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駒支不屈于晉

古文觀止:新注插圖本 作者:果麥文化 出品;吳調(diào)侯,吳楚材 著


駒支不屈于晉

《左傳》襄公十四年

會于向[1],將執(zhí)戎[2]子駒支。

范宣子[3]親數(shù)諸朝,曰:“來,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離[4]于瓜州,乃祖吾離shān[5]、蒙荊棘,以來歸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6]之田,與女剖分而食之。今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蓋言語漏泄,則職女之由[7]。詰朝[8]之事,爾無與焉。與,將執(zhí)女?!?/p>

對曰:“昔秦人負(fù)shì其眾,貪于土地,逐我諸戎?;莨?ruby>蠲juān[9]其大德,謂我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剪棄。賜我南鄙之田,狐貍所居,豺狼所嗥,我諸戎除剪其荊棘,驅(qū)其狐貍豺狼,以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貳。昔文公與秦伐鄭,秦人竊與鄭盟,而舍戍焉,于是乎有殽之師。晉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師不復(fù),我諸戎實然。譬如捕鹿,晉人角[10]之,諸戎之,與晉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來,晉之百役,與我諸戎,相繼于時,以從執(zhí)政,猶殽志也,豈敢離[11]?今官之師旅,無乃實有所quē,以攜[12]諸侯,而罪我諸戎。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zhì[13]不通,言語不達(dá),何惡之能為?不與于會,亦無méng焉!”賦《青蠅》[14]而退。

宣子辭[15]焉,使即事于會,成kǎi也。

吳評

宣子責(zé)駒支之言,怒氣相陵,驟不可犯。駒支逐句辨駁,辭婉理直,宣子一團興致,為之索然。真詞令能品。

[1]會于向:吳國請求晉國率領(lǐng)中原軍隊攻打楚國,晉國接受了請求,會諸侯于向地。

[2]戎:四岳之后,姜姓。

[3]范宣子:晉人,名士匄。

[4]吾離:姜戎氏祖先之名。

[5]苫蓋:用草編成的覆蓋物。

[6]不腆:不豐厚、不多。

[7]職女之由:因戎與晉相鄰,知晉國政治得失。

[8]詰朝:明日。

[9]蠲:顯示。

[10]角:抓住……的角。

[11]逷:遠(yuǎn)。

[12]攜:攜貳,使……有二心。

[13]幣:絲織品,用作饋贈或祭祀。也泛指用作禮物的車、馬、皮、帛、玉器等。

[14]《青蠅》:出自《詩經(jīng)·小雅》,賦此詩,欲使仁慈的君主毋信讒言。

[15]辭:謝,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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