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履嚴明 不犯蜂蠆
士君子處權(quán)門要路,操履要嚴明,心氣要和易,毋少隨而近腥膻之黨,亦毋過激而犯蜂蠆之毒。
有學(xué)識的人處于有權(quán)勢的重要地位時,節(jié)操品德要剛正清明,心地氣度要平易隨和,不要放松自己的原則,與結(jié)黨營私的奸邪之人接近,也不要過于激烈地觸犯那些陰險之人而遭其謀害。
漢元帝懦弱無能,寵信宦官石顯,一切唯石顯是聽。朝中有個郎官,名京房,字君明,東郡頓丘人。他精通易學(xué),擅長以自然災(zāi)變附會人事興衰。鑒于石顯專權(quán),吏治腐敗,京房制定了一套考課吏法,以約束各級官吏。元帝對這套方法很欣賞,下令群臣與京房討論施行辦法。但朝廷內(nèi)外多是石顯羽翼下的貪官污吏,考核吏法,就是要懲治和約束這些人,他們怎能同意推行呢?京房心里明白,不除掉石顯,腐敗的吏治不能改變。于是他借一次元帝宴見的機會,向元帝一連提出七個問題,歷舉史實,提醒元帝認清石顯的面目。除掉身邊的奸賊??墒屡c愿違,語重心長的勸諫并沒有使元帝醒悟,絲毫沒有動搖元帝對石顯的信任。
既然考核吏法不能普遍推行,元帝就令京房推薦熟知此法的弟子做試點。京房推薦了中郎任良、姚平二人去任刺史,自己要 求留在朝中坐鎮(zhèn),代為奏事,以防石顯從中作梗。石顯早就把京房視為眼中釘,正尋找機會將他趕出朝廷。于是,趁機提出讓京房做郡守,以便推行考核吏法。元帝不知石顯用心,任京房為魏郡太守,在那里試行考核吏法??な氐墓匐A雖然高于刺史,但沒有回朝奏事的權(quán)力,還要接受刺史監(jiān)察。京房請魏郡太守不隸屬刺史監(jiān)察之下和回京奏事的特權(quán),元帝應(yīng)允。京房還是不放心,在赴任途中三上密章,提醒元帝辨明忠奸,揭露石顯等人陰謀詭計,又一再請求回朝奏事。元帝還是聽不進京房的苦心忠諫。一個多月后,石顯誣告京房與其岳父張博通謀,誹謗朝政,歸惡天子,并牽連諸侯王,京房無罪而被下獄處死。
京房死后,朝中能與石顯抗衡的惟有前御史大夫陳萬年之子陳咸。此時陳咸為御史中丞,總領(lǐng)州郡奏事,負責(zé)考核諸州官吏。他既是監(jiān)察官,又是執(zhí)法官,可謂大權(quán)在握。況且陳咸正年輕氣盛,無所畏懼,才能超群,剛正不阿,曾多次上書揭露石顯奸惡行為,石顯及其黨羽皆對他恨之入骨。在石顯指使下,群奸到處尋找陳咸過失,要乘機除掉他。
陳咸有一好友朱云,是當(dāng)世經(jīng)學(xué)名流。有一次,石顯同黨少府五鹿設(shè)壇講《易》,仗著元帝的寵幸和尊顯的地位,沒有人敢與他抗衡。有人推薦朱云。朱云因此出名,被元帝召見,拜為博士,不久出任杜陵令,后又調(diào)任槐里令。他看到朝中石顯專權(quán),陳咸勢孤,丞相韋玄成阿諛逢迎,但求自保。朱云便上書彈劾韋玄成懦怯無能,不勝任丞相之職。石顯將此事告知韋玄成,從此韋與朱結(jié)下仇恨。后來官吏考察朱云時,有人告發(fā)他譏諷官吏,妄殺無辜。元帝詢問丞相,韋玄成當(dāng)即說朱云為政暴虐,毫無治績。此時陳咸恰好在旁,便密告朱云,并代替他寫好奏章,讓朱云上書申訴,請求呈交御史中丞查辦。
然而,石顯及其黨羽早已控制中書機構(gòu),朱云奏章被仇家看見并將其交給石顯。石顯批交丞相查辦。丞相管轄的官吏定朱云殺人罪,并派官緝捕。陳咸聞知,又密告朱云。朱云逃到京師陳咸家中,與之商議脫險之計。石顯密探查知,馬上報告丞相。韋玄成便以執(zhí)法犯法等罪名上奏元帝,終將陳、朱二人拘捕下獄,判處服苦役修城墻的刑罰,除掉了兩個心腹大患。
【感悟一點】
陰險之人,每個地方都有,這種人常常是一個團體紛擾之所在,他們的造謠生事、挑撥離間、興風(fēng)作浪很令人討厭,所以有些人對這種人不但敬而遠之,甚至還抱著仇視的態(tài)度。仇視小人固然能表現(xiàn)出你的正義,但這并不是保身之道,反而凸顯了你的正義的不切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