疆 作者:馬幼垣


(一)藏于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的越南檔案。至于如何處理與此檔案有關的諸問題,待后再說。

(二)后來(意指看過越南檔以后)查出當時的上海某西報也有講詹天佑奮戰(zhàn)的近似的記載。這樣講,無助于澄清局面,反帶來新的疑問。既然查出有此相應紀錄,為何說得這樣含糊?為何不能直接簡單地列出該報的名稱和該段記載的日期?即使說一時忘記抄下來,既已查出,為何不可以覆查?難道真的期望讀者會接受這種“證據(jù)”嗎?最啟人疑惑之處尚不在此,而是在六十年代初期的臺灣怎會有查檢十九世紀八十年代上海所出西文報紙的機會?在凌鴻勛看來,這項資料既與越南檔相配,合起來就成為有力的證據(jù),故以詹氏英勇作戰(zhàn)為真相,寫入年譜。

(三)詹天佑逝世后不久,其長婿,亦為鐵路工程師的王金職所撰,甚為詳細的詹氏傳記。

(四)年譜刊行后,有名李滿康者來信,謂其先人曾訪詹天佑,親聞其所述馬江戰(zhàn)役時事,殆詹氏適離艦上岸后,法人始啟釁,乃幸免于難。凌鴻勛以此說與越南檔所言大異,且年譜已刊,故僅以存疑方式記下來。

要言之,凌鴻勛除強調(diào)越南檔所錄西文報紙的權威性和正確性,尚肯增錄一項他本人并不相信的別說。

六十年代初,包遵彭是大中華區(qū)唯一有著述的中國海軍史學家 [包遵彭的《中國海軍史》初版(一冊本)由海軍出版社(左營)刊于1951年,不可謂不早。]。他對凌著年譜所講詹天佑在福州船政的研習情形,及其在馬江之役如何英勇作戰(zhàn)均極不同意,遂于凌鴻勛登文交代史料的同一期刊撰文批判 [包遵彭,《對凌著〈詹天佑先生年譜〉的幾點商榷》,《新時代》,1卷7期(1961年7月),頁41-46。此文后來以列為一條注的方式,幾乎一字不易地收入包遵彭,《清季海軍教育史》(臺北:國防研究院,1969年),頁31-46。這條在形式上不該是注的注,在包遵彭增修其《中國海軍史》為兩冊本時(臺北:中華叢書編審委員會,1970年),復一字不易地又用注的形式收入書之下冊,頁717-741。這里涉及治學態(tài)度不佳的問題(正文隨后有交代)。到凌鴻勛、高宗魯編《詹天佑與中國鐵路》時,復收《新時代》的版本入書內(nèi)(頁167-190)。]。包文論及的話題很多,卻流于吹毛求疵,教人讀后感到彼借此機會大聲疾呼,圖使不嫻海軍史者明了充內(nèi)行去談海軍史事殊為不智。包氏文中那些與詹天佑曾否參加馬江戰(zhàn)役無關的話題既超越本文的范圍,現(xiàn)均不理。

包遵彭的論點相當簡單。在他查檢得到的一手資料中并無詹天佑參加此役的紀錄,連他認為可靠的二手資料也不提此事。對他來說,他一時找不到紀錄就等于事情沒有發(fā)生過了。他并不考慮當時當?shù)卦谂_灣,史料的運用絕不可能是萬物俱備的。至于凌鴻勛倚重的越南檔,他查閱不到,也就視作不得要領了。

凌鴻勛對包遵彭猛烈抨擊的反應是可以預料的。他立刻在同一期刊作出響應,加引他認為足證詹天佑勇戰(zhàn)馬江的資料[凌鴻勛,《詹天佑先生曾否參加馬江戰(zhàn)役問題之商榷》,《新時代》,1卷9期(1961年9月),頁25-26。這一連串的往返辯論頓使這本薄薄的,特色不顯的月刊一時成為學界注目的焦點。后來此文復收入凌鴻勛、高宗魯,《詹天佑與中國鐵路》,頁191-215,除題目稍簡化外,放在文末的附錄還有一大改變(這點隨后正文有交代)。]。除了補說中研院所藏越南檔原為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的檔案,和前引之件中研院編號為1024外,還自這組檔案內(nèi)添引一編號為1021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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