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無辜的種馬

路人甲或小說家 作者:魯敏


無辜的種馬

有那么一個原始的階段,剛剛抓起筆的寫作者對文體的認識是含糊的。文體像一匹既會變大又會變小的馬,憑著猛烈到自負的欲望,寫作者急迫輕率地跨上去。

或者呢,元氣充足,甩鞭疾馳,一下子跑出去十幾里地,一路上目無所見,心無所得,光想著跑長途了,直至人仰馬翻。嘿,瞧,我跑了個長篇。有的呢,心急火燎,如處子初夜,花架子弄得十分華麗,剛剛跑動沒幾步惜乎猛然抽空見底,倉皇收場,但是沒關系,也夠可以得意:喏,這就是短篇!還有的,一路馬踏香花,東張西望,走走停停,東扯西拉,忘卻來路去程,差不多快要迷路了才收起韁繩,自然也沒白忙:是謂中篇。

這樣的大馬小馬轉換自若的情況下,我們常常就會欣然地、喜劇性地看到,在自己的筆下,在同行的筆下,那種像中篇一樣的長篇,像中篇一樣的短篇,像長篇節(jié)選一樣的中篇——反正是用字數(shù)來分類的,說對也對,說錯也還是對。

從這個意義上,我一直不大喜歡按照長度來劃分文體,因為這常常會造成一種惰性與投機,造成對文體感的放任與不負責——如果作家沒有足夠的自覺意識,就極易變成一個隨心所欲、信馬由韁的騎手,不管長篇中篇或短篇,文體在這里都成了無辜的種馬,被作家們慷慨而即興地賦予生命,誕生出一批規(guī)格長度符合標準,但實質四不像、先天肥胖或先天羸弱的小說新生兒。而大部分時候,我們也會機靈地歡呼這種四不像,因為小說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打破”,就是冒犯常規(guī)、自我創(chuàng)造。你似乎不可以因為“像不像”某種文體去進行道義或審美上的指責,人們會說你有文體的傲慢與偏見。

事實上,文體的確是有傲慢與偏見的,是需要挑剔的,需要肅清界限,具有傳統(tǒng)與血統(tǒng)的。比如,我們說短篇。短篇這一文體,在無數(shù)作家們的孕育與生養(yǎng)下,已經被創(chuàng)造出了極其豐富的類型之美,有卡佛式的,有門羅式的,有奧康納式的,有海明威式的,有契訶夫式的,有歐·亨利式的,等等。但最起碼都有一個極其重要的共性:這些大師,在騎上文體這匹馬的那一刻,不,也許在之前,在他整理靴子、束衣整帽、步出柵門的時候,他就有一個節(jié)制的謹慎的愿望,他將騎著這匹種馬,走出一箭之遙,對,不太多也不太少,就這么遠。他咬著嘴唇,像斗牛士那樣,似乎每走一步都性命攸關,他也做點危險的花哨動作,一邊敏銳地捕捉周邊的氣息與信號。他會回避鋪陳的誘惑,也會放棄故事的婉轉,甚至還會特意隱去人名與地名。這一位騎馬人,既在不停地疊加動人的細節(jié),同時又在對其進行抽象化或素描式的處理。他十分地無情和果斷,他固執(zhí)就只走一箭地。他不管人物還在生死未決,時間還在艱難地停滯,地點還在風火輪一樣地流轉。都不管。到了終點。他穩(wěn)穩(wěn)地勒住,翻身下馬,揚長而去。

——他不是跑出了一個短篇,他是截取、裁剪、折疊、縫綴、放棄出了一個短篇。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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