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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說“持中”的真相

魯迅著作分類全編:我還不能“帶住” 作者:魯迅


我來說“持中”的真相

風(fēng)聞有我的老同學(xué)玄同其人者,往往背地里褒貶我,褒固無妨,而又有貶,則豈不可氣呢?今天尋出漏洞,雖然與我無干,但也就來回敬一箭罷:報仇雪恨,《春秋》之義也。

他在《語絲》第二期上說,有某人挖苦葉名琛的對聯(lián)“不戰(zhàn),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贝蟾趴梢宰鳛橹袊恕俺种小钡恼嫦嘀f明。我以為這是不對的。

夫近乎“持中”的態(tài)度大概有二:一者“非彼即此”,二者“可彼可此”也。前者是無主意,不盲從,不附勢,或者別有獨特的見解;但境遇是很危險的,所以葉名琛終至于敗亡,雖然他不過是無主意。后者則是“騎墻”,或是極巧妙的“隨風(fēng)倒”了,然而在中國最得法,所以中國人的“持中”大概是這個。倘改篡了舊對聯(lián)來說明,就該是:

“似戰(zhàn),似和,似守;

似死,似降,似走。”

于是玄同即應(yīng)據(jù)精神文明法律第九萬三千八百九十四條,治以“誤解真相,惑世誣民”之罪了。但因為文中用有“大概”二字,可以酌給末減:這兩個字是我也很喜歡用的。

題注:

本篇最初發(fā)表于《語絲》周刊第五期(1924年12月15日),收入《集外集》。

1924年11月24日出版的《語絲》周刊第二期上發(fā)表了錢玄同的《隨感錄·“持中”底真相之說明》一文,文中引用了前人諷刺葉名琛的對聯(lián):“不戰(zhàn)不和不守,相臣度量,疆臣抱負;不死不降不走,古之所無,今之罕有?!辈⒄f:“我覺得這大概可以作為‘持中’底真相之說明了?!比~名琛1852年任兩廣總督,1857年英法聯(lián)軍侵略廣州時,他不作戰(zhàn)事準備,在家設(shè)長春仙館,扶乩以占吉兇。廣州失陷后被俘,送往香港,轉(zhuǎn)囚印度,1859年病死。錢玄同1908年曾與魯迅一同在東京聽過章太炎講授文字學(xué),是魯迅的老同學(xué)。魯迅對錢玄同的觀點持有異議,因而作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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