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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如何走上現當代詩人傳記研究之旅和怎樣理解、使用這本書?

中國現當代詩人傳記版本輯錄 作者:張立群


序 如何走上現當代詩人傳記研究之旅和怎樣理解、使用這本書?

談及與現當代詩人傳記研究的結緣,至少應當將時間追溯至2014年。依稀記得那年年初我由于種種原因,終于決定寫一篇關于海子詩歌的論文。我非常喜歡海子的短詩,也喜歡其遠行的經歷,但海子的“神話”給我不小的壓力,所以,我的想法是一旦下筆,至少要寫出點別人未觸及過的東西。我特意沿用了導師趙凌河教授傳授的經驗——作家論要先讀作品,再讀傳記,之后再重讀作品,形成觀點。為此,我將當時網上書店有的關于海子的十余本傳記“一網打盡”。不過,當我具體閱讀時,竟發(fā)現其中至少有一半的傳記價值不大,而有三本傳記雖書名不同、作者不同、出版社和版式不同,但其具體內容竟幾乎完全一致!這對我這樣一個對作家傳記始終保持傳統(tǒng)觀念的人確實產生了極大的沖擊。有鑒于此,我在寫下一篇關于海子詩歌中土地意象的論文后,又在汲取部分史料學理論的同時寫下了《“海子傳”書寫的現狀考察——兼及傳記史料的問題》一文。該文曾于2015年6月5~8日在安徽師范大學舉行的“21世紀中國現代詩第八屆研討會”上宣讀過,反響效果良好,后在《文藝爭鳴》2015年第11期發(fā)表后又有幸被人大復印報刊資料《中國現代、當代文學研究》2016年第2期全文轉載,這一經歷可作為我走上現當代詩人傳記研究之旅的“重要契機”。

2015年7月8日,當我在微雨中抵達成都,到四川大學文學與新聞學院李怡老師門下做二站博士后的時候,我并沒有想到會最終選擇“現代詩人傳記研究”作為研究方向。因為我當時正在進行“現代詩人心態(tài)史”的研究,所以在具體申報時將其列為“研究計劃題目一”,而“現代作家傳記研究”是“研究計劃題目二”。但到2015年12月4日四川大學博士后開題時,我最終決定的題目是“現代詩人傳記研究”。之所以這樣選擇,是因為這個題目有些新意,更易形成出站報告,而在開題時老師們的肯定與指正也讓我學到不少寶貴的經驗。

按照現有學術評價體制的實際,與“現代詩人傳記研究”結緣是幸運的:“現代詩人傳記研究”于2016年5月獲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第59批面上一等資助,使我第二次獲得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是年7月12日,我在好友汪銀峰、師兄張大為的建議下,深化觀點,所申報的“現當代詩人傳記的史料問題研究”獲批2016年教育部一般項目;是年12月,我所申報的“東北現代作家傳記的史料問題研究”獲批遼寧省社會科學規(guī)劃基金重點項目;2017年6月,我所申報的“現代作家傳記的史料問題研究”獲批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第10批特別資助。而從現當代詩人、作家傳記至史料問題研究不斷深化的角度看,我于2018年6月獲批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一般項目“新詩史料學建設研究”也與此密切相關……獲得這么多項目資助,自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情,但坦率地講,我知道自己研究的水平和視野有限?!安皇俏覍懙枚嗌睢⒍嗪?,而是我找到了一個很少有人關注的方向,因而只能說占了一個題目新?!边@句話,我已不知和多少師友、編輯表達過了。我在數次學術會議上發(fā)表與現當代詩人、作家傳記相關的言論前,都先表達自己沒有寫好,有諸多不足的歉意,皆出自真心。當然,有關這個問題,細細想想,也不是沒有什么經驗可以總結,選題新、方向新顯然觸及了學術研究的價值層面,而且在現當代文學從業(yè)者如此之多、學術研究分支和分工如此精細的今天,能找到新題目或是新領域,也許是我屢屢獲批項目的重要原因之一吧!

既然是項目,總是要結題的,盡管許多問題或曰思路當時并未想得十分清楚。2017年7~8月,當我用一個多月的時間,整理出近20萬字的現當代作家傳記相關研究文獻資料條目,基本擺脫已經困擾我近三年的精神危機時,我忽然覺得完成一本名為“中國現當代詩人傳記版本輯錄”的文獻性資料也許是十分有意義的事情。結合我進行傳記研究的一些實際經驗可知,現代傳記作為一個研究方向,已有很多學者置身其中,但若從現當代作家特別是現當代詩人這一更為具體、細微的領域著眼,研究者其實很少并因此存在諸多真正意義上的“空白點”。因此,有計劃、有步驟地夯實其文獻基礎就顯得很有必要。與我申請到的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資助和教育部一般項目“現當代詩人傳記的史料問題研究”結伴而行的《中國現當代詩人傳記版本輯錄》就這樣產生了!

成書的《中國現當代詩人傳記版本輯錄》主要分六部分,依次為“第一編 現當代詩人他傳版本輯錄”“第二編 現當代詩人自傳版本輯錄”“第三編 現當代詩人年譜版本輯錄”“第四編 現當代詩人部分日記、游記、書信版本輯錄”“第五編 現當代詩人部分研究資料、紀念文集版本輯錄”“第六編 部分含現當代詩人合傳(包括小傳、傳略、列傳)版本輯錄”。這樣的結構設計主要基于對傳記的理解。按照寫作者與傳主身份的異同將傳記分為自傳和他傳歷來是傳記基本分類方法之一,因此,第一編和第二編顯然是可以成立的且是本書的重中之重。將年譜列入傳記的范疇,主要是因為年譜與傳記在按照正常時間順序記錄傳主一生時無甚差別,且許多傳記研究者一直在著述中將其列入傳記范疇。將日記、游記、書信列入傳記,實際上是強調自傳的邊緣形態(tài)——日記、游記、書信的主人當然與著述者一致并可以反映傳主的不同時期的經歷、不同語言環(huán)境下的心境,但這種局限于某一階段的私人文獻在嚴格意義上還是有些勉強。至于研究資料、紀念文集,在某種意義上是現當代作家特有的,因為其一般包括作家小傳、生平自述、師友回憶、生平簡譜以及著述年表等,所以,也可以酌情適當列入傳記范疇。而包括“小傳”“傳略”“列傳”等在內的“合傳”當然可列入傳記范疇,只不過從嚴格意義上說,它們應當是多傳主傳記且關于每位傳主的內容篇幅較短。

也許在介紹本書的結構時,我就已部分“暴露”了本書的編選原則。但顯然,一旦涉及具體的編選原則,我要補充的內容還有很多。第一,本書在具體編寫時以成書的傳記為編選對象,具體采取寬泛的原則,即能夠列入現當代詩人傳記范疇的盡量錄入。第二,本書的時間上限從我搜集到最早的現當代詩人傳記的年份算起。這樣說其實有些不負責任,因為其主觀性過強,不過,它卻實實在在地符合我搜集的實際情況,因為在他傳、自傳、合傳等匯聚在一起的前提下,真不好嚴格確定究竟哪本才是現當代詩人傳記的第一本。對比上限,本書的下限容易很多,也清楚很多,大致到2019年年中,而一旦發(fā)現隨即收錄的策略極有可能使其時間向后延伸。第三,在具體順序上,對于前五部分,本書主要采取“先字母后時間”的順序,即對于所輯錄的詩人(傳主)總體上按照姓名首字母音序排列(A—Z),而對于每個詩人的“傳記”按照出版時間排列(出版時間采用公元紀年法,以民國紀年的一律轉成公元紀年);第六編“部分含現當代詩人合傳(包括小傳、傳略、列傳)版本輯錄”則依據實際情況,先按系列叢書和單行本分成兩個主要類別,然后每個類別再按出版時間順序排列,對于系列叢書中叢書順序與出版時間有出入的特殊情況,另加說明。第四,對于具體的編選書目版本,我主要采取傳統(tǒng)的“××(著者):《××》(書名),××出版社,××年××月第×版”的形式,鑒于有些傳記文本是“編”的且有的還存在某某人“主編”“編著”“撰文”等現象,本書結合實際情況采用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的規(guī)范,以“××(編者)編《××》(書名)”或“××主編《××》(書名)”或“××(編者)編著《××》(書名)”或“××(著者)撰文《××》(書名)”的形式,去掉冒號以區(qū)別“著”的文本;對于那些屬于某一叢書系列的以及分上下、上中下多冊的傳記,則在《××》(書名)后加括號(),并在括號()內標明叢書歸屬,且以腳注的形式對此叢書進行簡單的介紹并對叢書中屬于現當代詩人傳記的部分加以突出(如果所屬叢書系列本身含有小括號并包含諸如“甲種”“乙種”的分類,則使用中括號[ ])。這樣的編排總體上還算詳細且主要對象突出,但并不是說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沒有遇到問題。一般來說,部分大陸版以及絕大部分臺灣版的現當代詩人傳記由于搜集過程中遇到的限制,如許多叢書沒有看全,雖依據該書的封面、版權頁在括號內注明叢書歸屬,但多有不出腳注的情況,而對于這種情況造成的缺憾,也只好在以后的搜集過程中彌補;香港版的現當代詩人傳記自然也有這樣的情況,如港版?zhèn)饔浽S多出版社(如香港的牛津大學出版社)在印刷出版時間時不具體到月份,所以就以年份為出版時間單位。除此之外,臺灣版、香港版?zhèn)饔浻捎谂c大陸出版社習慣的不同,常常注明“初版”,這種情況和民國時期出版的詩人傳記基本一樣,知道有所區(qū)別即可。再者,在實際搜集的過程中,還有部分傳記只知道有其書和出版年份,實在沒有查到月份(有一本徐志摩的傳記連年份也沒看到),則采取知道多少注明多少的方式,在這一點上,我堅持客觀存在比主觀判斷更重要即實事求是的原則,而這種原則對于那些想了解現當代詩人傳記具體有多少種以便進一步查找的人以及養(yǎng)成良好的學術研究態(tài)度來說,還是有意義的,同時也是必要的。第五,出版社問題。鑒于民國時期許多出版社在各地設有分店,而在出版圖書時版權頁和封面上均印以總社的名字,本書在具體輯錄過程中采用以總社的名字即以版權頁為準的原則(這一原則也在很大程度上規(guī)避了民國時期圖書出版時常出現的封面、扉頁與版權頁不一致的情況,即封面常常在出版社名字前有所在城市,而版權頁直接印為出版社的名字),如果該書沒有版權頁,則采用以封面、扉頁印有的出版社名字為準的原則,如遇特殊情況,另加注釋說明。臺灣、香港的出版社尤其是臺灣的出版社數量頗多,故此在涉及出版社時一般都是前有括號(),括號()內標注出臺灣或是香港;近年來大陸出版社多隸屬于××出版集團,因而在封面和書脊上常常能看到出版集團和出版社前后或是上下并置的現象,對此,本書采用具體到出版社的原則,不同時標出出版集團。第六,“雙用”或“多用”的問題。當代出版的許多傳記屬于多傳主文本,如果其中幾位傳主均屬于現當代詩人,則在這些詩人條目下都列出此本傳記,以使使用者在查找每一位詩人傳記時,都能夠做到全面、翔實。第七,如何處理“全集”或“文集”中的現當代詩人傳記的問題。鑒于許多現當代詩人后來或出版有“全集”,或出版有“文集”,且后人常常在編輯過程中將詩人本人的自傳、回憶錄、書信、日記等編入其中,本書在輯錄過程中盡量也將其輯錄在內(“選集”“精品集”等不在考察范圍內),這種情況也適用于部分研究者在出版自己“文集”或“全集”時將關于詩人的傳記編入其中的個例。

編選原則和實際問題雖已明確,但我還是深知此次編寫存在很多問題。

首先,就原則具體貫徹來說,前三編輯錄的內容比較集中,原則實施得也很明確,但從第四編開始,許多問題開始逐漸暴露出來:日記版本太多;所謂游記類文字在具體編排上是否都和著者的親身經歷有關亦屬未知。由于時間倉促,這些問題最終的解決辦法只能是盡量輯錄最初的版本,輯錄看到的以及較為常見的版本,其他的只能作罷。第五編“現當代詩人部分研究資料、紀念文集版本輯錄”說起來雖容易,但實際操作起來較為困難。于20世紀80年代陸續(xù)推出的“中國現代文學史資料匯編(乙種)”“中國當代文學研究資料叢書”自是沒有什么問題,但其他相關文獻在具體取舍時往往會遇到如何取舍的問題。為了減少不必要的負擔,會議集和一般意義上的研究論文集此次不收入;收錄雖以紀念文集為主,但其內容一般必須有“小傳”、“生平年表”、“著述年表”、自述文章和書信五項內容中的兩項以上才可收錄。當然,對比現當代作家傳記版本,現當代詩人傳記版本范圍更小,有很多詩人只有研究資料、紀念文集,沒有傳記,如果遇到這種情況,也只好從寬處理,將其當作“無可奈何的一件事”。與上述兩編相比,第六編“部分含現當代詩人合傳(包括小傳、傳略、列傳)版本輯錄”更是問題多多,純粹意義上的現當代詩人合傳寥寥無幾,因此只能通過輯錄現當代作家傳記的合傳來解決,但這樣下來,就會遇到一本合傳也許只有幾個傳主是現當代詩人的現象。因此,從第四編到第六編,也只能在每編的標題上加上“部分”二字,以使此次輯錄盡量在實踐上有彈性空間,不至于受到以偏概全的指責。

其次,詩人身份“不明”或曰“詩人性”突出得不夠。中國現當代詩人尤其是現代詩人,常常有多重身份,或是學者,或是作家,或是戰(zhàn)士……完全純粹以詩聞名的詩人其實并沒有人們印象中那么多。這一點,不僅可以通過具體的詩人傳記文本看出來,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了傳記版本的輯錄。為了顯示“中國現當代詩人傳記版本輯錄”的實績,我必須承認有些條目及版本列入略顯勉強。再者,就是確定音序原則之后,現當代詩人傳記在按照詩人名字首字母排序的過程中,沒有和詩人的成名階段、藝術成就完全統(tǒng)一起來,所以,重點也不夠突出。

再次,在形態(tài)、版次等方面也有很多不足。以“自傳”為例,現當代詩人自傳部分是由后人依據傳主生前的文字(特別是回憶性散文)輯錄而成的,并沒有標準意義上的自傳;再者,由于近些年對“傳記”的理解正隨著研究的深入而有拓展的趨勢,像“回憶錄”“口述史”“訪談錄”以及前文提到的日記、游記、書信等都可以納入廣義的“自傳”范疇。依據這種實際情況而進行的版本輯錄必然會“具體種類”繁多且時常游移于固有的概念邊界內外。以“他傳”為例,有些在版權頁上歸屬為“人物研究”的由于從主人公的生平談起且涉及大量關于詩人經歷的史實,在某種程度上很像“評傳”但又不盡然,這種情況在具體輯錄過程中也大部分采取收錄的原則。此外,還有“傳記小說”中有的書名為“傳”但其實不完全是,民國時期詩人傳記和港臺版詩人傳記與今天人們對傳記的理解之間存有差異等現象,對這種文本的收錄只能依據具體情況,并在書下腳注部分盡量注明。

現當代詩人傳記的生成,肯定受到出版、印刷等因素的影響,因此,一旦只依據成書后的文字判定版次及相應的時間,又會遇到一些特殊的情況。除前文提到的民國時期圖書出版不規(guī)范的現象外,部分詩人傳記在出版單行本多年之后,又被列入某一叢書進而產生前后歸屬(如之前的傳記沒有歸入任何一種叢書,之前的傳記雖歸入某一叢書但與后來的叢書在名字上不完全一致,以及之前的傳記在最后歸入某一叢書時再次出版造成多個第1版,等等)并不一致的現象,也是本書在搜集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還有因出版和印刷的疏忽,造成諸如第1版第2次印刷的時間誤印成第1版出版時間而產生歧義的問題……從近年來現當代詩人傳記生產情況來看,出版業(yè)和市場消費對其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許多出版社為了盈利,往往依據市場需要和銷售數量出版和再版?zhèn)饔?,本書中徐志摩、林徽因的一些傳記就屬于這種類型。對于這種“消費形態(tài)的傳記”,暫且不說其質量和價值,單說其出版數量多、傳播周期短的問題。部分傳記早已不在乎以往要隔幾年(一般是五年)才再版的慣例,也許不到一年就再次出版且同樣注明是“第1版”,而其結果則是版本過多、重復過多。對此,我只能說盡量收全,并盡量以腳注的形式將特殊個案解釋清楚。

最后,版本不全。民國時期出版的部分詩人傳記類圖書有的曾先后累計出版十多版以上,如此多的版次自是很難在短期內完全搜齊,所以只能采取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與之相比,港臺現當代詩人傳記版本因主客觀條件的限制而不全一直是我覺得沒有做好這項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盡管許多港臺版現當代詩人傳記后來多有大陸版,但既然是搜集就力求全面,顯然是文獻史料工作要做到的。為此,我雖然走訪過港臺版圖書較多的暨南大學、中山大學、廈門大學和南京大學的圖書館,并在2016年底去臺灣參加詩歌活動時一次性購書近百本,但仍常常為有這樣那樣的不足而感到不安。文獻史料整理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中國現當代詩人傳記版本輯錄只是一個開始、一項基礎工作。這次探索肯定還有許多值得銘記的細節(jié),而其具體內容,卻需要在另外相關的文字中呈現了!

是為序,權作對瀏覽特別是參考此書的讀者的一種解釋、一個小小的交代!

張立群

2020年2月于沈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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