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文學乃是以語言為工具的、以感情來打動人的、社會生活的形象反映。文學作品之所以能用感情來打動人,一方面是由于作家本人受到強烈的感動并有較高的表現能力,另一方面是因為在一般情況下作家的感情乃是基于人性的,所以能與讀者相通。
文學的演進不僅有賴于人性的發(fā)展,也有賴于藝術成就的不斷提高。例如,文學必須把基于人性——打上階級烙印并不等于不基于人性——的強烈感情具體、豐富、生動、細膩地表現出來;尋求并把握最動人的瞬間;將作家的感情融入作品中的眾多人物并使人物的感情更為豐滿和鮮明、形象更為真實和凸出、其命運更能扣緊讀者的心弦;把作家的感悟滲入作品的感情和人物;準確、優(yōu)美地運用語言以便恰如其分地表達作者所要表達的內容;等等。這是極其艱苦的創(chuàng)造。歷史上的許多作家為此而不倦地探索并努力付諸實踐。在這樣的探索、實踐的過程中,形成了許多原則,出現了種種具體的手法,既有成功的經驗,也有失敗的教訓。通過世代的積累,成為文學在藝術上不斷更新的依據。沒有這一切,文學的發(fā)展是難以想象的。
中國文學在世界文學之林中占有著重要的一席之地。中華民族5000年的燦爛文明催生了璀璨奪目的文學明珠,樹立了一座不朽的文學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