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軍軍制稿[54]
軍職等級分八軍,用“光復漢族大振國權”八字以編制之。
統(tǒng)帶光字軍大將
統(tǒng)帶光字軍副將
行軍參謀
行軍副參謀
光字中軍
光字左軍
光字右軍
光字中佐
光字左佐
光字右佐
光字中尉
光字左尉
光字右尉
復同上
漢同上
族同上
大同上
振同上
國同上
權同上
制服
衣短衫,對襟,黑色
包頭布,白色
兵士(白月中大書光字,馀類此。)
肩章(白月中書左、右、中字樣,并書號碼。)
自大將以至佐、尉等皆用胸帶(如西洋懸掛寶星之斜胸帶),以顏色分別等差:黃色為首,白次之,紅又次之,淺藍又次之。
旗
用白色,中大書黑色“漢”字。
順旗
小三角形內書“復漢”二字,黃地黑字,并蓋圖印。
鈐記
長方形,暫用木
令
用竹牌計八支,面寫“光復”等八字之合同(兩支合寫),一支由統(tǒng)帶執(zhí)守,一支由本營執(zhí)守,以證傳令者之真?zhèn)巍?/p>
文書
用暗碼(緊要事)。照電碼加五十號,以防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