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本書盡可能詳盡準確地收集使用有關繆鉞先生生平、思想、著述、社交以及社會活動等方面的資料,記述繆鉞先生一生的行跡。各年之間,內容詳略有異,均視資料多少而定。
二、本書敘列以年、月、日為序。一年之中,無日可考者系月,無月可考者系年,以“是年”標明于該年之末。凡屬某一時期之事跡,則系于此一時期之最后一年之后。
三、凡參考、引用之資料,一律注明出處,并列于書后之“主要參考文獻”。1973年5月至1992年5月,凡根據(jù)先生《日常要事隨錄》者,不注出處。
四、凡引用資料中有無法辨識之字跡,一律用□代替。所引書信中的雙行小字,用括號內的小字替代。部分引文的分段提行處以“/”表示。
五、為求行文簡潔、格式統(tǒng)一,書中人物姓名后一般不冠尊稱或職稱,只在第一次出現(xiàn)時寫明工作單位,其后若工作單位無變動,則不再注明(先生所在單位行政領導以工作身份出現(xiàn)時,姓名前保留職務)。人物表字只在該人物于正文首次出現(xiàn)時在姓名后加括號注明,以字行者不加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