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 散文 ESSAYS

你是人間四月天 作者:林徽因 著,程碧 編


一 散文 ESSAYS

希望不因《軟體動物》的公演引出硬體的筆墨官司

初刊于1931年8月23日北平《晨報副刊》,署名林徽音。

八月二日在這刊上,我根據(jù)兩位小劇院的設計人,關于《軟體動物》的“設計”和“幕后”提到的幾點困難,不避嫌疑的用技術眼光,討論起來。公平說,天是這樣的熱,小劇院這次的公演的成績又是打破記錄的成功,委實不該再“求全責備”有像我那樣煞風景的討論!看到本月九日陳治策先生標題答復我的文字,我怔了,生怕又因此引出真正硬體的筆墨官司,來增加劇界的煩惱,更增加我個人的罪過。

好在陳先生標題雖然有“答復”字樣,來得怕人,其實對于我提到諸點,并沒有技術上的駁難,也沒有準確的答復,只有表示承認和同意,所以現(xiàn)在可不必再提了。他另有幾個責問,現(xiàn)在我回答他:

(一)“干嗎不犧牲一晚的工夫看一看他們的公演”?

答:因為鄙人是臥病在西山四個來月的一個真正的“軟體動物”,沒有隨便起來的自由,更提不到進城看戲(雖曾提議卻被阻止了),這是個人沒有眼福,并不是不肯“犧牲一晚的工夫”(不幸今天報上又誤載鄙夫婦參與跳舞盛會的新聞,就此聲明省得犯誑言欺人之罪)。

(二)“兩次幕后生活”“只是一種趣話”“引人入勝”“可否作為批評依據(jù)”?

答:我認為根據(jù)設計人員自己說的“設計”和“幕后”來討論他們的設計和幕后問題是再對沒有了。尤其是我所提出討論的并沒有與事實有不符之處,更沒有引用別人“口傳”關于他們布景的毛病,或是臆造他們公演時,布景上種種的弊病,只是對于他們幕后組織和設計態(tài)度上發(fā)了疑問。陳先生的“幕后”雖全是些趣話卻也呈露出內容真相不少,所以我這不知趣的人也就因此求全責備了的討論起來。

(三)“你忽略了‘完成了化裝排演’這些字了”,又“有些誤會”,又“化裝排演和正式公演常有天淵的不同呢”。

答:我并未誤會他們任何一樁事,(陳先生亦未說明誤會了些什么)我現(xiàn)在更要鄭重聲明我并未將他們化裝排演誤會作正式公演,不止如此,他們正式公演的情景,我知道得很詳細,我所以不引用別人報告?zhèn)髡f的緣故,就是要公平,要慎重,不敢“根據(jù)別人口頭傳說”。至于化裝排演和公演并不該有“天淵之別”是淺而易見的:排演的目的是練習次日公演時所有各方面的布景,試驗各種布景之有無弊病以備次日改良的?;b排演太亂,道具與次日公演時用的不太相同,則這化裝排演基本功用和意義已失去不少,次日公演的成績必會受其影響的。

(四)“那篇文章如果是看了之后寫的,你一定會批評得對嘍”。

答:前篇文章是根據(jù)他們設計人的文章寫的,差不多全是討論,無所謂批評。討論諸點如1. 布景不該因為有困難而“處處將就”。2. “借”在布景藝術里是常情,不應將這困難看過重了。3. 因為他們本來要白單子而又換了毛氈(深色的)使我對于他們色彩設計懷疑,疑心他們對于色彩調和問題并未顧到;疑心他們對于色彩問題,根本不講究;疑心他們不理會到尋常白色在臺上之不相宜。4. 如窗子玻璃等小技巧,他們未曾實驗些較妥方法,似乎不算賣盡力氣的認真。

這些問題我希望都沒有議論錯了。陳先生對第二點已完全同意,別的卻也未指出我不“對”的地方。

(五)“公平的批評”“成功不成功”問題。

答:我沒看到公演,所以我文里第一段即將我的立足點表明了。我說“讀到文章……所得印象”……等等。即對于布景也是因為沒有看到公演,所以沒有胡亂批評一句話。我是根據(jù)看過的人不滿意的意思(并且公開發(fā)表出來的),再根據(jù)當事人所述的幕后的確實情形,用技術原則,探討其所以不滿人意的原由。在事前我雖詳細的問過八九個對新劇有見識的朋友,他們那一晚對于布景的印象和意見(失望或是滿意),我卻沒有引用這“口頭傳說”,為的是謹慎,公平?,F(xiàn)在陳先生既要“看過那戲的人”公平批評,我只得老實說,他們多人沒有稱揚只有不滿這次布景,是個不能否認的事實。也因此我有“成績上有失敗點”的話(注意點字),這并不是說他們這次公演不算一個總成功。請別“誤會”。

其實演新劇最招物議的常常是布景,而新劇的布景也實在不容易討好。被評論本不算什么一回事,布景人宜早預備下賣力氣不怕批評的勇氣才好。再說,一新劇本來最負責的人(也就是最易受評論的人)是導演人,這次各方面文章里“導演”兩字竟沒有人提到,更不說有人評論,這個到底是導演人之幸與不幸還是問題。我承認這次布景上文字,本來只是設計人自己的幾句“趣語”,不巧遇著我這樣不知趣的人過于認真寫了一大篇。俗語說“冤家怕是同行”!不過每件學問的促進常是靠著“同行”的爭論的,希望兩位設計人特別大量諒解和優(yōu)容。

(六)關于時間欠從容問題。

嚴格說,時間是在設計人的預算之內,根本就該從容的,除非有不得已的情形和意外。協(xié)和禮堂不能早借,這情形的困苦,我是知道的,并且表十三分的同情。區(qū)署不準演的確是意外,如果已辦妥應辦手續(xù)。天下雨卻不在例內,“道具”不早借而要等“最后一晚”也未免奇怪。陳先生提到如何大雨不能騎車,折回等情,是否足夠做布景不能如愿的阻礙,好像和我上次設下的比喻“起晚了沒有買到釘子”相類的不能成立。

末了,天實在是太熱,人也很病,我誠意的希望這回不成了筆墨官司,互相答復下去。我的“軟體動物”期限一滿,不難即和小劇院同人握手的??词厝似任衣暶?,這是最末次的筆答,不然這官司怕要真打到協(xié)和醫(yī)院的病房里去。

  1. 林徽因初名“徽音”,后因與詩人林微音姓名相似而被迫改名。

  2. 在作者所處年代,一些字詞的用法尚無統(tǒng)一規(guī)范,存在與如今語言文字規(guī)范不符的情況,本書編輯時除明顯錯訛外,對這類字詞未作改動,請讀者勿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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