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我的兒子》的通信
胡適
友箕先生:
前天同太虛和尚談?wù)?,我得益不少。別后又承先生給我這封很誠懇的信,感謝之至?!案改赣谧訜o恩”的話,從王允孔融以來,也很久了。從前有人說我曾提倡這話,我實在不能承認。直到今年我自己生了一個兒子,我才想到這個問題上去。我想這個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張要生在我家,我們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涂的給了他一條生命。況且我們也并不曾有意送給他這條生命。我們既無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為有恩于他?他既無意求生,我們生了他,我們對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我們糊里糊涂的替社會上添了一個人,這個人將來一生的苦樂禍福,這個人將來在社會上的功罪,我們應(yīng)該負一部分的責(zé)任。說的偏激一點,我們生一個兒子,就好比替他種下了禍根,又替社會種下了禍根。他也許養(yǎng)成壞習(xí)慣,做一個短命浪子;他也許更墮落下去,做一個軍閥派的走狗。所以我們“教他養(yǎng)他”,只是我們自己減輕罪過的法子,只是我們種下禍根之后自己補過彌縫的法子。這可以說是恩典嗎?
我所說的,是從做父母的一方面設(shè)想的,是從我個人對于我自己的兒子設(shè)想的,所以我的題目是《我的兒子》。我的意思是要我這個兒子曉得我對他只有報歉,決不居功,決不市恩。至于我的兒子將來怎樣待我,那是他自己的事。我決不期望他報答我的恩,因為我已宣言無恩于他。
先生說我把一般做兒子的抬舉起來,看做一個“白吃不還賬”的主顧。這是先生誤會我的地方。我的意思恰同這個相反。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來,叫他們不要把自己看做一種“放高利債”的債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