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理論編

當代文學理論與批評(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學術專輯) 作者: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 編


理論編

創(chuàng)建“馬克思主義文化戰(zhàn)略學”及其意義

劉方喜

引言

馬克思經濟哲學語境中的文化理論,可以成為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文化戰(zhàn)略學建構的重要理論基礎。中共十八大一個重要“新提法”是把“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布局”表述為“五位一體”,其實,十七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fā)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中“推動文化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tài)文明建設協調發(fā)展”的提法,就已經涉及這一思路,而“五位一體”則是對這一思路更為凝煉而清晰的概括。從文化理論的角度來看,《決定》堪稱中國化“馬克思主義文化戰(zhàn)略學”的綱領性文件:“五位一體”涉及的是文化建設與政治、經濟、社會、生態(tài)文明建設的“外部關系”,突出的是要把文化建設置于國家整體發(fā)展戰(zhàn)略中來加以審視;而《決定》所強調的“推動文化事業(yè)和文化產業(yè)全面協調可持續(xù)發(fā)展”涉及的則是文化建設的“內部關系”——強調外部關系、內部關系的協調,使《決定》在理論上自成一體——這為包括文化理論在內的哲學社會科學的創(chuàng)新提供了重要契機。因應包括文化發(fā)展戰(zhàn)略在內的國家整體發(fā)展戰(zhàn)略的現實需要和推動哲學社會科學創(chuàng)新的理論需要,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當代中國文學與文化發(fā)展研究”創(chuàng)新工程設置了“文化戰(zhàn)略研究”項目,主要由筆者承擔相關組織和研究工作,筆者為此從基礎理論研究的角度提出了創(chuàng)建“馬克思主義文化戰(zhàn)略學”的構想,并展開了初步研究。下面結合筆者對馬克思經濟哲學語境中的文化理論的相關研究及《決定》的相關理論思路,對“馬克思主義文化戰(zhàn)略學”基本構架及其意義作初步的較為詳細的闡述。

要充分體現“五位”貫通為“一體”的戰(zhàn)略性思路,就當探尋能連通文化發(fā)展外部關系、內部關系的核心范疇,而“意識形態(tài)”似乎不能成為這樣的核心范疇:文化產品蘊含、傳達一定的思想觀念,從這個意義上說,文化產業(yè)確實也是一種意識形態(tài)活動;但另一方面,文化產業(yè)作為一種“產業(yè)形態(tài)”本身同時也是一種經濟活動,如果把傳統(tǒng)的物質生產稱為“實體經濟”的話,文化產業(yè)相對而言可謂“符號經濟”,它與作為實體經濟的物質生產之間的關系,就不能簡單地用“意識形態(tài)”與“經濟基礎”的關系來直接闡釋。根據當代新的社會現實和時代發(fā)展的新要求,把文化基礎理論上升到文化戰(zhàn)略學的高度,首先在有關“文化”的基本觀念上要有所突破和拓展:在市場框架下,傳統(tǒng)單一的“意識形態(tài)”理論已無法為跟“市場”密切相關的“文化產業(yè)”作準確而清晰的定位——而馬克思的“生產性(productive)”理論則有助于這種定位,這一相對被忽視的經典理論,可以成為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文化戰(zhàn)略學建構的重要突破點。

中外學界對“文化”的定義很多,可謂眾說紛紜,而馬克思這方面理論的特點是:緊密結合“物質生產”來談文化,極寬泛地說,馬克思是在“物質生產活動—非物質生產活動”這樣的框架中來討論文化問題的——這一框架有助于我們在“實體經濟”與“非實體經濟”、“經濟活動”與“非經濟活動”之間關系中來探討文化問題。恩格斯《在馬克思墓前的講話》概括了馬克思一生的兩大理論發(fā)現:一是“人們首先必須吃、喝、住、穿,然后才能從事政治、科學、藝術、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質的生活資料的生產,從而一個民族或一個時代的一定的經濟發(fā)展階段,便構成基礎;人們的國家制度,法的觀點,藝術以至宗教觀念,就是從這個基礎上發(fā)展起來的”,二是對“剩余價值”的發(fā)現——這兩大理論發(fā)現又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我們強調:跟社會財富配置相關的“剩余產品”“剩余價值”“自由時間”等乃是連通包括科學、藝術等在內的文化精神生產與物質生產的重要紐帶——這一點在對馬克思理論的傳統(tǒng)研究中并未得到深入、系統(tǒng)的展開,而只有深入馬克思社會哲學體系中,這一點才能得到充分清晰的闡釋。

從邏輯的和系統(tǒng)的角度來看,以“物質生產”為邏輯起點,馬克思社會哲學體系第一層面的問題涉及的是物質生產的“內部關系結構”,馬克思用眾所周知的以下分析框架對此進行了概括:

框架1:“生產力—生產關系”。

這也是馬克思經濟哲學的總框架。而第二層面的問題涉及的是物質生產的“外部關系結構”,我們把這種“外部關系結構”一般性地概括為:

框架2:“物質生產活動—非物質生產活動”。

而關于框架2的一個眾所周知的具體概括是:

框架2-1:“經濟基礎—上層建筑(意識形態(tài))”。

與這一框架直接關聯的是“生產關系”:“經濟基礎”是由“生產關系”的總和構成的,那么,從邏輯的和系統(tǒng)的角度來看,除此之外,還存在一種跟“生產力”有直接關聯的分析框架??梢詮牟煌矫鎭砜剂可a力水平,而衡量生產力水平的一個重要指標是物質生產的“時間結構”,即“必要勞動時間—剩余勞動時間”結構——說這一結構直接關聯“生產力”,是因為“必要勞動時間—剩余勞動時間”的比例,隨著生產力水平的提高而降低,或者說,其中“剩余勞動時間”所占比例的大小,體現了“生產力”水平的高低,因而也就成為衡量生產力水平的一個重要指標:

框架2-2:物質生產的“必要勞動時間—剩余勞動時間”。

框架2-1、框架2-2也可視為“生產關系—生產力”這一總框架下的兩個分框架。那么,框架2-2為什么可以用來分析“物質生產活動—非物質生產活動”這種“外部關系結構”呢?因為人的一切“非物質生產活動”,乃是在物質生產的“剩余勞動時間”及其產物的基礎上產生和發(fā)展起來的——馬克思分析指出:

更確切的表述是:剩余勞動時間是勞動群眾超出再生產他們自己的勞動能力、他們本身的存在所需要的量即超出必要勞動而勞動的時間,這一表現為剩余價值的剩余勞動時間,同時物化為剩余產品,并且這種剩余產品是除勞動階級外的一切階級存在的物質基礎,是社會整個上層建筑存在的物質基礎。同時,剩余產品把時間游離出來,給不勞動階級提供了發(fā)展其他能力的自由支配的時間。因此,在一方產生剩余勞動時間,同時在另一方產生自由時間。整個人類的發(fā)展,就其超出對人的自然存在直接需要的發(fā)展來說,無非是對這種自由時間的運用,并且整個人類發(fā)展的前提就是把這種自由時間的運用作為必要的基礎。

馬克思指出,人的勞動具有“生產性(productive)”表現為:在勞動總時間中,“必要勞動時間”外還有“剩余勞動時間”,而“剩余勞動時間”創(chuàng)造出“剩余產品”“剩余產品把時間游離出來,給不勞動階級提供了發(fā)展其他能力的自由支配的時間”“整個人類的發(fā)展,就其超出對人的自然存在直接需要的發(fā)展來說,無非是對這種自由時間的運用,并且整個人類發(fā)展的前提就是把這種自由時間的運用作為必要的基礎”:滿足“人的自然存在直接需要”的活動體現了人的存在的“自然性”,這種自然性的活動體現的是人的生命的“簡單再生產”;而“超出”對人的自然存在直接需要的“發(fā)展”活動,則體現了人的存在的“文化性”,這種“發(fā)展”活動也就是指最寬泛意義上的“文化活動”,這種文化性活動體現的是人的生命的“擴大再生產”——它是在物質生產創(chuàng)造的“自由時間”的基礎上產生和發(fā)展起來的:“文化活動”就是“運用”自由時間的活動,而“物質生產”則是“創(chuàng)造”自由時間的活動?!笆S喈a品把時間游離出來”,而從物質生產中游離出來的時間就是“自由時間”,因此,存在于“自由時間”中的“發(fā)展”活動,也就是存在于物質生產活動之外的“非物質生產活動”,而連接這種“發(fā)展”活動與物質生產活動的紐帶就是“剩余產品(剩余價值)”:如果說“創(chuàng)造”自由時間(剩余產品、剩余價值)的物質生產所體現的是“物”的生產性的話,那么,“運用”自由時間的文化活動所體現的則是“人”的生產性——而“物”的生產性乃是實現“人”的生產性本質的“必要基礎”,文化活動作為人的生命不斷的“擴大再生產”,是建立在人的生命不斷的“簡單再生產”基礎上的。

剩余產品、自由時間、剩余價值等可視為社會財富的不同表現形式或不同存在形態(tài),“剩余產品把時間游離出來”揭示的就是社會財富的一種流轉過程,這種游離、流轉同時就意味著社會財富的一種配置:作為“非物質生產活動”的文化活動,需要以物質生產所創(chuàng)造的“自由時間”這種社會財富為必要基礎——這就意味著社會要把物質生產創(chuàng)造的財富“配置”到物質生產之外的文化發(fā)展活動中去。

我們還可以用恩格斯的“生活資料”“享受資料”“發(fā)展資料”三種“物質資料”說,來進一步厘清作為“非物質生產活動”的文化活動跟物質生產活動的關系:狹義的物質生產直接創(chuàng)造的是“生活資料”,從所滿足的是“人的自然存在直接需要”的角度來看,這種“生活資料”是“自然性”的;從所滿足的需要“超出”“人的自然存在直接需要”的角度來看,“享受資料”或“發(fā)展資料”是“超出”自然性的,而通常最寬泛意義上的“文化性”正是相對于“自然性”而言的。因此:

(1)在框架2-2中,作為生產“享受資料”或“發(fā)展資料”的文化生產,跟作為主要生產維持生存的“生活資料”的狹義“物質生產”之間的關系,就是生產“文化性”物質資料與生產“自然性”物質資料這兩種不同“現實活動”之間的橫向關系——在這種橫向關系中,文化主要是針對物質生產的“生產性”來確定自身特性的。

(2)而在框架2-1中,作為“非物質生產活動”的文化,是“觀念的上層建筑”即“意識形態(tài)”,作為一種“懸浮于空中”的“觀念活動”與作為“現實活動”的物質生產活動之間關系,就是一種縱向關系——在這種縱向關系中,文化主要是針對物質生產的“物質性”或“現實性”來確定自身特性(觀念性)的。

(3)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文化產業(yè)”作為一種文化活動與物質生產活動之間的關系,就表現為作為“第三產業(yè)”的“非實體經濟”與包括第一產業(yè)(農業(yè))、第二產業(yè)(工業(yè))在內的“實體經濟”之間的關系,也就是說,是市場經濟“內部”兩種不同經濟活動之間的“橫向”關系,而文化產業(yè)的“營利性”表明其與其他市場經濟活動一樣具有“物的生產性”;而作為文化的一種“非營利性”“非產業(yè)化”的發(fā)展方式,“文化事業(yè)”與“文化產業(yè)”、實體經濟之間的關系,就是處于市場“外部”的“非經濟活動”與“經濟活動”之間的關系,“非營利性”表明其不具有“物的生產性”(在此意義上是“非生產性”的),但可以具有“人的生產性”——而“物的生產性”與“人的生產性”,也就是在市場框架下“文化”所可能具有的“生產性”的兩種不同的基本內涵。

框架2-1、框架2-2的相關分析,其實正符合通常對“文化”的一般理解。盡管中外學界在“文化”的定義上可謂眾說紛紜,但大致說來有兩種基本的理解:一是認為相對于物質的、現實的活動,文化是一種“觀念活動”;二是認為所謂“文化活動”是相對于自然的、動物的活動而言,即“文化性”是相對于“自然性”而言的,在此意義上,通常把人定義為“文化的動物”。馬克思也是從這兩個方面來理解“文化”的,而其理論最大的特點則是充分結合物質生產來考察:作為“觀念活動”的文化,反映物質活動尤其物質生產活動中人與人的關系即生產關系(框架2-1);人的“文化性活動”是相對于“自然性活動”而言的,而連通這兩種活動的是物質生產的“生產性”及其產物“自由時間”等(框架2-2)。

上面從理論的角度揭示:在框架2-1中,文化活動具有“意識形態(tài)性”;在框架2-2中,文化關乎物質生產的“生產性”——馬克思考察文化與物質生產的關系,絕非只有一個框架,“意識形態(tài)性”也絕非文化的唯一特性。前已指出,在市場框架下,傳統(tǒng)單一的“意識形態(tài)”理論不足的突出體現是:無法為跟“市場”密切相關的“文化產業(yè)”作準確而清晰的定位——而“生產性(productive)”理論則有助于這種定位。

“生產性(productive,德文produktive)”是馬克思政治經濟學中的一個重要范疇,馬克思《剩余價值理論》(《資本論》第四卷)專章討論了“生產性與非生產性(produktive und unproduktive)”勞動問題,并強調:“如馬爾薩斯正確指出的,斯密對生產勞動和非生產勞動(produktiver und unproduktiver Arbeit)的區(qū)分,仍然是全部資產階級政治經濟學的基礎”,可見這一問題在政治經濟學理論中的重要性,而在這一論題的討論中,馬克思分析了很多與文藝、文化相關的問題——這些重要文化思想在現有相關研究中被嚴重忽視了。以下是幾段極為重要的經典論述。

因為施托爾希不是歷史地考察物質生產本身,他把物質生產當作一般的物質財富的生產來考察,而不是當作這種生產的一定的、歷史地發(fā)展的和特殊的形式來考察,所以他就失去了理解的基礎,而只有在這種基礎上,才能夠既理解統(tǒng)治階級的“意識形態(tài)”組成部分,也理解一定社會形態(tài)下“自由的精神生產”。他沒有能夠超出泛泛的毫無內容的空談。而且,這種關系本身也完全不象他原先設想的那樣簡單。例如資本主義生產就同某些精神生產部門如藝術和詩歌相敵對。不考慮這些,就會墜入萊辛巧妙地嘲笑過的十八世紀法國人的幻想。既然我們在力學等等方面已經遠遠超過了古代人,為什么我們不能也創(chuàng)作出自己的史詩來呢?于是出現了《亨利亞特》來代替《伊利亞特》。

作家所以是“生產(produktive)勞動者”,并不是因為他“生產出觀念”,而是因為他使出版他的著作的書商發(fā)財,也就是說,只有在他作為某一資本家的雇傭勞動者的時候,他才是生產的(produktive)。

從上述一切可以看出,“生產(produktive)勞動”是對勞動所下的同勞動的一定內容,同勞動的特殊效用或勞動所借以表現的特殊使用價值絕對沒有任何直接關系的定義。

同一種勞動可以是“生產(produktive)勞動”,也可以是“非生產(unproduktive)勞動”。

例如,密爾頓創(chuàng)作《失樂園》得到了5鎊,他是非生產勞動者。相反,為書商提供工廠式勞動的作家,則是生產勞動者。密爾頓出于同春蠶吐絲一樣的必要而創(chuàng)作《失樂園》,那是他的天性的能動表現。后來,他把作品賣了5鎊。但是,在書商指示下編寫書籍(例如政治經濟學大綱)的萊比錫的一位無產者作家卻是生產勞動者,因為他的產品一開始就屬于資本,只是為了增加資本的價值才完成的。(以上引號與黑體為引者所加)

我們認為,以上這三段論述,才是馬克思文化哲學的“總綱”,而“意識形態(tài)”論只是其中的一個方面。以上論述的重要關鍵詞是:“物質生產”“意識形態(tài)”“自由的精神生產”“增加資本的價值”“生產性(productive)”“非生產性(unproductive)”“生產出觀念”等,這些關鍵詞之間的關系是:“物質生產”是最終的“基礎”,(1)“生產出觀念”的活動即“意識形態(tài)”活動;(2)作家作為“生產勞動者”“為了增加資本的價值”所進行的活動與當今所謂的“文化產業(yè)”相關,“生產性”可謂文化產業(yè)的基本特性;(3)密爾頓創(chuàng)作《失樂園》雖然“賣了5鎊”,但由于“一開始”不是“為了增加資本的價值才完成的”,因而是“非生產(unproductive)勞動”,作為“他的天性的能動表現”的“出于同春蠶吐絲一樣的必要而創(chuàng)作《失樂園》”的活動就是“自由的精神生產”,而這種“非生產性”的“自由的精神生產”關乎文化的“非產業(yè)化”發(fā)展方式。總之,馬克思對文化的“生產性”與生產出觀念的“意識形態(tài)性”作了明確區(qū)分——而這首先:(1)關乎文化活動的“內在特性”,即“生產性”與“意識形態(tài)性”乃是文化活動本身的兩種基本特性;而“生產性”與“非生產性”則關乎在市場框架下文化發(fā)展“產業(yè)化”與“非產業(yè)化”兩種不同方式,或者說關乎文化的“內部關系結構”;(2)“生產性”“意識形態(tài)性”又關乎文化活動的“外部關系結構”,首先涉及跟“物質生產”的關聯,在此基礎上又可以探討文化活動跟其他社會活動的關聯。

關于文化的“意識形態(tài)性”的重要經典論述之一,出自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

人們在自己生活的社會生產中發(fā)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們的意志為轉移的關系,即同他們的物質生產力的一定發(fā)展階段相適合的生產關系。這些生產關系的總和構成社會的經濟結構,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層建筑豎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會意識形式與之相適應的現實基礎……社會的物質生產力發(fā)展到一定階段,便同它們一直在其中活動的現存生產關系或財產關系(這只是生產關系的法律用語)發(fā)生矛盾。于是這些關系便由生產力的發(fā)展形式變成生產力的桎梏。那時社會革命的時代就到來了。隨著經濟基礎的變更,全部龐大的上層建筑也或慢或快地發(fā)生變革。在考察這些變革時,必須時刻把下面兩者區(qū)別開來:一種是生產的經濟條件方面所發(fā)生的物質的、可以用自然科學的精確性指明的變革,一種是借以意識到這個沖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藝術的或哲學的,簡言之,意識形態(tài)的形式。

馬克思以上論述實際上涉及兩大分析框架:一是“生產力—生產關系”框架,二是“經濟基礎—上層建筑(意識形態(tài))”框架,而后者是建立在前者基礎上的。馬克思在致安年柯夫信中還指出:“適應自己的物質生產水平而生產出社會關系的人,也生產出各種觀念,范疇,即這些社會關系的抽象的觀念的表現?!?sup>藝術等文化是“意識形態(tài)的形式”,立于“經濟基礎”之上,而“經濟基礎”是“生產關系的總和”,如果說存在于物質生產中的“生產關系”是客觀的現實的“社會關系”的話,那么,作為“意識形態(tài)的形式”的藝術文化則是這些客觀現實社會關系的“觀念的表現”,或者也可以說是“觀念性”的生產關系——在此框架中作為“非物質生產活動”的文化是一種“觀念世界”,而“物質生產活動”則是一種“現實世界”??梢?,藝術文化的“意識形態(tài)性”或“觀念性”與“生產關系”直接相關,而與“生產力”的聯系則是間接的。

馬克思強調指出:

從物質生產的一定形式產生:第一,一定的社會結構;第二,人對自然的一定關系。人們的國家制度和人們的精神方式由這兩者決定,因而人們的精神生產的性質也由這兩者決定。

由人與人的社會關系構成的“一定的社會結構”與“人對自然的一定關系”,乃是馬克思考察精神生產與物質生產關系的兩個基本立足點。馬克思還分析指出:

一方面,資本調動科學和自然界的一切力量,同樣也調動社會結合和社會交往的力量,以便使財富的創(chuàng)造不取決于(相對地)耗費在這種創(chuàng)造上的勞動時間。另一方面,資本想用勞動時間去衡量這樣造出來的巨大的社會力量,并把這些力量限制在為了把已經創(chuàng)造的價值作為價值來保存所需要的限度之內。生產力和社會關系——這二者是社會的個人發(fā)展的不同方面——對于資本來說僅僅表現為手段,僅僅是資本用來從它的有限的基礎出發(fā)進行生產的手段。(黑體為引者所加)

“科學和自然界的一切力量”跟“生產力”、跟人與物的自然關系相關,“社會結合和社會交往的力量”跟人與人的“社會關系”相關,而“生產力和社會關系——這二者是社會的個人發(fā)展的不同方面”,由此可見,單純只從“社會關系”來談人的本質是片面的,而單純只從跟“社會關系(生產關系)”相關的“經濟基礎—上層建筑(意識形態(tài))”框架來談文化的本質也是片面的。我們大致可以用以表1表來標示馬克思的文化思想體系。

表1

“生產性”與“意識形態(tài)性”構成了文化完整特性的兩個基本方面,而“生產性”與“意識形態(tài)”理論也就構成了馬克思文化思想體系的兩大柱石,進而也可以成為馬克思主義文化戰(zhàn)略學建構的兩大柱石。

(1)文化的“生產性”和“意識形態(tài)”理論,建立在共同的哲學基礎即“物質生產”理論基礎上;

(2)兩種理論的具體的哲學分析框架又不盡相同:“生產性”理論的基本分析框架是物質生產的“剩余勞動時間—必要勞動時間”(框架2-2),而“意識形態(tài)”理論的基本分析框架則是與物質生產相關的“經濟基礎—上層建筑(意識形態(tài))”(框架2-1);

(3)兩種不同分析框架可概括為“物質生產活動—非物質生產活動”(框架2),最終又統(tǒng)一于物質生產的“生產力—生產關系”分析框架(框架1):“剩余勞動時間—必要勞動時間”框架的立足點是“生產力”,而“經濟基礎—上層建筑”框架的立足點是“生產關系(社會關系)”——兩個立足點最終又匯總于“物質生產”。

置于其“社會總生產”理論中,馬克思“生產性”理論及“必要勞動時間—剩余勞動時間”分析框架的文化戰(zhàn)略意義就會充分顯示出來了,如表2所示。

表2

(1)首先要強調的是:在后工業(yè)轉型過程中,“文化性”因素在產業(yè)體系中的增多,并不僅僅體現在文化產業(yè)成為支柱產業(yè)上,同時也體現為傳統(tǒng)實體經濟中“文化性”因素的增多——如果說前者涉及的是文化產業(yè)化的話,那么,后者涉及的則是產業(yè)文化化,這種“文化化”在生產領域表現為產品設計因素的增多,在流通領域表現為廣告等支出的大幅度增多。其實,這與工業(yè)轉型中的傳統(tǒng)農業(yè)中“工業(yè)性”因素也增多是一樣的。因此,過分機械地劃分和割裂三大產業(yè),無助于真正了解當代產業(yè)體系的整體特征——而馬克思的“社會的總勞動”“社會的總生產”理論,則有助于這方面的分析:相對于工業(yè)轉型,后工業(yè)轉型的特征就是“社會的總生產”中“文化性”因素的大幅度增多,相應地,“自然性”因素大幅度減少;當然,另一方面是“技術性”因素尤其高新技術因素的大幅度增多——而這同樣是物質生產“必要勞動時間—剩余勞動時間”比例遞減的重要體現。

(2)其次要強調的是:在當代社會總生產力高度發(fā)達的產業(yè)體系中,“自然因素”的減少只是從“價值”上來說的,而不是從“物質材料”上來說的,即自然物質在資本總收益中所得份額在減少。整個產業(yè)體系中文化性因素的增多,似乎可以相應地減少自然性因素——但是,從西方當代現實來看,與包括文化產業(yè)成為支柱產業(yè)在內的后工業(yè)轉型或消費社會轉型緊密相伴隨的,是全球生態(tài)問題的日趨嚴峻;從理論上來看,割裂地看,實體經濟直接消耗自然資源較多,而作為“符號經濟”的文化產業(yè)直接消耗的自然資源較少;但是,整體地看,文化符號經濟與實體經濟在當代“產業(yè)體系”中已連通為“一體”而成為無法割斷的“產業(yè)鏈”,文化產業(yè)的發(fā)展必然會對實體經濟產生連帶作用。從西方已有教訓來看,造成自然生態(tài)問題的過度消費,跟“文化(產品)消費”不無關聯,如果片面追求文化產業(yè)利潤的增大而過分刺激消費,在連為一體的消費鏈中,最終必然帶來對物品的過度消費,從而影響自然生態(tài)——馬克思的“社會的總生產”理論,對于我們充分認識這一點有重要理論啟示。

(3)前已指出,文化符號經濟的發(fā)展必須建立在實體經濟生產力水平不斷提高的基礎上,而從“社會的總生產”的角度來看:實體經濟(農業(yè)、工業(yè))相對于“社會”而言就是處于“必要勞動時間”中的生產,“非實體經濟”則是處于“剩余勞動時間”中的生產,但對于實體經濟的生產者來說,其勞動依然分成“必要勞動(時間)—剩余勞動(時間)”兩部分,而“非實體經濟”所需“剩余勞動時間”來自“實體經濟”中的“剩余勞動時間”:非實體經濟的發(fā)展,意味著社會總生產中“剩余勞動時間”的增大,而這首先要求實體經濟中“剩余勞動時間”增大,也就要求實體經濟生產力水平不斷地提高。

馬克思指出:“雖然食物直接生產者的勞動,對他們自己來說也分為必要勞動和剩余勞動,但對社會來說,它所代表的,只是生產食物所需的必要勞動。并且,不同于一個工場內部分工的整個社會內部的一切分工也是如此”“商品的使用價值,是商品的交換價值的前提,從而也是商品的價值的前提。這一點,只有在這種比例的破壞使商品的價值,從而使其中包含的剩余價值不能實現的時候,才會影響到必要勞動和剩余勞動之比?!?sup>而“必要勞動(時間)和剩余勞動(時間)之比”對于產業(yè)結構均衡來說至關重要。再次強調做“減法”的重要性,承前所說:實體經濟創(chuàng)造3個單位的物質財富,其中,實體經濟自身分割到2,1則轉移到文化符號經濟中——動態(tài)地看,這意味著實體經濟的“必要勞動時間—剩余勞動時間”總結構中有1個單位的“剩余勞動時間”可以游離、轉移出去;文化符號經濟的發(fā)展可能使轉移到其中的財富變?yōu)?,實體經濟自身相應地只能分割到1——這意味著實體經濟可以游離、轉移出2個單位的“剩余勞動時間”,而這就意味著實體經濟本身的生產力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如果不提高實體經濟的生產力水平,而強制性地從實體經濟中多轉移出1個單位的“剩余勞動時間”以供文化符號經濟擴張,實體經濟本身就會喪失1個單位的“剩余勞動時間”的財富投入或再投入,實體經濟本身的發(fā)展就會受到影響,最終會打斷文化符號經濟的持續(xù)發(fā)展。簡言之,社會總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必然會增大文化符號經濟與實體經濟之間財富配置的比例,而這種比例的增大如果是建立在實體經濟本身生產力水平提高基礎上的,就會在動態(tài)發(fā)展中達到新的均衡,反之則會打破兩者之間的均衡。

以上強調的是:文化符號經濟不能配置過多的社會財富,否則就會打破社會總生產比例的平衡——但這決不意味著配置到實體經濟的社會財富越多越好,這種配置過多,也會打破社會總生產的比例平衡,而所產生的后果是“生產過?!被虍斀袼^的“產能過?!?。

(4)馬克思關于“社會的總生產”的著名論述是“兩大部類”說,“社會的總產品,從而社會的總生產,分成兩大部類”:“生產資料”與“消費資料”,而消費資料又可分成“兩大分部類”:(a)“必要消費資料”,(b)“奢侈消費資料。它們只進入資本家階級的消費,所以只能和花費的剩余價值交換,而剩余價值是絕對到不了工人手中的”,馬克思強調:“只要存在這種收縮或這種均衡過程,在生活資料的價格提高的情況下,從奢侈品的生產部門中抽出的資本,就會不斷地追加到生活資料的生產上,一直到需求滿足時為止。這時重新出現平衡,而整個過程的結果是,社會資本,從而貨幣資本,會按改變了的比例在必要生活資料的生產和奢侈品的生產之間進行分配”——兩個分部類之間社會資本(社會財富)的配置比例的平衡非常重要。馬克思分析指出:“要使勞動資料和生活資料作為按一定的利潤率剝削工人的手段起作用,勞動資料和生活資料就周期地生產得太多了。要使商品中包含的價值和剩余價值能夠在資本主義生產所決定的分配條件和消費關系下實現并再轉化為新的資本,就是說,要使這個過程能夠進行下去,不至于不斷地發(fā)生爆炸,商品就生產得太多了”,而周期性生產得太多的“生活資料”“商品”很大程度就是指“必要消費資料”,周期性生產得太多導致的后果是周期性的經濟危機,而“一切現實的危機的最終根源,總是群眾的貧窮和他們的消費受到限制,而與此相對比的是,資本主義生產竭力發(fā)展生產力,好像只有社會的絕對的消費能力才是生產力發(fā)展的界限”。而“群眾的貧窮和他們的消費受到限制”的根源又在:工人群眾的“收入”只局限于再生產他們勞動力(生命力)也即維持基本生存的“工資”,而“剩余價值是絕對到不了工人手中的”,如此“奢侈消費資料”就“只進入資本家階級的消費”。

生產力水平的提高,社會總生產“必要勞動時間—剩余勞動時間”比例的遞減,在“消費資料”的生產上就表現為“必要消費資料—奢侈消費資料”及其生產之間比例的遞減,也就是說,總生產中“剩余勞動時間”的增多,要求更多的社會財富配置、轉移到“奢侈消費資料”的生產中去(這里是暫時撇開“生產資料”而論的)——而當奢侈消費資料“只進入資本家階級的消費”時,這種轉移就受到了阻礙,過多的社會財富就會滯留在“必要消費資料”生產中,進而就會導致這種生產的過剩,最終導致經濟危機——那么,如何使社會財富游離出“必要消費資料”的生產而轉移、流轉到“奢侈消費資料”的生產中去呢?只能是擴大奢侈消費資料消費的人口,把工人群眾中的一部分人口也納入其中,而這就意味著這部分工人群眾的“總收入”除了維持生存的“工資”外還能分享到一部分的“剩余價值”——從西方發(fā)達國家當代后工業(yè)轉型的實際情況來看也正是如此,而工人大眾也參與到奢侈消費中,就使“必要消費資料—奢侈消費資料”及其生產之間比例在遞減中獲得一種新平衡,在一定程度上就克服了必要消費資料的生產過剩及由此而來的周期性經濟危機。

從產業(yè)體系的角度來看,過多的社會財富滯留在“必要消費資料”生產中,就同時意味著過多的社會財富滯留在“實體經濟(物質生產)”中,而“‘可以自由支配的時間’,也就是有真正的財富,這種時間不被直接生產勞動(物質生產)所吸收”“資本的不變趨勢一方面是創(chuàng)造可以自由支配的時間,另一方面是把這些可以自由支配的時間變?yōu)槭S鄤趧印H绻诘谝粋€方面太成功了,那么,它就要吃到生產過剩的苦頭,這時必要勞動就會中斷,因為資本無法實現剩余勞動”——而當自由時間(社會財富)不被物質生產(實體經濟)所“吸收”、游離出去而轉移到“非實體經濟”中去,“生產過?!本涂赡鼙豢朔敶鞣桨l(fā)達國家包括成為支柱產業(yè)的文化產業(yè)在內的非實體經濟的發(fā)展的實際情況,就證明了這一點。

因此,當代中國使文化產業(yè)成為支柱產業(yè)的文化發(fā)展戰(zhàn)略,是符合當代產業(yè)轉型一般規(guī)律的——這也表明這不僅只是個文化問題,同時也是個重要的經濟問題而關乎國家經濟發(fā)展的整體戰(zhàn)略。相對于維持基本生存的“必要消費資料”,文化產品是“非必要(非必需)”的“奢侈消費資料”,文化產品生產的大發(fā)展,必然要求社會成員中越來越多的人的“總收入”能夠超過維持基本生存的“工資”——中國要想真正使文化產業(yè)成為支柱產業(yè),同樣要做到這一點。馬克思強調,生產過剩的危機決不僅僅只是經濟問題,同時也是社會問題、政治問題;同樣,克服生產過剩危機也就不僅具有經濟意義,同時也具有社會意義、政治意義——這對當代中國文化產業(yè)的發(fā)展同樣具有重要啟示。

以上討論的是兩個“分部類”之間的平衡,下面再看“兩大部類”即“生產資料”與“消費資料”及其生產之間的平衡。

(5)馬克思所討論的社會總生產比例平衡涉及很多方面。

因為——部分由于對外貿易,部分由于轉化為追加資本的剩余產品[比重]發(fā)生變化,——總資本在[生產者的]兩個類之間進行分配的一定比例關系,或產品各組成部分在一定地方進入再生產過程時所依據的一定比例關系遭到破壞,這里就產生失調的新的可能性,從而產生危機的可能性。這種比例失調現象不僅會發(fā)生在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之間(在再生產它們時),可變資本和不變資本之間,不變資本各部分之間,而且也會發(fā)生在資本和收入之間。

“生產固定資本的那部分生產既不生產直接的消費品,也不生產直接的交換價值,至少不生產可以直接實現的交換價值。因此,越來越大的一部分生產時間耗費在生產資料的生產上”,因此,“固定資本—流動資本”跟“生產資料—消費資料”是有交叉的。生產固定資本要求社會“能夠把相當大一部分已經創(chuàng)造出來的財富從直接的享受中,也從以直接享受為目的的生產中抽出來”,而“文化產業(yè)”某種程度上就是以“直接享受為目的”的生產——盡管是為了文化精神享受,因而屬于“消費資料”生產這一部類。因此,文化產業(yè)與固定資本生產之間的平衡也非常重要。前已指出,當代產業(yè)轉型既體現為文化性因素的增加,也體現為技術性因素的增加,而技術性因素的增加關乎固定資本的生產。進一步說,固定資本又直接跟實體經濟相關,前也已指出,固定資本尤其是機器體系的不斷發(fā)展,會不斷提高實體經濟的生產力水平,而實體經濟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則是包括文化產業(yè)在內的非實體經濟發(fā)展的必要基礎。從社會財富配置的角度來看,過多財富配置到提高社會總生產中的文化性因素,則會相應地減少提高技術性因素所需的社會財富——在產業(yè)升級中,這兩者之間的社會財富配置比例至關重要。

(6)馬克思還把“人本身”視為一種獨特的“固定資本”。

節(jié)約勞動時間等于增加自由時間,即增加使個人得到充分發(fā)展的時間,而個人的充分發(fā)展又作為最大的生產力反作用于勞動生產力。從直接生產過程的角度來看,節(jié)約勞動時間可以看作生產固定資本,這種固定資本就是人本身。

同樣,可以說:生產“人”這種“固定資本”也要求“社會能夠等待”,“能夠把相當大一部分已經創(chuàng)造出來的財富從直接的享受中,也從以直接享受為目的的生產中抽出來,以便把這一部分財富用到非直接生產的勞動上去”,也即用到“把勞動能力本身生產、訓練、發(fā)展、維持、再生產出來的勞動”上去。而在馬克思看來,生產“人本身”這種“固定資本”,與人的生命價值觀密切相關,他指出:

資產階級經濟學家受一定的社會歷史發(fā)展階段的觀念的嚴重束縛,在他們看來,勞動的社會權力物化的必然性是跟這些權力同活勞動相異化的必然性分不開的。但是隨著作為單純單個勞動或者單純內部的或單純外部的一般勞動的活勞動的直接性質被揚棄,隨著個人的活動被確立為直接的一般活動或社會活動,生產的物的要素也就擺脫這種異化形式;這樣一來,這些物的要素就變成作為單個人的個人,不過是作為社會的單個人的個人借以再生產自身的財產,即有機的社會軀體。使個人在他們的生命的再生產過程中,在他們的生產性的生命過程(productive life’s process)中處于上述狀況的那些條件,只有通過歷史的經濟過程本身才能創(chuàng)造出來;這些條件既有客觀的條件,也有主觀的條件,它們只不過是同一些條件的兩種不同的形式。

如果說“他們的生命的再生產過程”是指個人生命的“簡單再生產”的話,那么,“他們的生產性的生命過程”,就是指個人生命一種“擴大再生產”。馬克思強調:人的具有“生產性”的勞動創(chuàng)造出“余額”即“剩余價值”“自由時間”,而另一方面,這種“余額”又是人的“生產性”得以充分發(fā)揮的條件。馬克思強調:“真正的財富就是所有個人的發(fā)達的生產力。那時,財富的尺度決不再是勞動時間,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時間?!?sup>——這種“財富”觀當然就是一種生命“價值”觀:在馬克思看來,人的“生產性”力量,是社會整體發(fā)展源源不斷的根本動力,更為重要的是:人的生產性力量充分、全面、自由地發(fā)揮從而“人”的生產性本質的實現,乃是人類社會整體發(fā)展的重要“目的”,而體現“物”的生產性的物質財富的創(chuàng)造和發(fā)展,只是實現這一目的的“手段”和條件,“使個人在他們的生命的再生產過程中,在他們的生產性的生命過程中處于上述狀況的那些條件,只有通過歷史的經濟過程本身才能創(chuàng)造出來”——這是我們今天在市場框架下,認識、把握和協調好文化發(fā)展不同方式之間、文化發(fā)展與經濟發(fā)展等之間關系等極其重要的價值立足點。

在馬克思看來,跟由不同的文化活動、經濟活動等組成的“社會活動結構”相互對應的,是“社會財富結構”,這些不同社會活動之間關系的協調,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動態(tài)地配置于這些不同社會活動領域中的財富的比例的平衡——簡言之:“社會活動結構”的均衡(這是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取決于“社會財富配置結構”的平衡——配置財富的力量,既可以來自市場,也可以來自國家、社會等等,而國家能為這種財富配置提供的最重要的東西是制度。一方面,財富的配置及相應的國家制度設計總是在某種特定價值觀(財富觀)支撐下進行的;另一方面,財富配置的方式及相應的制度設計本身就體現了某種特定價值觀——這可以說是一種“做”出來的價值觀,這種充分結合“做”而不僅僅停留于“說”的價值觀,才會對社會成員產生現實的感召力。合理的國家整體發(fā)展戰(zhàn)略的形成,離不開清晰而堅定的核心價值觀,而這種核心價值觀只有現實地體現在制度化的社會財富的配置結構中,才會真正發(fā)揮出對內凝聚人心、對外塑造國家形象的現實作用——馬克思“真正的財富就是所有個人的發(fā)達的生產力”“生產性的生命過程”等理論,對于我們提煉支撐國家整體發(fā)展戰(zhàn)略的核心價值觀等有重要啟示,而對此的深入、系統(tǒng)探討,乃是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文化戰(zhàn)略學研究的重要時代使命。

(原載《閱江學刊》2013年第2期)

  1. 本文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當代中國文學與文化發(fā)展研究”創(chuàng)新工程“文化戰(zhàn)略研究”項目成果。
  2. 參見會議報道《立足中國歷史與現實促進文學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報》,2012年10月19日;并參見央視網劉方喜《“五個一工程”的“文化戰(zhàn)略學”思考》,http://opinion.cntv.cn/wugeyigongcheng20120930。
  3.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1961,第376頁。
  4.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第216~217頁。
  5. 參見Karl Marx/Friedrich Engels Werk,band 26/1,Dietz Verlag Berlin 1965,pp.122,127。
  6.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冊,人民出版社,1972,第296、150、432頁。
  7.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第8~9頁。
  8.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484頁。
  9.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冊,人民出版社,1972,第296頁。
  10.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冊,人民出版社,1980,第219頁。
  11. 《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715~717頁。
  12. 《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448、376~377頁。
  13. 《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48、287頁。
  14.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人民出版社,1985,第152頁。
  15.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冊,人民出版社,1980,第225~226頁。
  16.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冊,人民出版社,1980,第361頁。
  17.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冊,人民出版社,1980,第221~222頁。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 www.afriseller.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