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央集權施鐵腕
一、三削相權
為了加強中央集權,除了尊儒尚法之外,漢武帝決定改革官制,拿相權開刀,以獨攬朝政大權。
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丞相乃百官之長,是封建朝廷中唯一能與皇權相抗衡的勢力。
秦朝時正式設置丞相官制,設有左右丞相。丞相掌紫色綬帶金印,幫助皇帝處理朝廷各種事務。表面上,丞相要秉承皇帝的旨意辦事,實際上是整個政權的負責人。
皇帝在宮廷內(nèi)接見大臣,處理國政,稱為“內(nèi)廷”;宮廷之外的事,都由丞相掌握,稱為“外廷”。丞相參與政事的決策、法令的制定、百官的管理等事務,甚至有權決定其他官吏的生死。
西漢建立初期,丞相一職大多由開國功臣擔任,如蕭何、曹參、陳平等。對于這些幫助自己奪取江山的有功之臣,漢高祖劉邦向來敬重有加,而百官們對之也是恭謹從命。當時的丞相,實際上是朝廷中掌握實權的總理大臣。丞相終身在位,必然分散皇帝的權力。據(jù)史籍記載,文帝有一位寵臣叫鄧通,鄧通在文帝面前很隨便,時常與文帝開玩笑。有一次,鄧通又跟文帝開玩笑,文帝絲毫沒放在心上,但丞相申屠嘉知道這件事后,想要治鄧通對皇帝不恭敬之罪。文帝說:“不用太較真,我很喜歡他?!?/p>
申屠嘉當時沒說什么,回到相府后就命人將鄧通召來,斥責他說:“你這個賤臣,竟然拿皇帝尋開心,真是膽大包天,這是對皇帝的大不敬,按律當斬!”鄧通嚇得一個勁地叩頭認罪,后來還是文帝出面講情,鄧通才免于一死。
漢武帝即位時,朝廷正處于屈君伸臣、君弱臣強的局面中,對于朝中大臣甚至像內(nèi)史這樣的高官,只要丞相認為有過失,就可以先斬后奏。與皇帝商議國事時,丞相的意見也是備受尊重,丞相推薦的官員甚至一出任就可以擔任九卿郡守品級的大官。而且丞相沒有大的過錯,是不能隨便更換的。
漢武帝的第一任丞相是衛(wèi)綰,衛(wèi)綰忠厚老實、謹小慎微,沒有太大的權力欲,而且他是武帝幼時的老師,與武帝沒有什么矛盾沖突,但竇太后不喜歡他,要免其相職,漢武帝就做了個順水人情,以體弱多病為名免了衛(wèi)綰之職。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漢武帝相繼免去魏其侯竇嬰和柏至侯許昌的相職。6年中連免三相。丞相一職素來是終身制的,漢武帝的做法無疑是對相權的一次重大打擊。
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六月,漢武帝任命武安侯田蚡為丞相。田蚡背后有王太后撐腰,又結交了諸侯來擴大自己的權力,使丞相的權力又一次得到了助長,百官都對他趨迎奉承。
田蚡身材短小,長相難看,為人奸詐貪婪,既無德又無才,他之所以能登上相位,完全是因為他是王太后的弟弟。朝中政務均由他所豢養(yǎng)的賓客為他謀劃。田蚡自恃有王太后為靠山,非常驕橫、奢侈。
據(jù)《史記》記載,每次進宮奏事,田蚡總是講個沒完沒了,不達目的誓不罷休,因而武帝只得一一采納他的奏請。除此之外,田蚡還獨攬任官除吏的大權,根本不把年輕的皇帝放在眼里,他所推薦的人,有的甚至從平民一下子便成為俸祿二千石的高官。大小官員都紛紛向田蚡示好,就連在郡國任事的學士們也陸續(xù)攀附他。
田蚡喜好儒術,漢武帝任用他為相,原本是讓他幫自己打理國事,沒想到竟然落了個大權旁落的下場,這讓年輕氣盛的漢武帝情何以堪?
有一次,田蚡又拿來一大串任官的名單,漢武帝終于忍無可忍,問道:“你要任命的人員說完了嗎?如果說完了,朕也想要任命幾個呢!”
就這樣,漢武帝把丞相“主臣”用人的權力收了回來。作為朝廷首腦,丞相最主要的權力就是主臣和除吏。漢武帝的做法使丞相失去了人事任免權,至此,丞相一職就與奉行天子旨意的傳話員、大管家、幕僚長沒什么區(qū)別了,而漢武帝也從一名垂拱無為的國家元首變成了過問一切政事的統(tǒng)治者,成為真正的政府首腦,走上了皇權專制統(tǒng)治的道路。
迫于王太后的壓力,漢武帝并沒有置田蚡于死地,田蚡最后是病死的,其中還發(fā)生了一件事:
竇太后在世時,竇嬰官居大將軍,封魏其侯,權傾朝野。當時田蚡只是一個郎官,對竇嬰極力巴結,說話、敬酒時總是跪著,恭敬如父。為此,竇嬰對他也全力栽培。
竇太后死后,竇嬰失勢,以侯爵閑居在家。朝中的官吏、士人都轉而去趨附新任丞相田蚡,只有曾擔任中郎將和燕國之相的灌夫仍然和竇嬰要好。
田蚡為相后,再也不把竇嬰放在眼里,還想奪取竇嬰的田地。灌夫是一個軍功卓著、性格耿直、疾惡如仇的老將軍,他見田蚡如此忘恩負義,仗勢欺人,心中憤憤不平。
在一次宴會上,灌夫借著酒勁,指桑罵槐地把田蚡大罵了一番。田蚡懷恨在心,便捏造罪名,串通王太后,逼迫漢武帝于元光四年(公元前131年)冬,將灌夫和救護他的竇嬰處死。而田蚡也以誅殺公卿進一步樹立了自己的淫威。
田蚡害死竇嬰和灌夫后,不久自己也病死了。據(jù)說是竇嬰和灌夫這兩個屈死的冤魂,在陰曹地府仍和田蚡作對,想把他也拉到閻王爺那里。
一天,田蚡突然說渾身疼,身上如被鞭子抽打一般,疼得他叫喚不已。侍從請來大夫,結果許多名醫(yī)檢查后,連病情也診斷不清,急得他那100多個美人哭哭啼啼,宅府大院哭聲一片。
王太后聽說弟弟患病,許多名醫(yī)診治又不見效,于是請來一位方士。
方士請下神來,神靈附了方士的身體說:“丞相曾殺害兩位大臣,是這兩位大臣用鞭子在他身上狠抽,發(fā)泄他們的一腔怨氣?!?/p>
田蚡聽了十分害怕,懷疑方士胡說,于是命人調(diào)查這個方士是不是竇、灌二人的奸黨。結果,沒有幾天,他身上果然如鞭抽一般紅腫起來。不久,田蚡便奄奄一息,昏迷之中連喊幾聲:“饒命!饒命!”之后便一命嗚呼了。
田蚡死后,漢武帝不再任用任何外戚為相,開始從“賢良文學”以及直接上書的文士中選拔賢才,又將少府屬下主管文書檔案的機構“尚書”作為審閱公文、謀劃政事、起草詔令的日常工作機關,與侍中、中書組成中朝。這里聚集了大批智囊人物,如才華卓著的莊助、朱買臣、吾丘壽王、主父偃、嚴安等人。在他們的本職工作以外,漢武帝又任命他們擔任侍中、常侍、給事中等職,讓他們出入宮廷,隨侍左右,商量朝中大事。漢武帝還任用宦官為中書,掌尚書之職。內(nèi)政官吏掌握著所有文書、奏章、政令等事宜,而丞相只是奉旨行事。九卿不再通過丞相而直接上奏給皇帝,以丞相為首的政權機關完全成了空架子,丞相的權力和地位大大削弱,再也不像過去那樣威風凜凜、高高在上了。這是漢武帝對丞相制度的第一次改革。
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十一月,漢武帝對丞相制度進行了第二次改革。
漢武帝這次改革主要是為了改變軍功貴族專權的情況。西漢建立初期,通常以列侯為丞相,因為列侯有的是功臣,有的是功臣之后,擁有食邑,憑功勞升遷為丞相是很自然的事情。這樣的丞相以自己的功臣勢力為政治、權力背景,又擁有強大的經(jīng)濟實力為基礎,導致漢初出現(xiàn)了相權過重的現(xiàn)象。丞相田蚡死后,薛澤擔任丞相。薛澤是高祖功臣廣平侯薛歐之孫,景帝時期被封為平棘侯,景帝對他十分恭敬,不敢頤指氣使。漢武帝對于這種列侯世襲、頑固不化的不合理體制感到不滿,于是決定任用“文德”的儒生為相,而沒有爵位、出身貧寒的儒生公孫弘正是一個理想的人選。漢武帝先任命公孫弘為丞相,然后又封其為平津侯。
公孫弘本是一介貧民,一沒有宮廷、列侯背景,二沒有雄厚的經(jīng)濟基礎,沒有可以依恃的貴族心理,也沒有傲人的功臣氣魄,這種人的地位功過完全由皇帝說了算。公孫弘顯然也有自知之明,因而首先向皇權低了頭,他一上任,就順從皇帝的旨意,用詩書禮樂的詞句來文飾政事,不與皇帝爭權。
一天,公孫弘奉漢武帝之命去赴宴。進宮后,他馬上發(fā)現(xiàn)武帝穿著不整,而且沒有戴冠冕,他心里明白自己跟天子遠沒有親近到這種程度,這一定是武帝在嘲諷和鄙視自己。宴會開始后,他坐了一會兒便給武帝敬酒,但武帝假裝沒看見,只和別的官員談笑。隨后,武帝又命宮廷樂手奏樂,舞女們也出來獻舞。
沉浸在聲色中的漢武帝,忘了丞相公孫弘的存在。待到月上中天,他才好像剛剛明白過來,說道:“丞相,你怎么還在這里作陪?”
公孫弘聽了,馬上磕頭告退?;氐礁泻?,他當即氣得口吐鮮血,卻只能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他躺在床上,難以入眠,覺得自己就像一個玩物,任憑皇帝揉捏,什么時候天子玩膩了,就會把他丟棄,說不定還會摔碎后丟棄。
第二天,有下屬的郡國到丞相府來匯報工作,公孫弘看完,嘆息道:“你們先回去吧,過幾天我批后就給你們消息?!?/p>
來人一走,公孫弘馬上穿上朝服,坐轎直奔皇宮,以便把上書親自交給漢武帝。這時的公孫弘已失去了以往由丞相直接控制地方長官的職權。他覺得自己毫無價值,仕途一片渺茫。他想稱病辭職,回老家過一段安安穩(wěn)穩(wěn)的日子。但是他也只能想想而已,等見到皇帝,他絲毫不敢流露半點內(nèi)心的真情實感,仍然卑微地叩首,恭敬地說道:“卑臣愿在有生之年為皇上效犬馬之勞。”漢武帝說:“朕看你臉色不太好,是不是想養(yǎng)病了?”“臣沒有病,只是為國事?lián)鷳n?!薄半y得你一片忠心,為獎賞你的功勞,以后有什么重大的文書,就直接送到朕這里好了?!薄俺甲裰迹 薄澳憧梢曰厝チ?,但要牢記你的丞相之位是誰封的。”“當然是陛下封的?!睗h武帝聽了哈哈大笑。公孫弘步履蹣跚地回到家,一下子癱倒在地,不久就憂勞成疾,一命歸西了。
可以說,從公孫弘擔任丞相開始,丞相制度便從列侯拜相制,轉變成先拜相再封侯,相權被大大削弱,必須絕對地服從皇權,不能有絲毫逾越?!扒斐肌⒕醭紡姟钡木置娼K于不復存在,變成了“仰君屈臣、君強臣弱”。
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三月,漢武帝第三次改革丞相制度。他在泰山明堂朝見諸侯王、列侯,接受郡國上計。西漢初期,接受郡國上計是丞相的一項職責,如今轉變成由皇帝親自受計,可以說是一項重大變革,也是對相權的一種削弱。由此,漢武帝不但親自掌握了全國的經(jīng)濟命脈,而且可以直接控制郡國長吏及其佐治官吏,這兩方面的權力原本屬于丞相,現(xiàn)在則由皇帝親自掌控。
自從漢武帝對丞相制度進行第二次改革后,丞相便不再參與朝廷大事,公孫弘死后,李蔡、莊青翟、趙周、石慶、公孫賀相繼擔任丞相,這一時期的丞相府變成了“客館丘虛而已”,丞相沒有權力召除官吏,更不能參與政事的決策,完全失去了匡救時弊的作用。
至此,相權愈發(fā)低弱,皇權則越來越強大,丞相別說有效約束、抑制皇權,就連自己的相位、性命都無法保障。據(jù)說公孫弘經(jīng)常打著“天子的病在不廣大,臣子的病在不儉節(jié)”的口號,與主爵都尉汲黯一同面奏皇帝。汲黯性格耿直,每次上奏都直言不諱,搞得漢武帝對他十分忌憚。所以,每次廷奏,公孫弘都讓汲黯先發(fā)言,而后才進行附議。汲黯上奏時,他就在一旁觀察漢武帝的臉色,揣度其心意。如果汲黯的進言不合帝意,他就主動奉迎漢武帝的心意,以討皇帝歡心,避免觸犯龍顏。公卿們?yōu)榇私?jīng)常罵公孫弘背信棄義,但公孫弘這樣做也實屬無奈。
盡管丞相沒有了實權,但他畢竟是百官之長,是僅次于皇帝的大臣,相應的責任還是要擔的。所以,每逢天下有事,漢武帝都要循名責實,將罪責歸于丞相。這樣一來,丞相成了名副其實的替罪羊,各任丞相都承受著極大的心理壓力。比如布衣丞相公孫弘便時常處于驚恐不安之中,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淮南王劉安和衡山王劉賜舉兵謀反后,他嚇得趕緊上書引咎辭官。石慶也是如此,由于不參與議政,他想歸還丞相印和侯印,告老還鄉(xiāng),結果被漢武帝罵得狗血淋頭。由此可見,漢武帝時期的丞相再也沒有了漢初的威風八面、權高位重,只剩下膽戰(zhàn)心驚與小心翼翼了。
到漢武帝后期,丞相不僅沒有任何實權,而且成了死亡的代名詞??v觀漢武帝時期的丞相們,基本都被以不同的罪名而斬殺處死,只有石慶免于一死,這是因為石慶只有虛位,不參與政事,等于沒給皇帝治他罪的機會,即便如此,石慶也時常遭受漢武帝的責罵。
太初二年(公元前103年),漢武帝任命公孫賀為丞相。公孫賀是將門之子,與漢武帝有舊交,漢武帝當太子時,公孫賀為太子舍人,經(jīng)常隨侍左右,漢武帝即位后提升他為太仆。當侍者將相印捧到公孫賀面前時,公孫賀嚇得連連后退,不肯接受,而后“撲通”一聲跪倒在地,痛哭流涕,不住磕頭,聲稱自己只是邊地騎馬射箭的粗人,才能鄙陋,難以擔當丞相重任,請求皇帝另擇賢人。漢武帝則感動地說了句“把丞相扶起來吧”。公孫賀聞言,跪在地上怎么都不肯起身。漢武帝見狀,一言不發(fā),拂袖而去,只留下公孫賀呆呆地跪在那里。公孫賀無奈,只得接過相印。走出殿門后,他搖頭嘆息道:“我性命憂矣!”果然,沒過幾年,公孫賀就因兒子犯罪受到株連,夷滅三族。
由此可見,漢武帝時期丞相的日子實在是太難了,所以丞相雖然為百官之首,但誰也不愿擔此重任。
通過三次改革丞相制度,漢武帝極大地鞏固了自己的地位,完成了他走向皇權專制統(tǒng)治的第一步。
二、 建立內(nèi)朝
漢武帝竭力剝奪相權,將朝政大權總攬到自己手中,但軍國大政總要有人來處理,難道他要像秦始皇那樣躬操文墨,晝斷獄,夜理書,軍政大事一人獨斷,使丞相只旨圣意嗎?當然不是,漢武帝是一個貪玩的皇帝,怎么肯如此勞神費思?他只想攬權,并不想事事獨斷,所以,為了保證國家機器正常運轉,又不讓大權旁落,他重新組織了一個機構——內(nèi)朝,來幫助自己決策。其實,內(nèi)朝是與削弱相權相伴相生的,也是漢武帝裁抑相權的一種手段。
內(nèi)朝又叫中朝,是指在宮中、內(nèi)廷設置的理政機構,侍奉于皇帝左右。與之對應的是外朝,指以丞相為首的公卿百官。
西漢初期,皇帝身邊便有中大夫之類的官員,參與一些軍國大政的討論,但這類官員人數(shù)很少,而且隸屬于三公九卿系統(tǒng),還不是一個獨立的機構。中朝算是漢武帝首創(chuàng),它具有兩個特征:一是自成體系,直接聽從皇帝的命令;二是參贊機要,幫助皇帝決策。
當時整個朝廷劃分為兩個系統(tǒng):一是國家政務官,即丞相實際領導的政府官員,后來稱為外臣;一是官署設在宮內(nèi)、專管宮廷事務的皇室私務官,稱為內(nèi)臣,或叫天子近臣。
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三公是秦漢官制中的上層結構,是外臣系統(tǒng)的官長。卿為中層結構,但大部分為內(nèi)臣系統(tǒng),其中掌管刑法治獄的廷尉、掌管谷貨田租供給朝廷公費的治粟內(nèi)史、掌管宮門以外的警衛(wèi)及維持京師治安的中尉三卿,都屬于直接供職國家的朝廷官員;太常、郎中令、少府、內(nèi)尉、太仆、典客、中正七卿都是聽從皇帝直接下達命令,實際上是皇帝的奴仆、差使。其中,郎中令和少府成為后來漢武帝建立中朝的秘密機構。
漢武帝時期,丞相表面上為百官之長,但根本管不了內(nèi)廷供奉?;蕶啻笥谙鄼?,內(nèi)臣們因為有皇帝撐腰,根本不把丞相放在眼中。
建元初年,漢武帝召用原為郎中令屬員的諸大夫和諸郎、宮中的文學之士莊助、司馬相如、枚皋、東方朔等人,擔任他的高級顧問和私人助理,幫助他直接控制、駕馭和驅(qū)使全國上下的文武官員,配合他侵奪相權、總攬朝政,與丞相領導的外廷分庭抗衡。這樣一來,朝廷分為內(nèi)外二廷,丞相隨之從百官之長變成了不治宮中的外廷首長,原為內(nèi)臣的列卿們也漸趨外廷化。
內(nèi)朝是建立了,但這些內(nèi)臣只是皇帝身邊的輔臣,沒有真正的官職,并沒有正式脫離正常官制的列卿系統(tǒng)而完全擺脫丞相的管治和影響,最起碼當時的官員們心里是這樣認為的。為了使內(nèi)朝合法化、系統(tǒng)化、制度化,漢武帝設置脫離正常官制系統(tǒng)的加官,使之參與政治決策。
所謂加官,就是本官外再加官職,本職外再兼差。從稱謂上即可推知,受加官者以本官為主職,加官為輔職。如《漢書·百官公卿表》記載:
侍中、左右曹、諸吏、散騎、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將軍、卿大夫、將、都尉、尚書、太醫(yī)、太官令至郎中。亡員,多至數(shù)十人……給事中亦加官,所加或大夫、博士、議郎,掌顧問應對,位次中常侍。中黃門有給事黃門,位從將大夫。皆秦制。
也就是說,漢武帝的加官是承秦制。不過,漢武帝對秦加官制也做了很大的修改。因為秦朝根本沒有內(nèi)朝制,秦始皇完全是由自己衡石量書,親自理事,直接讓丞相和諸大臣們皆受成事,倚辦于上。
實際上,漢武帝設置的新加官制,就是針對《漢書·百官公卿表》中提到的原先多為內(nèi)臣的官職,使之脫離公卿系統(tǒng),然后再作為特殊職稱,由他本人直接賜授親信的官員。漢武帝通過加官大大加強了自己在朝廷中的發(fā)言權和控制權。
加官制度始設于建元中期,加官的人有莊助、主父偃、徐樂、嚴安等人,他們經(jīng)常在一起詰難大臣。這些人原本官卑職小,就連其中位次最前的侍中也不過是皇帝家奴,為天子分掌乘輿服物的宮廷賤臣,有捧唾壺的,有管溲器的,隨從左右服役。據(jù)《通典》記載:
漢侍中為加官……直侍左右,分掌乘輿服物,下至褻器虎子之屬。武帝時孔安國為侍中,以其儒者,特聽掌御唾壺,朝廷榮之。
由于侍中人卑言輕,無法與丞相的勢力相抗衡,所以漢武帝提高他們的官職,設侍中加官,使一部分資歷淺、品位低的官員成為內(nèi)臣,享有特權。侍中入侍禁中,常伴皇帝左右,脫離相府的控制,地位得到了迅速提升,以內(nèi)朝臣的身份越權而治,這使原來品位森嚴的朝廷中又樹立起了一支直接承接皇帝意旨的新生力量。
漢武帝充分利用近侍內(nèi)朝,參與政事,左右政局,從而掌握了朝政大權,壟斷了決策程序。這樣就把以丞相為代表的“外朝”逐步降為完全伏首聽命、忠實貫徹皇帝意志的單純的“執(zhí)行機關”。
不過,漢武帝通過加官所形成的內(nèi)朝,其性質(zhì)與作為官職的內(nèi)臣并不相同。比如,桑弘羊13歲為侍中,霍去病18歲為侍中,這里的侍中是本職,而非加官。加官內(nèi)臣并不幫皇帝做拿唾壺這樣的雜事,而是為皇帝出謀劃策、參議朝政,被視為皇帝的心腹,是內(nèi)臣系統(tǒng)中的高層結構。
漢武帝設置內(nèi)朝,從組織形式上加強了中央集權。
為了使內(nèi)朝制度更趨健全,漢武帝又設置中書令,總攬政務。
尚書原屬少府之下官員,掌章奏詔令,設置于秦朝初期。尚書有尚書令,秩六百石;尚書仆射,署尚書事。如果尚書令不在,尚書事務就由尚書仆射負責。尚書其實是皇帝的收發(fā)吏,只是職權較重。大臣上書都要一式兩份,一份為副本交由尚書處,由負責尚書事務的官員檢查上書的內(nèi)容,如果發(fā)現(xiàn)所言不宜或不當,就可摒棄,不上呈皇帝。這樣一來,尚書就可以在大臣上書中做文章,給權臣們蒙蔽皇帝留下了空子。
為了改變這種情況,直接控制章奏事宜,漢武帝決定讓宦官擔任尚書令,美其名曰“中尚書令”,又稱中書令。中,即禁中,以前章奏先送到宮中的尚書處,再由尚書轉交禁中,現(xiàn)在則直接送到禁中。由于中書令深居禁中,與外臣鮮有聯(lián)系,這就減少了內(nèi)外勾結的可能性。
尚書本無大權,只是從事管理收藏詔書等低微的工作,但是漢武帝對之加中書令官,提高了其權力和地位。
尚書受到加官,自然就要從少府中分離開來,不再受公卿的任何束縛。從此,尚書可以與眾多內(nèi)臣一起參與議政,分曹理事。漢武帝身邊又多了一個可以委以重任的專門參政、辦事的心腹。
內(nèi)朝制度的建立完善,在中國政治制度史上具有重大意義。漢武帝不再需要像對田蚡那樣,親自出面與丞相爭權,皇權與相權的沖突完全可以采取隱蔽的非正式的形式解決。他可以退居后宮,君臨內(nèi)外,導演外朝與內(nèi)朝的傾軋斗爭,操縱政治,伸張皇帝意志。在這種情況下。外朝的獨立性日漸衰微,對皇權的依附性則逐漸加強。漢武帝將處理政務的實權由外朝轉移到自己直接控制的內(nèi)朝,大大加強了皇權專制統(tǒng)治。
三、 打擊豪強
在加強皇權專制統(tǒng)治的同時,漢武帝對地方豪強也進行了嚴厲的打擊和削弱,以緩和階級矛盾,鞏固西漢的政權。
豪強,又稱豪族、強宗大姓、豪民、豪右等,是指那些橫行不法、魚肉百姓的地方勢力。有的豪強本身就是貴族、官僚;有的雖然無官無職,卻占有大量土地和宗族、賓客等依附人口;有的還從事冶鐵、煮鹽、鑄錢等工商業(yè)活動。
這些豪強勢力一般都是聚族而居,仗著自身強大的勢力,違法亂紀,以致謀反中央,成為中央政權的極大隱患。
漢武帝決定采取兩種措施來對付地方豪強:一是遷徙,二是誅殺。
遷徙豪強勢力到關中,調(diào)整關中與關東地區(qū)的人口結構,是西漢之初的一項基本國策。
西漢建立初期,齊人劉敬建議劉邦把六國貴族后裔和豪強大族強行遷到關中地區(qū),這樣做,當國內(nèi)平安無事的時候,可以依靠他們防備匈奴;如果所封諸侯發(fā)生叛亂,也能率領他們進行討伐。不過,當時高祖遷徙的主要對象是齊國的田氏各族,楚國的昭、屈、景三大宗族,韓、趙、魏、燕等國的后裔以及開國元勛的家族。高祖時期,這些人被遷入關中,安置在長陵邑(今陜西咸陽東北)?;莸塾謱㈥P東倡優(yōu)樂人5000戶遷至安陵邑(今陜西咸陽東北)。但是,漢初禁網(wǎng)疏漏,減輕刑罰,地方豪強仍然大有發(fā)展,各地出現(xiàn)了一批橫行鄉(xiāng)里的地主惡勢力、橫行霸道的強宗豪右和地方官僚。他們有的與諸侯王相勾結,利用封建宗法關系,拉幫結伙,招納賓客,獨霸一方。這種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必然不利于中央集權統(tǒng)治,不利于朝廷政策的實行和社會安定。
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漢武帝開始為自己修建茂陵。第二年,他效仿先祖的做法,將一批人遷至茂陵邑,并下令賜給每戶錢二十萬、田二頃。
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主父偃建議遷豪強大族于茂陵,據(jù)《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記載:
茂陵初立,天下豪杰兼并之家,亂眾之民,皆可徙茂陵,內(nèi)實京師,外銷奸猾,此所謂不誅而害除。
漢武帝欣然表示同意,并于當年夏天下詔將郡國豪強及家資在三百萬錢以上的遷到茂陵。這是漢武帝第一次遷徙關東豪強,后來還有兩次,一次是在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遷天下奸猾之人到邊地。所謂奸猾之人,是指貪官污吏、巨富、游俠之類的人。另一次是太始元年(公元前96年),又遷郡國吏民豪杰到茂陵、云陽(今陜西淳化西北)。
西漢一朝共遷徙過八次豪強,其中,高祖一次,武帝三次,昭帝一次,宣帝三次。他們把移民遷到關中,賞賜錢、田宅,并從中選拔一些有才之士到朝廷中任職,使他們成了西漢朝的支持者、擁護者。
據(jù)史料記載,漢武帝期間的許多重要官員就是從這些移民后裔中選拔的,比如董仲舒,遷到茂陵后,先后為江都相、中大夫、膠西相;袁盎,楚國盜賊之子,遷到安陵后,歷任隴西都尉、齊相、楚相;杜周,原是南陽人,在武帝時遷到茂陵,先后任廷尉、御史大夫。漢武帝之后,這種現(xiàn)象得到進一步發(fā)展,不少人從關東遷到昭帝杜陵后擔任高官,如杜延年、尹翁歸、朱博、張安世、蕭望之等。
統(tǒng)治者將關東地區(qū)的豪強、富戶等遷到關中后,這些人大部分轉化成維護漢王朝統(tǒng)治的堅實力量,同時也使關中地區(qū)的勞動力、經(jīng)濟實力等都得到了明顯的增長。事實證明,遷徙豪強這一政策對加強中央集權是非常有利的。
在漢武帝往關中遷徙豪強的過程中還發(fā)生了一件非同尋常的事情,即對游俠郭解的遷徙與誅殺。
郭解,河內(nèi)軹縣(今河南濟源市南)人,他的父親也曾是一位游俠,在文帝時被殺。郭解自小就形成了狠毒殘忍的性格。他身材矮小,但是蠻性十足,既能為朋友兩肋插刀,也能殘忍地殺害朋友。他屢屢窩藏亡命之徒,又私自盜鑄錢幣、偷掘墳墓盜取殉葬財物,是一個無惡不作的江湖浪子,令官府頭疼不已。郭解長大后,性格有所改變,學會了以德報怨,常常給人以無私的幫助,有時救了人也不夸耀自己的功勞,但是他的內(nèi)心仍然殘忍狠辣。
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漢武帝接受主父偃的建議,遷徙關東豪強及家資三百萬錢以上者到茂陵。郭解的家財本來達不到遷徙的標準,但是地方官都害怕郭解,便把他列入遷徙名單。郭解不愿背井離鄉(xiāng),遷往外地,于是托將軍衛(wèi)青向漢武帝求情:“郭解家中貧寒,根本夠不上遷徙的標準?!钡菨h武帝卻搖頭說:“一介草夫竟然能讓將軍替他說請,說明他家不貧,而且還挺有勢力?!庇纱丝梢?,漢武帝并不是以錢財為標準,而是以勢力為標準。像郭解這種人,雖然家業(yè)不大,但是他的勢力和影響卻遠比那些家資三百萬錢以上的富翁大得多,這種人正是漢武帝打擊的重點對象。
既然皇帝發(fā)話了,那就不得不執(zhí)行,郭解全家最終被遷到了茂陵。郭解臨走時,親朋好友紛紛前去看望,贈送的路費達千余萬。
后來郭解了解到自己之所以被遷徙,是因為軹縣楊季主在縣里當官的兒子從中搗鬼,但他還沒來得及動手,他的侄子就把楊秀主的兒子殺了。從此,郭、楊兩家結下了仇怨。
郭解到關中后,關中的豪強們爭相巴結他。不久,楊季主又被人殺害。楊家的人去京城告狀,也在宮前闕下被殺死。漢武帝得知此事后,下令逮捕郭解。郭解將家屬安置在夏陽(陜西省韓城境),自己逃到臨晉(陜西省左馮翊境)。過了很長時間,郭解終于被官府抓住,經(jīng)追查他的罪行,發(fā)現(xiàn)他所犯的案子都在大赦以前。
郭解雖然被關進了大牢,但是他的同伙仍然逍遙法外。有一次,河內(nèi)軹縣有個儒生陪同前來查辦郭解案件的使者閑坐,其中有人稱贊郭解為人仗義,這個儒生說:“郭解專做作奸犯科、違背律法的事情,怎么稱得上是賢士呢?”這話被郭解的同伙聽到,幾天之后,人們在街頭發(fā)現(xiàn)了這個儒生的尸體,不僅腦袋搬了家,連舌頭也被割掉了。郭解也不知道是誰殺了儒生,官府追查不到兇手,只得判郭解無罪。御史大夫公孫弘說:“郭解以平民身份為任俠,玩弄權詐之術,因為一點小事就殺人,進行報復。這件事郭解雖然不知道,但是比郭解親自殺人還要嚴重,說明他已經(jīng)成為地方上的嚴重隱患,應該判大逆不道之罪。”漢武帝覺得公孫弘言之有理,于是下令誅滅郭解全家,郭解本人也被腰斬于城門之下。
郭解作為一個典型例子,給豪強們敲響了警鐘,其他如郭解那樣的人不得不收斂自己的行為。
遷徙關東豪強到關中算是打擊地方勢力的一種柔和政策,而任用酷吏誅殺豪強就比較殘酷了。
景帝時,濟南大族氏奸猾不法,令郡守頭疼不已,又無可奈何。于是,景帝任命酷吏郅都為濟南郡守。郅都一到任便肅殺氏首惡,殺一儆百,濟南從此大治,郡中路不拾遺。漢武帝決定學習父皇的做法,任用酷吏打擊奸猾不法的豪強大族。
義縱,河東(今山西夏縣西北)人,年輕時是一名強盜。他的姐姐義姁精通醫(yī)術,受到王太后賞識。武帝秉承母后之意,召義縱為中郎,不久便讓他到上黨(今山西長治)做縣令。義縱以嚴刑峻法管理治所,縣無逋事,后又到長陵當縣令,再調(diào)長安令。這兩個地方有很多貴戚近臣,但義縱毫不畏懼,執(zhí)法不避貴戚,依法收捕了王太后的外孫(漢武帝的姐姐修成君之子)。漢武帝見他忠誠能干,提拔他為河風(今河南武陟西南)都尉。義縱到任后族滅了穰氏等豪強大族。接著,漢武帝又擢升他為南陽(今河南南陽)太守。南陽也是一個很難治理的地方,義縱上任后仍以殺伐立威。當時有一個被罷官的富豪叫寧成,購陂田千余頃,又轉租給貧民,從中獲取豐厚的利潤。寧成仗著強大的財力橫行鄉(xiāng)里,威重郡守。義縱依法誅滅寧成全家。另外兩家豪強大族孔氏、暴氏聞風倉皇逃到外地,再也不敢為非作歹。
與義縱同一時期的王溫舒也是一位酷吏。王溫舒是陽陵(今陜西咸陽東北)人,年輕時也是個打家劫舍的強盜,后來被縣令任命為亭長,累官至廣平(今河北曲周北)都尉。他選了十幾個豪強大族的家人為手下,讓他們逐捕盜賊,誰不愿意就滅其宗族,很快廣平便安定下來。漢武帝聽說王溫舒的事跡后,派他到河內(nèi)擔任太守。
王溫舒在廣平都尉任內(nèi)便知道河內(nèi)有不少豪奸之家,他到達河內(nèi)后,準備了從河內(nèi)到長安的驛馬50匹,逮捕郡中豪猾,連坐千余家。與此同時,他還上書請示處理“大者至族,小者乃死”,農(nóng)產(chǎn)全部沒收償贓。由于他事先準備好了驛馬,這次從上奏到審批僅用了兩天時間?;噬系淖嗾蹌偱聛?,王溫舒就開殺了,行動極為迅速,以致那些想走后門托關系的還沒來得及行動就人頭落地。王溫舒這次殺的人很多,以至于“流血十余里”。經(jīng)過這次重擊,河內(nèi)的治安明顯好轉,郡內(nèi)再無盜匪出現(xiàn)。
東郡茌平(今山東茌平西南)人尹齊,起初只是個刀筆小吏,后遷至御史,督捕盜賊,殺伐不避權貴。后來,尹齊出任淮陽(今河南淮陽)都尉。前任淮陽太守是灌夫,灌夫為人耿直,不避權貴,但是用法不嚴。尹齊到淮陽后,誅殺了很多豪強。后來,武帝又派酷吏田廣明治淮陽。
打擊地方豪強勢力,就是打擊分裂割據(jù)勢力的社會基礎,是從政治、經(jīng)濟上加強中央集權的不可缺少的措施。漢武帝對于豪強的打擊,不僅在政治、經(jīng)濟上加強了中央集權,而且對社會安定、緩和階級矛盾、削弱地方豪強對農(nóng)民的壓迫和盤剝等方面都起到了積極作用。
四、 推恩削藩
當時除了地方豪強,地方諸侯也是一個不安定的因素。
西漢建立初期,劉邦論功行賞,不僅封了皇族同姓王,還封了8個異姓王。8個異姓王占據(jù)了漢王朝的半壁江山。王是封了不少,也留下了諸多禍根,天下安定后,朝廷與地方諸侯互相猜忌,矛盾四起。
漢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七月,燕王臧荼起兵謀反,劉邦親自領兵平叛;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劉邦親征韓王信,韓王信兵敗逃往匈奴;高祖八年(公元前199年)冬,趙王張耳的兒子張敖被貶為宣平侯,劉邦又派人攻打燕王盧綰,盧綰敗走匈奴;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七月,淮南王英布謀反……7個諸侯或滅或貶或逃,只有長沙王吳芮勢力薄弱,平安傳到文王時無嗣而絕。
鏟除異姓王后,劉邦激動異常,殺了一匹白馬,與諸位大臣歃血為盟,聲稱:“非劉氏而王者,與天下共擊之?!比缓笥址址饬藥讉€同姓王:楚王劉交、悼惠王劉肥、荊王劉賈、趙隱王劉如意、淮南厲王劉長、淮陽王劉友、梁王劉恢,代王劉恒、燕王劉建。一時間,諸侯占據(jù)全國大片領土,其中齊、楚、吳土地最大,幾乎與中央平分天下。當時,全國54個郡,諸侯國占39個,僅齊國就占7個郡,歸朝廷管轄的只有15個郡。這樣一來,在西漢的領土中,中、西部的一小半地區(qū)聽命于朝廷,而北、東、南的大片地區(qū)則歸屬諸侯。
漢高祖這樣大分天下,而且“非王姓不封”,是想依靠親情和血緣來堅固漢室江山,使社稷永存。然而現(xiàn)實很殘酷,劉邦的美夢很快就破滅了。
這些諸侯王被分封時,有的年紀小,有的勢力弱,都構不成威脅,但是到文帝時,諸侯王的勢力迅速發(fā)展壯大起來,大的藩鎮(zhèn)橫跨州郡,連著數(shù)十城,藩王營建的宮室、設置的百官等與朝廷的規(guī)制一樣。有的諸侯國甚至不再使用漢法,而是自立法令,跟天子沒什么區(qū)別。這種情況嚴重影響了封建王朝的統(tǒng)一,削弱了中央集權。
漢文帝三年(公元前177年),文帝到太原督戰(zhàn)匈奴,濟北王劉興居趁機反叛,打響了諸侯犯上作亂的第一槍。3年后,淮南王劉長漸露反意,在封國內(nèi)不用漢法,出入都要清道,儼然以天子身份發(fā)號施令,驅(qū)逐朝廷命官,公然與朝廷對抗。文帝把他流放到蜀都,劉長絕食而亡。
隨著諸侯勢力的逐漸增強,朝廷與地方諸侯的矛盾日益激化,朝野上下人心浮動,惴惴不安。這時,賈誼向文帝進言,痛陳天下形勢,認為必須立即削弱諸侯勢力,眾建諸侯而少其力。文帝采納其言,將齊國一分為六,淮南一分為三。
景帝時,晁錯提出“削藩”口號,企圖削弱諸侯國的勢力,各路諸侯對此十分不滿,打出“清君側”的旗幟,蓄意謀反,由此引發(fā)了名著史冊的“七國之亂”。
其實,早在惠帝、高后時期,吳王劉濞為籠絡人心,劉濞不僅保護各地逃犯,還替民眾出錢代朝廷的徭役。
如此經(jīng)營三十來年,吳國的經(jīng)濟、政治勢力日益增強,直接威脅著中央政權。晁錯看出了劉濞的反意,于是上奏削藩策,建議景帝通過削藩來誘使劉濞盡早暴露反意,以減輕禍患。景帝對晁錯甚為信任,便采納他的建議,開始著手削藩。
劉濞見朝廷削地不已,連忙串通楚、趙、膠西、膠東、淄川、濟南六國諸侯密謀叛亂,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七國之亂”。
前線紛飛的戰(zhàn)火令景帝內(nèi)心深為不安,焦慮萬分。這時,吳相袁盎獻計說:“此亂皆因晁錯削藩引起的,要想平亂,只有殺掉晁錯,然后派使者赦免七國,恢復其封地,這樣兵不血刃就能熄滅戰(zhàn)火?!币恍南胍絹y的景帝覺得不能因為喜歡一個人而得罪天下,只得下令殺了晁錯。
晁錯死后,景帝坐等吳楚罷兵,沒想到吳楚的目的并不僅僅是誅晁錯,這時景帝才后悔錯殺了晁錯,但事已至此,后悔也沒有用了,唯有派出得力武將率軍前去平叛。歷時三個月,吳楚之亂終于平息。之后,景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來鉗制諸侯的勢力。
但是,諸侯的強大勢力仍令大臣們心有余悸,漢武帝即位后,大臣們推行前朝抑制、打擊諸侯王的政策,經(jīng)常匯報和揭發(fā)諸侯王的過失和劣跡,有時還叫來諸侯王的部下,迫使他們檢舉諸侯王的罪過,以進一步削弱諸侯王的勢力。自賈誼、晁錯以后,大臣們一致認為,要強化皇權,就必須削弱王國。這一形勢著實令各諸侯王心驚膽戰(zhàn),惶惶不可終日。
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冬十月,代王劉登公元前162年繼承代王爵位。、長沙王劉發(fā)、中山王劉勝、洛川王劉明來京朝見漢武帝,漢武帝設宴加以款待。在宴會上,劉勝突然大聲痛哭,向武帝哭訴官吏侵奪、欺凌諸侯王的種種惡行。
剛剛繼承皇位的漢武帝,既要限制諸侯王勢力的膨脹,防止他們對自己的帝位造成威脅,又要利用血緣關系來維護統(tǒng)治。為了籠絡宗室,他故作深受感動的樣子,當即下詔優(yōu)待諸侯王,廢除有關官吏檢舉諸侯王不法行為的文書,以示天子對宗室的親屬之情。對此,諸侯王們心中甚為歡喜。
然而,正是在漢武帝這個恩惠政策的慫恿和鼓勵下,有些諸侯王的內(nèi)心又騷動起來,開始進行不法活動,交結公卿,覬覦皇位,在封國不奉漢法,淫佚亂倫,殘殺無辜,造成了社會的不安、皇權的動搖。漢武帝既憤懣,又憂心,他知道要想加強中央集權,必須繼續(xù)削弱封國的權力。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他采納主父偃的建議,頒布推恩令,清除分封制。
主父偃早年學“長短縱橫”辯士之說,企圖像蘇秦、張儀那樣游說諸侯,從而取得功名。他在齊國廣泛結交了各個學派、各個領域、各個階層的人物,但沒有人賞識他,給予他施展才華的機會,而且當?shù)氐娜迳€極力排擠他。后來,他聽說菑川人公孫弘以儒學獲得了功名,于是改學儒家經(jīng)書及百家之言,但是仍然沒有找到出路。當時他家非常貧寒,又沒有后臺,在齊地混不下去,只得到燕、趙、中山等諸侯國游說,結果同樣遭到了別人的冷眼。
在連連碰壁的情況下,主父偃按下心中的惆悵分析天下形勢,發(fā)現(xiàn)在諸侯國很難找到施展抱負的機會,也許京師才有屬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主父偃來到長安,投奔到大將軍衛(wèi)青門下。當時衛(wèi)青是漢武帝身邊的大紅人,位極人臣,他非常欣賞主父偃的才干,多次向漢武帝舉薦。
但是,漢武帝似乎看不上這位學習縱橫之術的人才。主父偃既傷感又著急,但他沒有灰心喪氣,內(nèi)心的功名欲望促使他孤注一擲,上書自薦。
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的一天,主父偃經(jīng)過深思熟慮,鼓起勇氣提筆寫下自己的平生所識以及對時政的看法,并直接送進了中宮。據(jù)史書記載,他“所言九事,其八事為律令,一事諫伐匈奴”。
這些諫言頓時讓漢武帝改變了對他的看法,下令:“朝奏,暮召入見?!闭僖姾蟠笥邢嘁姾尥碇?,立即拜他為郎中。
主父偃從此嘗到了上奏章的甜頭,每隔幾天就會上奏,而且每次上奏都能說中漢武帝的心思,以致一年之中被漢武帝破例提拔了4次,從郎中到謁者、中郎,再到中大夫,成為漢武帝的心腹之臣。在主父偃的奏書中,最打動漢武帝的是下面的一段內(nèi)容:
古者諸侯不過百里,強弱之形易制。今諸侯或連城數(shù)十,地方千里,緩則驕奢易為淫亂,急則阻其強而合從以逆京師。今以法割削之,則逆節(jié)萌起,前日晁錯是也。今諸侯子弟或十數(shù),而適嗣代立,余雖骨肉,無尺寸地封,則仁孝之道不宣。愿陛下令諸侯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德施,實分其國,不削而稍弱矣。
意思是以“推恩”的方式來分化、削弱諸侯王。其實,主父偃的主張并非新創(chuàng),文帝時賈誼就曾提出“欲天下之治安,莫若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建議,文帝納之分齊為七、分淮南為三;景帝繼續(xù)推行這一政策,分梁為五。主父偃的主張其實與賈誼如出一轍,只不過他冠以“推恩”的美名,使之不再那么殘酷罷了。
漢武帝一直在為諸侯王的事情而頭疼,眼看著諸王為非作歹,危害皇權,又無計可施,如今這一大難題竟然被主父偃一封奏書就解決了,而且這個提議很合乎漢武帝“外施仁義”的策略,因此,他欣然接受下來,很快下詔:“諸侯王中有人想推廣自己所享受的恩惠,分封領地給眾子弟者,可一一奏報,朕將親自給他們確定封邑的名號?!边@就是著名的推恩令。
推恩令頒布后,在漢武帝的暗示下,梁王劉襄、城陽王劉延先做出表率。
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正月,梁王劉襄、城陽王劉延共同上書,上奏請愿將部分屬邑分給其弟。漢武帝馬上予以批準。有人帶頭,各諸侯王也紛紛跟隨,請求推恩。按照推恩制度,他們的子弟必須由皇帝以“推恩”的名義授封,封土是從諸侯王的領地中分割出去的,而不是朝廷直接掌握的縣邑。如此推恩,推到后來,諸侯封地自然越分越小,諸侯的勢力日益削弱,再也不足以與朝廷抗衡,只能心甘情愿地接受朝廷的控制和支配,才能生存下去。
從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至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漢武帝共推恩分封王侯178人。有的諸侯王國最多分封為33個侯國,一般的也分封為10多個侯國。
推恩令名義上是皇帝施以恩德,實際上是剝奪了諸侯王的政治、軍事權力,縮小了諸侯王的地盤,此后“大國不過十余城,小侯不過數(shù)十里”。推恩分封的小侯國,只能“衣食租稅”,不再享有政治特權。這就使很多有權有勢的諸侯王勢力大為減弱,對加強中央集權起到了很大作用。
然而,要想讓諸侯王自行消失,不是一件短期能做到的事情,需要經(jīng)過幾代人的時間。但漢武帝可沒這么大的耐心,他要立竿見影,想在自己有生之年解決諸侯王國的問題。在此,他在對待諸侯王的問題上做了兩手準備,一邊推恩,一邊對公然反抗推恩令、圖謀不軌的諸侯王施以重錘,一擊置之于死地。
淮南王劉安就是抵制推恩令的諸侯王之一,而且他正圖謀不軌,伺機舉事。
劉安是漢武帝的堂叔,他有兩個兒子,即太子劉遷、庶長子劉不害。劉遷是法定的王國繼承人,而劉不害及其兒子劉建則得不到尺寸封地,心中十分不滿。劉安之所以不推恩,確實是因為有保存實力的想法。早在“七國之亂”時,劉安就想要發(fā)兵響應,只是因為操作失誤才僥幸逃過一劫。景帝去世后,他以漢武帝的長輩自居,以好讀詩、善鼓琴、禮賢下士來收攏人心、求取名聲,廣致四方親杰賓客幾千人,并積極著書立說,編成《淮南子》一書,大談道家神仙、修身養(yǎng)性之術,這顯然是想與尊儒的武帝唱對臺戲。
起初,漢武帝對這位博學善文的堂叔非常謹慎,每每朝見宴會,都是禮遇有加;凡發(fā)往淮南的詔令賜書,多由司馬相如過目審讀后再發(fā)出,以免出現(xiàn)紕漏。但劉安一直有奪位之心,他門下的賓客也是經(jīng)常妄言鼓吹。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秋八月,東方出現(xiàn)了彗星。有門客對劉安說:“先前吳軍起兵時,彗星出現(xiàn)僅長數(shù)尺,而兵戰(zhàn)仍然血流千里。現(xiàn)在彗星長至滿天,天下兵戰(zhàn)應當大興。”劉安聽了十分心動,下令加緊訓練人馬,制造兵械,聯(lián)絡四方。同時派聰明過人、能言善辯的愛女劉陵入長安,爭取漢宮內(nèi)應,他自己則日夜與謀士加緊策劃、布置。
劉安的同胞兄弟衡山王劉賜也與劉安串通,企圖借支持劉安奪取皇位來為自己謀求江淮一帶的地盤。他們甚至私下刻制了登基用的天子玉璽和文武百官的印綬,但這次叛亂還沒來得及發(fā)動就被人告發(fā)了,而告發(fā)人正是因劉安拒絕推恩而懷恨在心的孫子劉建。
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淮南、衡山二王謀反之事徹底敗露,漢武帝召集群臣商議此事,大臣們都認為謀反者應該伏法。結果,劉安、劉賜畏罪自殺,二國被除,淮南國改為九江郡,衡山國改為江夏郡,均收歸朝廷。當時卷入叛亂陰謀的株連者達數(shù)萬人。
第二年,江都王劉建也被卷入此事,同樣遭到滅頂之災。劉建是老江都王劉非的兒子、漢武帝的侄子。他荒淫無道,自知罪大,擔心被殺,就讓越地女巫詛咒武帝早死。他早就聽說劉安想要謀反,一來害怕劉安起兵后兼并他的封地,二來也想渾水摸魚,搶奪帝位,于是也制作了皇帝的玉璽、將軍印等。漢武帝處理劉安案時,有人舉報了劉建。劉建拿錢買通一些大臣,得以逃脫制裁。劉安案平息后,劉建以為自己平安無事了,又狂傲起來,出入打著天子的旗幟。漢武帝知道后,立即派人去查證,果然搜出玉璽、官印等。漢武帝十分憤怒,派廷尉張湯去處理,劉建畏罪自殺,江都國改為廣陵郡。
經(jīng)過這一場空前株連大獄,有謀逆跡象的諸侯全部被肅清。漢武帝意識到有必要加強對諸侯王的控制,于是又重申了《左官律》《阿黨法》《附益法》,用以限制和打擊王國勢力。
在“左官”等三法的限制下,諸侯王國的經(jīng)濟實力越來越弱,人才資源趨向枯竭,再也構不成對中央朝廷的威脅。不過,漢武帝仍然不敢掉以輕心,又采取了進一步削弱諸侯王國勢力的措施。
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南越發(fā)生叛亂,齊相卜式上書給武帝,愿父子從軍,效死疆場。漢武帝下詔表揚卜式,并封他為關內(nèi)侯,布告全國,號召各諸侯向他學習。但是沒有幾人響應,全國幾百列侯無一人要求從軍。漢武帝非常生氣,在這一年進行年度祭祀時,他利用“酎金事件”,狠狠整了一下業(yè)已無權的諸侯王。
當時,按照漢朝制度,皇帝每年八月都要到宗廟主持大祭,叫作“飲酎”?!棒笔且环N在正月開始釀造,到八月飲用的醇酒。飲酎時,所有參加祭祀的諸侯王,都要奉獻助祭的黃金,稱為“酎金”。
酎金要有一定的分量和成色,數(shù)量以百姓人口數(shù)計算,每千口奉金4兩,人口越多,酎金量越大。這對諸侯王來說是一種沉重的負擔。為了減輕負擔,諸侯王便開始偷工減料,以少棄多,以次充好。他們認為這些酎金最終會進入國庫,根本分不出是誰獻的。這種事以前發(fā)生過多次,只是沒有當作大事來抓,所以也就混過去了。
在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八月的祭祀中,諸侯王又如法炮制。正在找他們碴兒的漢武帝早有準備,立即抓住此事作為口實。西漢以孝治天下,對祖宗祭祀不誠是最大的不孝,這一罪名不容小覷。漢武帝叫少府官吏測定每個王侯酎金的成色和分量,王侯們大驚失色,面面相覷,但一切已無可挽回。
抓住真憑實據(jù)后,漢武帝在九月里宣布:奪去“獻黃金酎祭宗廟不如法”的106位王侯的爵位,收其封國歸于漢郡。
另外,因無嗣而除國的也有很多,比如清河王劉乘、山陽王劉定、膠西王劉端等。侯國越來越少,到武帝太初年間,高祖劉邦當年封的100多名列侯已寥寥無幾。
這樣看來,漢武帝不愧是個謀略家,他恩威并施,有效地解決了延續(xù)近一個世紀的諸侯王問題,鞏固了中央集權的體制。
五、選賢用能
為了鞏固皇權、加強中央集權,漢武帝還大膽改革選官制度,直接或間接地把選拔官吏的權力掌握在自己手中。
漢朝建立初期,選官制度很不完善,官吏通常從封建諸侯、軍功貴族集團中選拔。上至宮廷的公卿,下至地方俸二千石的長吏幾乎都從列侯以下的軍功貴族中選任,比如丞相的選用,從高祖到景帝,漢朝12任丞相都是由列侯一類的軍功貴族來擔任。御史大夫也一樣,除晁錯是博士出身外,其余大部分都是列侯。這樣的選官制度稱為選貴制。
當時的官吏選拔還有任子制和資選制。所謂任子制,是指凡俸二千石以上的高級官員,且官齡滿三年以上的,可以恩蔭子弟一人選入中央郎署為郎。這種制度就是一種變相的世襲制,根本沒有改變封建貴族世代為官的現(xiàn)象,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跡象。
資選制是指根據(jù)家庭財產(chǎn)多少而選官的制度,高資為郎,低資為吏。這種制度是文帝興起的,當時的資選標準為十算,即家產(chǎn)10萬錢。到景帝后元二年(公元前142年),資歷選取標準降為四算,即家產(chǎn)4萬錢。從當時的情況來看,10萬錢相當于中產(chǎn)之家,4萬錢則是中產(chǎn)以下。景帝時,一些家境較為貧寒的人也有機會被選拔為官,算是比文帝時有所進步。
以上幾種以富、貴、親為原則的任官制和選官制雖然也選拔了一些公卿名臣,但沒有改變?nèi)瞬艆⒉畈积R、滋生弊病的整體現(xiàn)象,還造成眾多具有真才實學的人被埋沒乃至流失,終身得不到重用的后果。
不過,漢初君臣總的來說還是比較尊賢重士的,繼承了選賢擇能的古代選官用人傳統(tǒng)。比如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劉邦下詔說:“上古時代稱王稱霸、有所作為者如周文王、齊桓公等,都是依賴于賢能之士的幫助?,F(xiàn)在漢朝建立不久,需要大批人才幫忙治國安邦,而且到處都有賢能,大家踴躍地站出來為我們出力吧,國家不會虧待大家的?!彼@樣說的目的是想從社會上廣泛選舉賢士。
求賢詔由相國轉發(fā)至各諸侯王,由御史中丞轉發(fā)到各地郡守,命令他們在自己的轄區(qū)發(fā)掘人才,必要時還應親往勸勉,并舉薦到相國府,后用公車送到京師,入朝為官。這就是察舉制與征召制的雛形。
漢文帝時期,察舉制度大體形成。漢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文帝下詔:“舉薦才能出眾、品行端方、能以正直的言論進諫之人?!睗h文帝十五年(公元前165年),他又下詔:“由地方郡守和諸侯王考察薦舉賢能之人到中央來。”并且定下了考試和等第。
但是,由于漢初招賢舉士沒有被制度化、常規(guī)化,自高祖以后到武帝即位的幾十年間,只舉賢良兩次、選舉孝廉兩次。直到漢武帝時,察舉制才完備,相繼推出各種規(guī)定。
漢武帝從小受過良好的教育,極為重視賢士大夫的選用,他剛即位就派使者用安車蒲輪征召文學家枚乘入仕,只可惜枚乘年邁,死于途中。隨后,漢武帝又召枚乘之子枚皋到京城,讓他擔任只有貴族和高官子弟才有資格擔任的高級侍衛(wèi)郎官。由此可見,少年天子決心改變朝廷中的官員構成,打破軍功貴族壟斷政權的局面,向賢士大夫、文人術士敞開入仕的大門。
漢武帝屢下詔令,并采取有效措施,大膽改革用人制度,廢除舊日取貴、積久致官的陋習,徹底打破列侯拜相制,逐漸建立起了一套完備的選官系統(tǒng)。這套系統(tǒng)包括兩種選官制度:一是察舉制,二是太學養(yǎng)士制。
察舉制由周代的鄉(xiāng)舉里選“秀士”和諸侯每歲“貢士于天子”的制度演繹而來,類似于后來的選舉制,是通過朝中文武百官的選舉與考試相結合的一種選官制度。察舉制初分賢良與孝廉兩科。
漢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文帝下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初開賢良科;漢文帝十二年(公元前168年),文帝又開孝廉吏。
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漢武帝即位不久便下令“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諸侯相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并親自策試。董仲舒上“賢良對策”,提議興建太學,培養(yǎng)人才,革除陋習。漢武帝采納了這個建議,并制定了選官用人的方針:“博開藝能之路,悉延百端之學,通一伎之士咸得自效,絕倫超奇者為右,無所阿私?!币簿褪钦f,只要有技藝和才能,都可以為國家效力。
這條方針的實施,打破了論資排輩的陋習和軍功貴族獨占朝廷要職的局面。
漢武帝非常重視察舉制,于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幾次要求郡國推舉孝廉、賢良之士,并規(guī)定未舉孝廉者罪,允許官民上書言政,還下詔表示要將這些“有非常之功”的“非常之人”,破格任用為將相或出使外國的使臣。
賢良科重學識才干,為優(yōu)秀人才;孝廉科重德行,為模范人才。賢良科通常只在國家有大事時,比如舊主去世或新主初立,或有大慶典、大災荒等的時候下詔各地選舉賢良,不定期選舉。孝廉科則定期舉行。剛開始時,孝廉科并不被郡守重視,全國各郡中竟然沒有一個孝子、廉吏被舉進京,漢武帝為此十分惱怒,于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下詔,要求把舉孝廉定為郡守考核內(nèi)容,不舉孝便是不奉詔,將以不敬罪論處;不察廉便是不稱職,將處以罷官免職的懲罰。從此,各郡國再也不敢懈怠,察舉制度終于可以順利推行。被舉的孝廉,多在郎署供職,由郎遷為尚書、侍中、侍御史,或外遷任縣的令、長、丞、尉,再遷為刺史、太守等。
漢武帝以法律的形式規(guī)定官員不薦賢有罪,薦賢有賞,使察舉制度進一步得到了完善,漸漸成為漢代選拔官吏的主要途徑。漢武帝一朝,大體上完成了由“功臣政治”向“賢臣政治”或“能臣政治”的轉變。
察舉賢良孝廉都是由天子下詔舉行的,所以又稱為“制選”,因一切考核科目均由天子確定,又叫“科選”。無論是皇親國戚還是布衣平民,不管是治經(jīng)還是治諸子百家說,只要經(jīng)過諸侯王、公卿、郡守的推薦,便可被推舉,取得入選競爭權,然后經(jīng)過上層機構的審查,合格者便可被選任錄用。
漢武帝時,舉賢良孝廉限定為四科:一是德行,二是經(jīng)學,三是法律人才,四是行政人才。如此一來,漢王朝的官僚機構成了一個德才齊備的強大部門。
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四月,漢武帝又增加了茂材異科。因為當時杰出的軍事將才衛(wèi)青、霍去病及朝中重臣董仲舒、公孫弘等相繼去世,而新選拔上來的官員又經(jīng)驗不足、良莠不齊,因此造成了全國大多數(shù)官員能力素質(zhì)下降,國家缺少棟梁之材。漢武帝之所以新設茂材異科,正是為了選拔特異人才。漢武帝認為,凡要建立不平常的功業(yè),一定需要不平常的人才。有的馬雖然騎上它時狂暴踢人,但是它能馳達千里;有的士雖然被世俗嘲諷看不起,但他能建功立業(yè)。對于這樣的人才,關鍵在于如何駕馭。因此,他下令州郡察舉才干足以擔任將相及出使絕遠國家的茂材異等。察舉茂材異等成為兩漢時期一種不定期的選官制度而流傳下來。
漢代選官制度還有一種叫征召制。征召制其實就是聘任制,朝廷可直接征求召見賢才高士,凡是入圍應征的,皇帝要親自召見,不需要經(jīng)過策試便可授職錄用,進京為官。當時漢武帝對人才的征召主要有兩種形式:個別征召和普通征召。
普通征召就是從社會上征召有某種特長和品德高尚的人。比如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漢武帝向各地征召明曉當世政務、熟知古代圣王治國之道的人到朝廷任職,由地方官府供給伙食,并令其隨上計的官吏一起到京師;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漢武帝下詔,派博士褚大、徐偃等6人循行天下征召,推舉特立獨行的君子,到皇帝巡狩所在的地方。這種征召通常一次不止一人,可能有幾人、幾十人,甚至更多?;实塾H自面試被征召的人,了解其特長、志趣,然后授予其官職。
個別征召是指征召有特長之人,如枚乘、枚皋、司馬相如、魯申公等人就是如此。
此外還有太學養(yǎng)士制、公車上書制等一系列的選官制。太學養(yǎng)士制是通過國立太學詳延天下之士,選拔培養(yǎng)郎吏,是一種教育與選官相結合的制度。公車上書制是指吏民可以乘公車直接到闕下上書言事議政,有特殊才能的人還可以直接上書自薦,朝廷從中選人才,不必擢用或試用的制度。漢武帝對吏民上書極為重視。吏民的上書質(zhì)樸、直白,能夠針砭時弊地提出朝廷中存在的問題。漢武帝在宮中設置了專門機構,以接待這些吏民上書。此事由衛(wèi)尉一級的公車司馬令受理,有時漢武帝還親自召見公車上書的人。
通過公車上書,漢武帝掌握了許多隱匿的下情,加強了與臣民之間的聯(lián)系,并且發(fā)現(xiàn)、收羅了許多優(yōu)秀人才,如東方朔、主父偃、朱買臣等賢臣都是這樣挖掘出來的,此外還有一些精通醫(yī)、卜、音律、歷算、方術方面的人才。
察舉、太學養(yǎng)士是漢代常規(guī)化的入仕之道,察舉側重選舉與考試,太學側重讀經(jīng)與考試,能夠擇優(yōu)選官。但是,這兩種制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那就是普通百姓不可能有機會上太學、被察舉,這樣就容易造成人才流失,而征召制和公車上書恰好能彌補察舉與太學養(yǎng)士制度的不足。
在漢武帝的選官制度成形完備后,任子制與資選制被淘汰出局,察舉制中的賢良和茂材異等成為郎吏的主要來源,這些賢良官員長期接受皇權的熏陶與培養(yǎng),對皇權產(chǎn)生了絕對的忠誠。漢武帝根據(jù)自己的需要,量才錄用,派他們?nèi)ブ醒牒偷胤焦俑温殻瑸橹粮邿o上的皇權效勞,有效充實和加強了中央及地方的封建統(tǒng)治機構,對當時社會政治、經(jīng)濟、文化的發(fā)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比如經(jīng)學家董仲舒、政治家主父偃、文學家司馬相如、軍事家衛(wèi)青,加上公孫弘、韓安國、鄭當時等,共同構成了牢固的以皇權為中心的官僚機構,出現(xiàn)了“漢之得人,于茲為盛”“興造功業(yè),制度遺文,后世莫及”的興盛局面。
六、加強監(jiān)察
漢武帝大膽改革選官制度,將選拔官吏的權力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為自己選拔、培養(yǎng)了一大批從中央到地方的忠誠官員。但是,隨著職位、權勢的變化以及時間的推移,再忠誠的奴仆也有可能發(fā)生變化,為此,漢武帝除了命郎署對官員們進行特殊的忠誠教育和訓導外,還進一步加強監(jiān)察,增設監(jiān)察機關,建立了嚴密的督責系統(tǒng),以加強對各級官吏的有效控制。
秦始皇統(tǒng)一天下后,在中央設置御史大夫,下設御史中丞、侍御史等屬官,接受公卿奏事,行使監(jiān)督、檢查、彈劾權力;在地方各郡設置監(jiān)御史,負責監(jiān)察所轄一郡之官吏士民。這樣全國便形成了一個由御史大夫領導的自上而下的監(jiān)察體系,雖然不盡完備,但業(yè)已初具規(guī)模。
漢承秦制,在朝廷中仍建立御史系統(tǒng)來執(zhí)行監(jiān)察職責。
在“三公”中,御史大夫的官秩最低,丞相、太尉秩皆萬石,而御史大夫僅為中二千石;丞相、太尉均佩金印紫綬,御史大夫只佩銀印青綬。不過,御史大夫的職權卻很大。
秦漢時期的御史大夫具有兩種職能:一是作為副丞相,協(xié)助丞相處理政務;二是“典正法度”,即監(jiān)督百官。皇帝的詔書首先下發(fā)給御史大夫,然后由御史大夫發(fā)給丞相,這就充分體現(xiàn)了他的監(jiān)察權?;实鄣脑t書下達后,百官負責執(zhí)行,至于他們是否執(zhí)行、執(zhí)行得如何,由御史大夫負責監(jiān)督、審查。很多史料記載,重大案件都要上報丞相、御史大夫處理;百官的治績也由丞相、御史大夫負責評定。在這些事情上,丞相擁有決定權,但丞相權力的使用、事務處理的過程和結果,都要由御史大夫監(jiān)督。
為了便于自己直接控制,皇帝往往讓御史大夫在殿內(nèi)辦事,別居殿中的御史中丞是其最為重要的屬丞。御史中丞執(zhí)法中殿,是實際上的最高專職監(jiān)察官,負責糾察百官和丞相,其辦公地點設在宮廷中的蘭臺。御史中丞居于殿內(nèi),接近天子,無形中便有了接受公卿奏事的特殊權力。在武帝之前,天子詔書經(jīng)御史大夫下達丞相,經(jīng)中丞下達郡守,因此御史大夫有為天子監(jiān)察百官之責。
但是由于西漢初期,社會幾近凋敝,高祖、惠帝、文帝、景帝都實行無為而治,丞相總攬朝政,在中央有御史大夫,在地方上卻不設監(jiān)御史,地方監(jiān)察事務改由丞相根據(jù)實際情況,不定期派人深入各地隨機調(diào)查。比如,漢惠帝三年(公元前192年),在丞相提議下,朝廷先在三輔地區(qū)、后又在其他州恢復監(jiān)察御史;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因為御史不守法規(guī),下面的官員不能完成職內(nèi)的任務,文帝便派丞相史出任州官并督察監(jiān)察御史。
在無為而治政策的治理下,當時社會平靜,百姓富庶,郡國并行,似乎也沒必要對全國進行監(jiān)察,但是到漢武帝時期情況發(fā)生了變化。漢武帝連年興兵,大興土木,造成財政窘困。地方諸侯、豪強也已經(jīng)成長起來,勢力逐漸增強。吏治敗壞,官商勾結,甚至連朝廷派出去的監(jiān)察人員也被牽扯進權錢交易,許多地方民不聊生,怨聲載道。人禍加上天災,部分地方的農(nóng)民破產(chǎn)嚴重,流民遍地,階級矛盾日益尖銳。
鑒于這種情形,漢武帝決定改革監(jiān)察制度,加強對臣僚的督責。他首先集中監(jiān)察權,取得對文武百官的直接控制權,即在加官內(nèi)朝制度中,設“諸吏得舉法”,削弱御史中丞的權力,讓御史中丞不再經(jīng)手天子詔書、天下奏章。
諸吏是一種加官,任何官職加上諸吏,就成了監(jiān)察官,職責與御史中丞相同,可以糾舉百官。御史中丞秩僅千石,而諸吏秩中二千石,位高權重。諸吏不定員,可多可少,根據(jù)現(xiàn)實需要而定。
漢武帝通過諸吏居中檢舉不法,將監(jiān)察大權直接掌握在自己手中。但是,隨著形勢的發(fā)展,情況變得愈來愈復雜,諸吏一職已經(jīng)無法滿足現(xiàn)實的需要。內(nèi)朝干政、諸吏居中舉不法,使御史中丞處處受到掣肘,要職無職,要權無權,無法正常發(fā)揮監(jiān)察百官的作用。結果,豪強趁機而起,二千石長吏相互勾結,相互偏袒,結黨營私,橫行霸道,最終導致社會動蕩、人心惶惶,皇權專制統(tǒng)治出現(xiàn)了嚴重危機。漢武帝設置監(jiān)察機構,本來是想將之作為天子耳目,沒想到層次增多,反而導致高度的官僚化,使之耳目失靈,群情壅蔽。為了適應越來越迫切的監(jiān)察需要,漢武帝增設了新的監(jiān)察機構。
一是繡衣直指。繡衣直指,又稱繡衣御史,簡稱直指、使者,是御史系統(tǒng)中的新職。繡衣直指的具體設置時間沒有明文記載,不過班固的《漢書·食貨志》中有這樣一段話:
自造白金五銖錢后五歲,而赦吏民之坐盜鑄金錢死者數(shù)十萬人……犯法者眾,吏不能盡誅,于是……直指夏蘭之屬始出。
白金幣鑄于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五銖錢則是第二年鑄造的,再往后推5年,便是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夏蘭等人便是在這一年被指命為繡衣直指的,負責查辦盜鑄金錢的人。
天漢二年(公元前99年)五月,在泰山(位于今山東泰安東北)、瑯琊(位于今山東諸城)一帶,徐勃等帶領農(nóng)民起義,漢武帝指派暴勝之為繡衣直指,督察郡國。
暴勝之此次奉詔出使,還為漢武帝發(fā)掘了兩個人才。一是王。一天,暴勝之來到千乘郡被陽縣(今山東高青東南),該縣縣令是濟南人王,他從一名小吏經(jīng)過多年奮斗才升到這個官位。暴勝之認為王辦事不力,要將他斬首。王暴怒道:“使君專掌生殺大權,威震郡國,現(xiàn)在再殺一個王,并不能夠增加您的威風,不如根據(jù)情況有所通融,以彰顯您的恩德仁恕,讓我盡死力報答您。”暴勝之竟然被他說動了,就沒有殺他?;氐介L安后,暴勝之向漢武帝推薦了王,王被征為右輔都尉,守右扶風,從此踏上坦途,后來官至丞相。
另一個人是雋不疑。雋不疑,渤海(今河北滄州東南)人,自小學習《春秋》,造詣很高,且為人剛正,進退有禮,成年后任渤??の膶W。暴勝之經(jīng)過渤海時,聽說郡文學雋不疑品學兼優(yōu),便讓人請來見面。雋不疑初次來見暴勝之時,頭戴進賢冠,腰掛寶劍,褒衣博帶。暴勝之的門吏讓他解下佩劍,他說:“劍是君子的武器,是用來保衛(wèi)自身的,不能解下,請你們退下?!遍T吏向暴勝之匯報后,暴勝之準許他佩劍上堂。雋不疑進來后,暴勝之見他儀表堂堂,忙起身相迎。二人坐定后,雋不疑說:“我居住在海邊,久聞暴公子威名,現(xiàn)在才有幸見到。大凡做官的,如果太剛強就會受挫折;如果太柔和就會被罷免,應該用恩惠來推行威信,然后建立自己的功績,遠揚自己的威名,這樣就能永遠享受皇上的俸祿?!北﹦僦钜詾槿唬谑枪Ь吹夭杉{他的告誡,并上表將他舉薦給漢武帝。漢武帝用公車征召雋不疑,拜為青州刺史,雋不疑后升至京兆尹。
繼暴勝之后,出任繡衣直指的還有江充等人。武帝下詔讓江充負責督察三輔盜賊,監(jiān)察貴戚近臣奢侈逾禮的行為。事實上,江充對一切違法之事都可以糾舉。這是為了加強對京師和三輔的控制而采取的非常措施。
不過,繡衣直指并非常設機構,只是在遇到大案要案時才臨時指派人擔任,事情結束后就罷免。
二是丞相司直。西漢初期,丞相府的最高官吏是史,秩四百石。漢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新設長史,為丞相府的總管,秩千石。史和長史的官位都較低,如同丞相的仆人。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漢武帝新設司直,掌佐丞相監(jiān)察,檢舉不法。這項權力本來屬于丞相。灌夫和他的家人、賓客橫行不法,丞相田蚡奏請調(diào)查此案,漢武帝說:“這是丞相的職責,何必請示?”設置司直后,這項權力就歸司直了。司直秩比二千石,是秩二千石中檔次最低的一級,上面還有二千石、直二千石、中二千石。但是每次朝會,司直卻位居中二千石之前,即位于丞相、御史大夫之后。丞相司直擁有與御史中丞同等的權力,無所不糾。
三是司隸校尉。司隸校尉原是軍官的名稱,地位在將軍之下,初設于周朝,是負責治安的司寇的屬官,職責是率領獄卒捕盜、巡察。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漢武帝增設司隸校尉,秩比二千石,持節(jié),率領中都官徒1200人為司隸兵,捕巫蠱,督察大奸猾,負責三輔、三河(河南、河內(nèi)、河東)、弘農(nóng)地區(qū)的監(jiān)察。漢武帝之所以設司隸校尉,是因為征和元年(公元前92年)丞相公孫賀父子、陽石公主等貴戚都陷入巫蠱案,第二年衛(wèi)皇后、太子劉據(jù)也陷入巫蠱案,為了查明案情,才特設此職。司隸校尉督察的對象包括貴戚、丞相等高官,具有直屬皇帝、直接受皇帝指揮的特殊身份,因而可以無所不糾。
繡衣直指、丞相司直、司隸校尉三者共同組成了中央監(jiān)察系統(tǒng),三者相互鼎立,相互監(jiān)督,同時又都受制于內(nèi)朝諸吏,這樣,漢武帝就嚴密地控制了百官的一言一行。
此外,又設有十三部刺史。為了加強對地方的監(jiān)察、控制,強化中央集權,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漢武帝設置十三部刺史,即除京師附近七郡外,把全國分為13個監(jiān)察區(qū)域,每區(qū)由朝廷派遣刺史一人,專門負責巡察該區(qū)境內(nèi)的吏政,檢舉不法的郡國官吏和強宗豪右。
據(jù)相關史料考證,漢武帝時期,全國有司隸校尉和十三州刺史共十四部,其中司隸校尉部轄京師附近七郡,其余十三州刺史部所監(jiān)隸的郡國,分別是:
豫州刺史部,監(jiān)三郡一國,即潁川郡、汝南郡、沛郡,梁國,轄境約相當于今淮河以北、伏牛山以東的豫東、皖北地。
徐州刺史部,監(jiān)三郡四國,即瑯邪郡、東海郡、臨淮郡,泗水國、廣陵國、楚國、魯國,轄境相當于今江蘇長江以北和山東東南部地區(qū)。
青州刺史部,監(jiān)六郡三國,即平原郡、千乘郡、濟南郡、北???、東萊郡、齊郡,膠東國、高密國、菑川國,轄境相當于今山東東部、北部和河北吳橋縣地。
兗州刺史部,監(jiān)五郡三國,即東郡、陳留郡、山陽郡、濟陽郡、泰山郡,城陽國、淮陽國、東平國,轄境相當于今山東省西南部及河南省東部。
冀州刺史部,監(jiān)四郡六國,即魏郡、巨鹿郡、常山郡、清河郡,廣平國、真定國、中山國、信都國、河間國,趙國,轄境相當于今河北中南部、山東西端及河南北端。
荊州刺史部,監(jiān)六郡一國,即南陽郡、江夏郡、桂陽郡、武陵郡、零陵郡、南郡,長沙國,轄境相當于今湖北、湖南兩省及河南、貴州、廣東、廣西的一部。
益州刺史部,監(jiān)八郡,即漢中郡、廣漢郡、巴郡、蜀郡、犍為郡、越巂郡、牂柯郡、益州郡,轄境相當于四川折多山、云南怒山、哀牢山以東,甘肅武都、兩當和陜西秦嶺以南,湖北鄖縣、保康西北、貴州除東邊以外地區(qū)。
揚州刺史部,監(jiān)五郡一國,即廬江郡、九江郡、會稽郡、丹陽郡、豫章郡,六安國,轄境相當于今安徽淮水和江蘇長江以西及江西、浙江、福建三省,湖北英山、黃梅、廣濟,河南固始、商城等縣地。
朔方刺史部,監(jiān)四郡,即朔方郡、五原郡、西河郡、上郡,轄境相當于今銀川至壺口的黃河流域,北托陰山南北,南迄陜西宜川、寧縣一線。
交趾刺史部,監(jiān)七郡,即南??ぁ⒂袅挚?、蒼梧郡、交趾郡、合浦郡、九真郡、日南郡,轄境相當于今廣東、廣西的大部和越南的北部、中部。
涼州刺史部,監(jiān)十郡,即安定郡、北地郡、隴西郡、武威郡、金城郡、天水郡、武都郡、張掖郡、敦煌郡、酒泉郡,轄境相當于今甘肅、寧夏和青海湟水流域,陜西定邊、吳旗、鳳縣、略陽等縣。
并州刺史部,監(jiān)六郡,即太原郡、上黨郡、云中郡、定襄郡、雁門郡、代郡,轄境相當于今山西大部和內(nèi)蒙古、河北的一部。
幽州刺史部,監(jiān)九郡一國,即渤???、上谷郡、漁陽郡、右北平(今河北省平縣)郡、遼西郡、遼東郡、玄菟郡、樂浪郡、涿郡,廣陽國,轄境相當于今河北北部、遼寧大部分及朝鮮大同江流域。
以上十三州部刺史與司隸校尉所監(jiān)三輔、三河、弘農(nóng)共103個郡國,形成了一張嚴密的監(jiān)察網(wǎng),使全國上下的文武百官都處于監(jiān)察之中。
十三部刺史,祿六百石,按照皇帝詔令中規(guī)定的條文來監(jiān)察州郡,內(nèi)受御史中丞的總領督責,其管區(qū)稱為刺史部。顏師古注引《漢官典職儀》中對十三部刺史監(jiān)察的具體內(nèi)容有記載:
刺史班宣,周行郡國,省察治狀,黜陟能否,斷治冤獄,以六條問事,非條所問,即不省。
所謂六條問事,是指在規(guī)定的六條范圍內(nèi),刺史有權監(jiān)察、詢問有關事項。這六條是:
第一,地方上的強宗豪右所占田地、住宅超過規(guī)定,以強凌弱,借眾欺寡者,可問;
第二,二千石大官不遵照皇帝詔書和國家典章制度,損害民眾利益以滿足私利,侵犯百姓,聚斂為惡者,可問;
第三,二千石大官不認真審理有疑問的案件,草菅人命,僅憑自己喜怒濫施刑罰,害得百姓活不下去,發(fā)生了災害卻謊報吉祥,可問;
第四,二千石大官在選拔人才時徇私舞弊,把自己喜歡的壞人捧上來,把自己討厭的有才能的人壓下去,可問;
第五,二千石大官的子弟憑借父輩的權勢,在地方上橫行不法,犯了罪又包庇下來,可問;
第六,二千石官員不盡心公職,反而與當?shù)睾缽姽唇Y,收取賄賂,貪贓枉法,可問。
從以上六條可知,十三部刺史的監(jiān)察對象主要是二千石級別的郡國守相及其子弟、豪強大族。對二千石長吏重在監(jiān)察他們是否恪守詔令,是否公正地行使職權;對他們的子弟重在監(jiān)察是否依仗父兄權勢謀取私利;對豪強大族重在監(jiān)察他們是否兼并民田,欺凌弱民。六條規(guī)定之外的事,刺史不得過問,否則就是越權。
刺史們每年秋八月乘傳車巡行所屬郡國,搜集到不法官吏作奸犯科的真憑實據(jù)之后,于年底返回京師報告。
十三部刺史脫離了皇帝的詔命就難有作為,說明他們是皇帝的忠實爪牙,只知俯首聽命,沒有一點獨立性。漢武帝通過對監(jiān)察制度的加強和完善,使天下形成了一張嚴密的監(jiān)察網(wǎng)、控制網(wǎng),將整個國家收入他的掌控之中,大大強化了中央集權。
七、嚴刑峻法
漢武帝以尊儒術和重法治相結合來治理國家,但是他的治國思想從某種程度上講是“外儒內(nèi)法”,就是披著儒家“仁義道德”的外衣,骨子里卻是“嚴刑峻法”。據(jù)《資治通鑒》記載:
上招延士大夫,常如不足。然性嚴峻,群臣雖素所愛信者,或小有犯法,或欺罔,輒按誅之,無所寬假。
漢武帝時期,法令嚴密,官吏動輒觸禁;又量刑偏重,往往處以極刑。所殺之人,有的罪有應得,有的卻罪不至死,這一點在誅殺丞相上表現(xiàn)得最為明顯。
漢武帝之前有13位丞相,他們中有5人壽終正寢,2人降為太子太傅,5人被免職,1人留任到武帝時期,沒有一人被誅殺,而武帝時期的丞相似乎沒有一個落得好下場。
先說丞相李蔡。李蔡,成紀(今甘肅秦安西北)人,秦朝名將李信的后人。文帝時期,李蔡為郎官,到景帝時官至二千石,漢武帝即位后被拜為代國國相。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李蔡被任命為輕車將軍,隨衛(wèi)青北伐匈奴,因功被封為樂安侯。李蔡從此棄武從政,于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被任命為御史大夫,位列三公,授銀印青綬。次年丞相公孫弘病逝,李蔡替補為丞相。李蔡在丞相任上碌碌無為。第四年,漢武帝賞賜陽陵附近一塊20畝大小的墓地給他。陽陵是景帝的陵墓,漢武帝這樣做是把李蔡看成先帝舊臣,讓他死后入葬陽陵墓區(qū),這對臣子來說是一種極大的榮耀。但李蔡不知珍惜,反而起了貪念,偷占了3頃,賣了40萬錢。后來他又在陽陵神道旁邊私自圈占了1畝土地,作為他的墓址。漢武帝知道后大怒,下詔將李蔡關進大牢。李蔡接到詔書后馬上自殺了。
如果說李蔡之死是罪有應得,那么莊青翟的死就有點冤了。
莊青翟是漢王朝開國元勛莊不識之孫,莊不識隨劉邦南征北戰(zhàn),戰(zhàn)功赫赫,被封為武強侯,后莊青翟承襲了這一爵位。漢武帝即位后,莊青翟被任命為御史大夫。竇太后去世,莊青翟奉旨辦理喪事,因不合漢武帝的心意,被免職。幾年后,漢武帝又任命他為太子少傅。李蔡死后,漢武帝晉升莊青翟為丞相。
四年后,文帝的陵園被盜,漢武帝大怒。莊青翟也覺得自己有責任,便邀御史大夫張湯一起向漢武帝請罪。但張湯認為自己沒有責任,應該由莊青翟一人擔著。莊青翟謝罪后,漢武帝讓御史查辦追究莊青翟的責任,張湯負責辦理此案,給莊青翟加了一個“見知故縱”的罪名。莊青翟一時驚恐萬分,這個罪名按漢律與竊賊同罪。如果這個罪名成立,他就死罪難逃了。
當時莊青翟手下有三位長史——朱買臣、王朝、邊通,這三個人過去的官職都比張湯高,張湯升為御史大夫后屢次兼任丞相職務,常常借機欺負壓制他們。因此,他們內(nèi)心都很怨恨張湯,現(xiàn)在見丞相莊青翟即將受到張湯的誣陷,他們實在無法忍受,就去見莊青翟,對他說:“張湯起初和你約好一起向皇上謝罪,后來卻出賣了你?,F(xiàn)在又用宗廟之事控告你,這是想取代你做丞相啊。我們知道張湯的不法隱私。”他們手中確實掌握了一些張湯不軌的證據(jù),比如張湯把一些國家機密泄露給身邊的田信等人,田信又把這些機密賣給商人,賺了錢后與張湯平分,等等。于是,莊青翟與三位長史一起上奏揭發(fā)張湯。漢武帝大為震怒,責問張湯,起初張湯不服罪。這時,御史中丞減宣也上奏揭發(fā)張湯的不法行為。漢武帝更加惱火,認為張湯狡猾奸詐,竟當面欺騙自己,便多次派人按記錄在案的罪證審問張湯,張湯仍然說自己沒有罪。漢武帝派趙禹審問張湯,趙禹一見張湯便責備道:“皇上哪能不知道情況?你辦理案件時,有多少人被誅滅家族?現(xiàn)在人家告你的罪狀都有證據(jù),皇上難以處理你的案子,想讓你設法自殺,何必狡辯呢?”
張湯這才徹底絕望,提筆給漢武帝寫了最后一道奏疏:“張湯沒有尺寸之功,起初只是一個文書小吏,承蒙陛下厚愛才得以位列三公,今無法推卸罪責,然而陰謀陷害張湯的罪人是三位長史?!睂懲陱垳妥詺⒘?。張湯的子弟想厚葬他,他的母親憤怒地說:“張湯是天子的大臣,遭受惡言誣陷而死,為什么要厚葬呢?”于是就用牛車拉著棺材,沒有外槨,草草安葬。漢武帝得知此事后,說:“沒有這樣的母親,生不出這樣的兒子啊!”他對張湯的死深感惋惜,下令追查此案,將三位長史全殺了。丞相莊青翟也被迫自殺。
同樣冤死的丞相還有公孫賀。公孫賀在被迫接受丞相印時就曾感嘆自己性命堪憂,結果不幸被他言中。公孫賀出任丞相后,他的兒子公孫敬聲代父為太仆。這是一個地道的紈绔子弟,自以為父親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丞相,母親又是皇后的姐姐,自己在皇上身邊侍奉多年,便驕橫無比,無視王法,挪用北軍軍費1900萬錢。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因事情敗露,公孫敬聲被捕入獄。當時漢武帝正在通緝陽陵大盜朱安世,公孫賀主動上疏奏請由他辦理此案,逮捕朱安世以贖自己兒子的罪,漢武帝同意了。后來公孫賀成功抓到了朱安世,朱安世聽說丞相逮捕他是為了給兒子贖罪,恨恨地說:“丞相把禍事引到自己家族里了。我是一個罪大惡極的人,我的罪過就是用盡終南山的竹子也書寫不完,也不在乎多一條誣陷之罪?!彼讵z中向漢武帝上了道奏折,揭露公孫敬聲與漢武帝的女兒陽石公主私通,并在皇帝專用馳道上埋藏木人以詛咒皇帝等罪行。漢武帝閱后怒氣沖天,嚴令窮究其事。就這樣,公孫賀父子被逮捕下獄,處死,公孫賀一家被滿門抄斬。
從幾位丞相之死可以看出,漢武帝尊儒的背后是以嚴刑峻法來管理屬下的。這還表現(xiàn)在他任用酷吏上。
為了使《漢律》能夠徹底執(zhí)行,強化中央政權,漢武帝選拔了一大批鐵腕人物來運用、執(zhí)行法律,打擊諸侯王叛亂、豪強、商人、農(nóng)民起義,史稱“酷吏”。
張湯便是酷吏的代表人物之一。張湯是杜陵(今陜西西安東南)人,他的父親曾經(jīng)擔任長安丞。有一次父親外出,讓張湯在家看門。父親回來后,發(fā)現(xiàn)家里的肉被老鼠偷吃了,于是對張湯大發(fā)雷霆,用鞭子打了他。事后張湯掘開老鼠洞,抓住了偷肉的老鼠,并找到了老鼠吃剩的肉,然后立案拷打?qū)徲嵾@只老鼠,并記錄審問過程,徹底追查,并且把老鼠及其吃剩的肉都取來,罪名確定,將老鼠在堂下處以磔刑。
他的父親看到這一情景,又見判決辭如同辦案多年的老獄吏所寫,非常驚訝,于是讓他學寫斷案的文書。父親死后,張湯做了長安小吏,曾為守城內(nèi)史府的下屬,由寧成介紹給丞相府,為丞相史,后來又經(jīng)丞相田蚡推薦,補侍御史。
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漢武帝命張湯治陳皇后巫蠱案。所謂“巫蠱”,就是埋木偶人于地下,詛咒害人的一種巫術。迷信的漢武帝疑心陳皇后要詛咒他。
張湯接了這個案子后,不敢不用心。他見漢武帝不是一般的憤怒,心里明白皇上不僅是在疑心陳皇后,同時也因為她年老色衰,想利用這一事件趁機鏟除陳皇后。
張湯心中暗喜,他知道只要自己下得了手,不僅能討皇上歡心,而且能加官晉爵。第二天,張湯升堂,他用盡所有刑罰,陳皇后終因忍受不了酷刑,屈打成招。
張湯捧著帶血的口供,連夜奔到皇宮交差。漢武帝看后點頭贊許,馬上下令把陳皇后的親屬等一并擒獲。這一案件共判處300多人死刑。張湯也因此受到了漢武帝的賞識,升為太中大夫。
此后,為了討取皇帝的歡心,張湯更加仔細揣摩皇帝的意圖,以皇上的好惡為是非準繩,玩弄刀筆,隨意解釋法律條文。凡遇到疑難案情,他必定奏上不同的處理意見,任由漢武帝選擇,然后再確定處理方式。他說:“這是天子之意,不是臣下高明?!?/p>
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漢武帝拜張湯為廷尉,掌司法平獄,審斷郡國議定報請的疑罪。當時漢武帝正醉心于儒術,一心提倡經(jīng)學,而且董仲舒已致仕,漢武帝多次派遣張湯親自到董仲舒家中咨詢天下得失。董仲舒以萬能的《春秋》為審案依據(jù),作《春秋決獄》二百三十二事,然后提供給廷尉作為決獄的標準。張湯由此受到啟發(fā),奏請漢武帝以博士弟子補廷尉史,附會《尚書》《春秋》經(jīng)義治獄量刑。
《尚書》《春秋》經(jīng)義集中體現(xiàn)了統(tǒng)治者的道德觀念和統(tǒng)治意志,以此為標準來治獄,也就拋開了一切法律束縛,可以隨心所欲地鎮(zhèn)壓臣民。漢武帝認為這是一個頗有新意的創(chuàng)舉,于是馬上將其制度化。文雅的歷史學家稱之為“以禮入法”。
所以,“陽儒陰法”的漢武帝沒有將先秦法家“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于法”的精神發(fā)揚光大,而是將儒家的“親親、尊尊”的血緣宗法觀念與法家以嚴刑峻法治民的思想結合起來,形成了一個巨大的社會怪胎。
張湯是善于揣測皇上心意的高手,如果漢武帝有意寬釋某人,他就交給平和的監(jiān)吏審理;如果漢武帝有意嚴懲某人,他就交給苛酷的監(jiān)吏審理。遇有疑難案件,他必然事先向漢武帝報告,并為之理清頭緒,得到允許后再書于法令《讞法挈令》,以作為日后量刑的標準。
在審理淮南王、衡山王、江都王三大謀反案中,張湯窮究黨羽,任意殺戮。他最痛恨地方豪強,必舞文巧詆,而對羸弱之民往往呵護有加。他拜訪諸公卿大僚不避寒暑,對故人子弟為吏者及其“窮兄弟”,也給予很多照應。因此,張湯雖然用法苛酷,仁義之聲卻傳于朝野,與“陽儒陰法”的精神完全一致。這也使張湯越來越得到漢武帝的賞識,他將儒、法這一軟一硬的兩把刀子揮舞得非常嫻熟,忠心耿耿、絞盡腦汁地為君王剪除異己、鎮(zhèn)壓百姓,在君王的周圍架起了一道密不透風的刀山。
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漢武帝提拔張湯為御史大夫。當時北部邊塞,長城內(nèi)外,農(nóng)業(yè)文明的保護者漢軍正與游牧文明的代表匈奴連年大戰(zhàn)。在漢軍的沉重打擊下,游牧文明的前沿開始崩潰,渾邪王率數(shù)萬兵馬投降漢朝。適逢山東水、旱連年,人民背井離鄉(xiāng),興兵、安降、賑災,要糧、要款、要車馬,奏章如潮水般源源不斷地涌到京師。漢武帝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不知該如何應對。
張湯不愧是股肱之臣,給漢武帝想出了一系列的好辦法:請鑄造銀錢和五銖錢,壟斷天下的鹽鐵經(jīng)營權,打擊富商大賈,發(fā)布告緡令,鏟除豪強兼并之家的勢力。
在張湯的幫助下,漢武帝廣開財路,大發(fā)利市。但是,這條“黃道”并非一帆風順,富商大賈、豪強大族紛紛表示反對,許多奸吏也趁此機會貪贓枉法,侵吞獲利。
因此,漢武帝授意張湯嚴厲鎮(zhèn)壓。大司農(nóng)顏異對鑄造實際價值與名義價值相差很大的皮幣持反對意見,漢武帝為此很不高興。顏異的賓客曾在顏異面前批評漢武帝的這些措施,而顏異身為九卿,見措施中有不當之處,卻不入朝當面闡述自己的意見,反而加以“腹誹”。張湯察覺了漢武帝的心意,以這個罪名論定顏異死罪。
此事震驚朝野,白發(fā)蒼蒼的汲黯質(zhì)問張湯:“你身為朝廷九卿之一,上不能繼先帝的功業(yè),下不能化天下之邪心,讓你這樣的人來當政,百姓們真是沒法過日子了?!?/p>
張湯不理他,徑自走了。后來,有人啟稟漢武帝,問大司農(nóng)位居九卿被張湯判為腹誹罪處死的原因是什么,漢武帝便讓張湯自己回答。
張湯說:“皇上,腹誹罪就是論心定罪,臣問大司農(nóng)顏異對皇上頒布的農(nóng)桑法令有何意見,他嘴唇動了動,雖然話未出口,但臣可以斷定他心里對朝廷不滿,所以判他死罪。”這以后就出現(xiàn)了“腹誹之法”。辦案量刑根本不用證據(jù),只需要說你“腹誹”君主就足夠橫尸東市。
一時間,朝野上下布滿了血腥之氣,百姓有冤無處申訴,苦不堪言。
酷吏中還有一個叫杜周,他被張湯欣賞,然后舉薦為廷尉的南陽酷吏。杜周一年辦理上千個案件,大的案子能同時逮捕株連幾百人,小的案子也要牽連幾十人,遠者幾千里,近者數(shù)百里。被拘捕到廷尉府的人,凡是不服的,都要加以黥笞刑訊,按事先規(guī)定的罪狀認供,大部分被誣告為“不道”以上的罪名,判以死刑。
丞相公孫弘曾多次稱贊張湯,對漢武帝更是俯首帖耳,唯命是從。只有敢作敢為、剛直不阿的汲黯,仍然對朝政橫挑鼻子豎挑眼。他雖然被張湯和公孫弘排擠出朝,但仍然公開宣言:御史大夫張湯對皇上極盡溜須拍馬之能事。
當然,汲黯一個人的抗議根本無濟于事,酷吏們因為有天子撐腰,依然肆意而為。張湯奏事時喋喋不休,漢武帝聽得入迷,竟然連飯都忘了吃。丞相名存實亡,漢武帝處理內(nèi)政外交時只聽張湯一個人的意見。酷吏政治完全形成,君主專制穩(wěn)若磐石,安如泰山。
《漢書·酷吏傳》中立傳的酷吏有14人,漢武帝一朝就占了9人,他們是寧成、周陽由、趙禹、義縱、王溫舒、尹齊、楊仆、咸宣、田廣明。加上單獨立傳的張湯、杜周二人,漢武帝一朝的有名的酷吏就有11人。
酷吏們以皇權為后盾,以酷殺而著稱,不僅誅殺地方豪強大族,也窮治犯罪官吏。他們的活動,對于抑制豪強地主的氣焰,加強專制皇權,起到了顯著的作用。但是有一些酷吏也絕對不是清官廉吏,他們往往以酷行貪,以酷掩貪,這既是他們聚斂財富的主要方式,也是這一時期貪官的重要特點。因此,一批豪強地主被打下去了,一批酷吏貪官卻滋生起來,這是漢武帝沒有預料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