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國小說敘事角度的轉(zhuǎn)變
在小說技巧中,我把視角問題——敘事者與故事之間的關系——看做最復雜的方法問題。
——帕西·拉伯克
一
敘事角度(帕西·拉伯克稱為“視角”;克利安斯·布魯克斯和羅伯特·潘·沃倫稱為“敘述焦點”;茲韋坦·托多羅夫稱為“敘事體態(tài)”;熱·熱奈特稱為“焦點調(diào)節(jié)”),“是十九世紀末以來有關敘述技巧的探討中最熱門的話題,并且已取得不可否認的研究成果”。本章主要參照拉伯克、托多羅夫、熱奈特的理論,區(qū)分三種敘事角度,作為研究的基點。
一、全知敘事。敘述者無所不在,無所不知,有權利知道并說出書中任何一個人物都不可能知道的秘密。拉伯克稱之為“全知敘事”,托多羅夫稱之為“敘述者>人物”,熱奈特稱之為“零度焦點敘事”。
二、限制敘事。敘述者知道的和人物一樣多,人物不知道的事,敘述者無權敘說。敘述者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幾個人輪流充當。限制敘事可采用第一人稱,也可采用第三人稱。拉伯克稱之為“視點敘事”,托多羅夫稱之為“敘述者=人物”,熱奈特稱之為“內(nèi)焦點敘事”。
三、純客觀敘事。敘述者只描寫人物所看到和聽到的,不作主觀評價,也不分析人物心理。拉伯克稱之為“戲劇式”,托多羅夫稱之為“敘述者<人物”,熱奈特稱之為“外焦點敘事”。
這并不等于說這三位理論家的觀點完全一致,恰恰相反,他們之間在具體論述中有很大差別。只不過本文取其大略,用以構造本文所必需的理論框架,不再細究它們之間的理論分歧。不過有一點必須說明,盡管我并不喜歡拉伯克強求小說家“忠實于某一種方法,一旦采納就恪守其法則”,更贊賞熱奈特“轉(zhuǎn)調(diào)和變音”的設想,但考慮到“新小說”家和“五四”作家借鑒西方小說限制敘事和純客觀敘事的高度熱情和積極貢獻,我對他們固定小說視角的努力(有時顯得過分刻板)給予高度評價,并力圖區(qū)分那些掌握“主要規(guī)則”之后有意的“變音”與那些沒能掌握“主要規(guī)則”的“走調(diào)”。
可以這樣說,在20世紀初西方小說大量涌入中國以前,中國小說家、小說理論家并沒有形成突破全知敘事的自覺意識,盡管在實際創(chuàng)作中出現(xiàn)過一些采用限制敘事的作品。在擬話本中,有個別采用限制敘事的,如文人色彩很濃的《拗相公飲恨半山堂》;明清長篇小說中也不乏采用限制敘事的章節(jié)或段落。但總的來說,中國古代白話小說的敘述大都是借用一個全知全能的說書人的口吻。小說評論家們憑直覺意識到小說中某些限制敘事章節(jié)段落的價值,并給予高度評價。如金圣嘆評《水滸傳》第9回“‘看時’二字妙,是李小二眼中事”
;脂硯齋贊《紅樓夢》第3回“從黛玉眼中寫三人”
;無名氏則指出《儒林外史》第29回是從杜慎卿角度寫雨花臺,“爾許風光必不從腐頭巾胸流出”
。只是沒有人把這作為特殊技巧從理論上給予總結闡發(fā),只是當作偶一用之以增加筆勢搖曳的“文法”。
但這不等于說中國古代小說全都采用全知敘事方法。從唐傳奇到明清筆記小說,我們可以找到不少采用限制敘事的例子。文言小說突破全知敘事,大略有如下三種類型:
一、作者采用第一人稱敘事。唐傳奇中的《古鏡記》(王度)、《游仙窟》(張黽)、《謝小娥傳》(李公佐)、《秦夢記》(沈亞之)、《周秦行紀》(韋瓘)等,以及明清筆記小說《東游記異》(董玘)、《看花述異記》(王晫)、《會仙記》(徐喈鳳)、《浮生六記》(沈三白)等,都用“予”、“余”的口吻敘述,自然只能局限于“余”、“予”的視野范圍內(nèi),當然無可爭議地會突破全知敘事的藩籬。
二、作者繼承史傳筆法,以人物為描寫中心,紀其行狀,摹其心理。外界事物除非與傳主發(fā)生關系,一概不述;即使發(fā)生關系,也從傳主角度引入。《柳毅傳》(李朝威)交代錢塘君懲罰涇水龍,限于柳毅在龍宮見聞:先見錢塘君“擘青天而飛去”;又見“祥風慶云”,錢塘君攜龍女歸來;再聽錢塘君敘涇陽午戰(zhàn)。此類以傳主耳目為耳目的小說,在中國古代文言小說中大量存在,如《補江總白猿傳》(無名氏)、《杜子春》(李復言)、《李清傳》(薛用弱)、《譚九》(和邦額)、《上官完古》(樂鈞)等。元稹的《鶯鶯傳》、蔡羽的《遼陽海神記》、蒲松齡的《荷花三娘子》、《小謝》、《香玉》與上述作品異曲同工,從“生”的角度描寫“傳主”,以生為耳目,生不在場的事一概不直接描寫,如需要則用談話或書信引入。
三、作家為突出渲染異人的神秘,有意不去直接描寫其所作所為,而是用一個凡人的眼睛去觀察、敘述,以造成一種撲朔迷離的藝術效果。這樣,無意中超越了全知敘事。唐代皇甫氏的《崔慎思》敘俠女如何與崔結婚,為父復仇后出走,后又歸來乳兒,再出走。這一切都是從崔的視角出發(fā),因而不可能敘述俠女歸來乳兒底細。故事結局是“慎思久之,怪不聞嬰兒啼,視之,已為其所殺”。薛用弱的《賈人妻》、浩歌子的《遼東客》、蒲松齡的《勞山道士》也都選擇一個接近“異人”的“凡人”作為觀察和敘述的角度,嚴格保持視角的統(tǒng)一,接近現(xiàn)代小說理論所討論的第三人稱限制敘事。
至于像紀昀那樣,揚“著書者之筆”,抑“才子之筆”,為避免陷入“使出作者代言,則何從而聞見之”的困境,自愿降為奇聞軼事的“忠實”記錄者,表面上經(jīng)常使用第一人稱,不過那向“余”講述故事的人使用的卻都是全知視角。此類作品在中國古代筆記小說中占絕對優(yōu)勢,但并非本文所探討的限制敘事。
上述三類使用限制敘事的文言小說,不管是述行狀,還是記見聞,都相對來說情節(jié)單純,接近中國古代的記人記事散文,故作家容易保持視角的統(tǒng)一。倘若蒲松齡也像曹雪芹那樣寫作人物繁多、情節(jié)復雜的長篇章回小說,大概亦難以保證限制敘事的成功運用。因而,當主要撰寫長篇白話小說的“新小說”家開始創(chuàng)作時,傳統(tǒng)小說并沒有提供什么采用限制敘事的成功范例,他們是通過翻譯小說逐步悟出限制敘事技巧的。至于“五四”作家,更是直接在西方小說視角理論影響下自覺突破傳統(tǒng)小說全知敘事模式的。
二
“新小說”家基本上不討論小說的敘事角度問題,即使從人稱角度談論自敘、他敘之分,也是很晚的事情。“不談”不等于“不學”,大量接觸西方小說以后,“新小說”的敘事角度自然而然起了變化。我們從作家的具體創(chuàng)作及其只言片語的評述中,不難味出“新小說”家的良苦用心及藝術追求:他們正通過不同途徑一步步跨越全知敘事的局限。但因為沒有明確的理論指導,這一步走得十分艱難,往往因為傳統(tǒng)審美習慣的牽制,走一步退半步。
最初的困惑來自翻譯而非創(chuàng)作。把西方小說譯成中國說部,如何彌合兩種不同小說形式之間的鴻溝?是忠實于原著還是迎合中國人口味?實際進程既非完全忠實,也不是一味迎合,而是互相滲透互相改造。梁啟超用中國說部譯《十五小豪杰》,“割裂回數(shù)”,增加回目;可基本情節(jié)沒動。周桂笙譯《毒蛇圈》,好幾處注明“爰照譯之,以介紹于吾國小說界中”;可不時插入聯(lián)系中國現(xiàn)實的科諢
。林紓前期譯書態(tài)度相當嚴肅,常聲明“原書如此,不能不照譯之”;可也難免技癢而越俎代庖
。那時候的翻譯家并不以改竄原作為恥,甚至頗有非如此不足以顯其才氣的意味,往往喜歡點明哪些屬于自己的“創(chuàng)造”。梁啟超自信不負原作者,甚至“覺割裂停逗處,似更優(yōu)于原文”
。吳趼人則告訴讀者,書中那些議論諧謔是他的手筆,目的是“助閱者之興味,勿譏為蛇足也”
。連《小仙源》的譯者,承認于是書“微有改竄”,且“仿章回體而出以文言”、不倫不類,也還自吹“無慚信達”
。
不管翻譯家如何著意改竄,西洋小說的基本面貌還是很快被介紹到中國來。沒有楔子,沒有對偶的回目,沒有“有詩為證”,也沒有“欲知后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之類的套語……這一系列西洋小說的表面特征很快為中國作家所模仿?!坝性姙樽C”迅速消失(如劉鶚《老殘游記》、吳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現(xiàn)狀》等);楔子大都融入故事本文中或干脆取消(如吳趼人《上海游驂錄》、佚名《苦社會》等);長篇文言小說不用對偶回目并不奇怪(如周作人《孤兒記》、林紓《劍腥錄》等),長篇白話小說也開始出現(xiàn)取消對偶回目的勢頭(如彭俞《閨中劍》、中國涼血人《拒約奇談》等);最頑固的“欲知后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此時也出現(xiàn)了某些松動,起碼壯者的《掃迷帚》與杞憂子的《苦學生》便沒有這種套語。表面上這些瑣碎的改良無補大局,可這些點滴變動全都指向雄踞中國小說界上千年的全知全能的“說書人”。說書人腔調(diào)的削弱以至逐步消失,是中國小說跨越全知敘事的前提。
全知敘事便于展現(xiàn)廣闊的生活場景,自由剖析眾多人物心理,自有其長處。但現(xiàn)代讀者對無所不知的敘述者的敘述是否真實可信表示懷疑,逼得不少作家改用限制敘事。“新小說”也追求小說的真實感,但主要不是從限制視角入手。他們或者以史實為本構思小說,或者插入社會流行的名人軼事,或者引進報紙刊載的新聞、報告,或者用購買書籍、拾到筆記等引出故事,目的卻是為了借以增加小說的“權威性”。林紓、錢錫寶討論到如何借舍去不可知的情節(jié)來保持小說的真實感,但此類被舍去的情節(jié)并非作為視角的人物不可能知道,而是作者認為不應該敘述。林紓在《劍腥錄》第三十九章有如下一段話:
至于宮廷幽閟之事,時亦得諸傳聞,未敢據(jù)以為實,亦未便著筆?;蛘咚账郊矣涊d,稍稍流傳人間,有別足生人愴喟者。外史氏才力疏薄,不欲用臆度之事,侈為異聞,讀者當曲諒吾心也。
錢錫寶在《梼杌萃編》第十五回中則說:
逢著道學先生做到這些事體最為秘密,雖是自己妻妾兒女面前都不肯漏泄一字,比那婦女人家偷漢子還要口緊些,所以當?shù)览镱^也最愿意提拔這些外方內(nèi)圓的人,你叫做書的到那里去打聽?又何敢替他隨意聲敘呢?
前者只能說明作者“補史”的志趣,只記皇帝出走、端王失權之類的宮廷正事,而不記“宮廷幽閟之事”,盡管兩者同在作為視角的仲光耳目之外;后者則純是小說家故弄玄虛,何以同是“最為秘密”的事體,賈端甫送胡雨帥三千金可以大肆渲染,而送洪中堂厚禮則不能“隨意聲敘”呢?大概只能歸之于作家“虛實相生”的筆法吧。顯然,這兩種取舍都不是從限制敘事角度著眼。
有評論家注意到了限制敘事,但又似乎不是著眼于小說的真實感。最容易引人注目的自然是第一人稱敘事。鐘駿文評《禽海石》:“是書皆病中自述幼年情事,纏綿悱惻,曲折淋漓,事事從身歷處寫來,語語從心坎中抉出,一對可憐蟲活現(xiàn)紙上。”陳志群序《孽冤鏡》:“本書中人述書中事,現(xiàn)身說法,斯為尚矣?!?img alt="" src="https://img.dushu.com/2023/11/15/23343064013691.png" />兩者都只從敘述者與人物合一易于感染讀者的角度立論。至于真正意識到限制敘事并非只是束縛,而可能是一種更大的自由,更有利于作家的“趨避”“鋪敘”的,大概只有俞明震一人。當時賢都在談論福爾摩斯的神明與作家的布局奇巧時,他卻注意到柯南道爾選擇華生作為敘事角度的奧妙:
……余謂其佳處全在“華生筆記”四字。一案之破,動經(jīng)時日,雖著名偵探家,必有疑所不當疑,為所不當為,令人閱之索然寡歡者。作者乃從華生一邊寫來,只須福終日外出,已足了之,是謂善于趨避。且探案全恃理想規(guī)劃,如何發(fā)縱,如何指示,一一明寫于前,則雖犯人弋獲,亦覺索然意盡。福案每于獲犯后,詳述其理想規(guī)畫,則前此無益之理想,無益之規(guī)畫,均可不敘,遂覺福爾摩斯若先知,若神圣矣。是謂善于鋪敘。因華生本局外人,一切福之秘密,可不早宣示,絕非勉強。而華生既茫然不知,忽然罪人斯得,驚奇自出意外。截樹尋根,前事必需說明,是皆由其布局之巧,有以致之,遂令讀者亦為驚奇不置。余故曰“其佳處全在‘華生筆記’四字”也。
俞明震看到柯南道爾選擇“局外人”華生為敘事角度,一切“從華生一邊寫來”,故其藝術構思——“趨避”與“鋪敘”——都顯得自然合理,這已經(jīng)接觸到如何借限制敘事來創(chuàng)造小說的真實感問題。可惜不管是俞明震本人還是其他“新小說”理論家,都沒有從這方面繼續(xù)探討。
“新小說”家悟出限制敘事方法,主要不是從突出小說的真實感、而是從強調(diào)小說的布局意識入手。還是第二章提到的老問題,20世紀初的中國小說家、小說理論家只能從布局角度來理解、評判、借鑒外國小說。這里面小說家與小說理論家的見解相近,評價卻相反。限于外語水平,很多小說理論家實際上只讀過經(jīng)過刪節(jié)的譯本,這樣來比較中外小說異同,自然有很大的局限。不過,那么多人一再重復論證中國小說的布局優(yōu)于西洋小說,則實在值得認真思考。
泰西之小說,書中之人物常少;中國之小說,書中之人物常多。泰西之小說,所敘者多為一二人之歷史;中國之小說,所敘者多為一種社會之歷史?!釃畏?,雖多不如人,至于文學與理想,吾雅不欲以彼族加吾華胄也。
中國小說,每一書中所列之人,所敘之事,其種類必甚多,而能合為一爐而冶之。……西洋則不然,一書僅敘一事,一線到底;凡一種小說,僅敘一種人物,寫情則敘癡兒女,軍事則敘大軍人,冒險則敘探險家,其余雖有陪襯,幾無顏色矣。此中國小說之所長一。
西國小說,多述一人一事;中國小說,多述數(shù)人數(shù)事。論者謂為文野之別,余獨謂不然。事跡繁,格局變,人物則忠奸賢愚并列,事跡則巧絀奇正雜陳,其首尾聯(lián)絡,映帶起伏,非有大手筆,大結構,雄于文者,不能為此,蓋深明乎具象理想之道,能使人一讀再讀即十讀百讀亦不厭也。而西籍中富此興味者實鮮。孰優(yōu)孰絀,不言可解。
且西人小說所言者舉一人一事,而吾國小說所言者率數(shù)人數(shù)事,此吾國小說界之足以自豪者也。
單獨小說,以描寫一人一事為主。復雜小說則反之?!瓪W美小說,較之中國小說,多為單獨的,此其所以不如中國小說之受人歡迎也。
為什么數(shù)人數(shù)事漫天開花的小說布局高于一人一事貫穿到底的?徐念慈從結構的難易立論,固然有一定道理;但最能代表中國人審美趣味的是梁啟勛的說法:因前者便于敘述“一種社會之歷史”。從是否“可補正史之闕”的角度來評價這兩種小說布局,當然趨于揚中抑西。
倒是小說家清醒些,看到這種以一人一事為貫穿線索的布局技巧的優(yōu)勢。林紓譯完哈葛德的《斐洲煙水愁城錄》,再三提醒讀者注意此節(jié)“處處無不以洛巴革為針線也”,頗類《史記·大宛傳》前半以博望侯為針線,后半以汗血馬為聯(lián)絡?!叭挥^其著眼,必描寫洛巴革為全篇之樞紐,此即史遷聯(lián)絡法也。文心蕭閑,不至張皇失措,斯真能為文章矣?!?img alt="" src="https://img.dushu.com/2023/11/15/23343064013691.png" />對“古文義法”的深刻領悟,使林紓更易接受外國小說的敘事技巧,盡管在表述時顯得不倫不類。吳趼人則自覺運用這種敘事技巧來創(chuàng)作《二十年目睹之怪現(xiàn)狀》:“此書舉定一人為主,如萬馬千軍,均歸一人操縱,處處有江漢朝宗之妙,遂成一團結之局?!?img alt="" src="https://img.dushu.com/2023/11/15/23343064013691.png" />
第一步是以一人一事為貫穿線索,第二步才是借一人的眼睛來看世界。“新小說”家邁出第一步基本上是自覺的,第二步可就近乎“碰巧”了,且常常半途而廢。李伯元的《文明小史》前十二回集中寫湖南永順官場,《中國現(xiàn)在記》一至三回以朱侍郎為貫穿線索,這些比起《官場現(xiàn)形記》來,布局上緊湊些,可仍是全知敘事。到了《二十年目睹之怪現(xiàn)狀》、《冷眼觀》(王濬卿)、《老殘游記》、《鄰女語》(連夢青)等可就大不一樣了。作家力圖把故事限制在“我”或老殘、金不磨的視野之內(nèi),靠主人公的見聞來展現(xiàn)故事。盡管前兩者顯得松散臃腫,后兩者又都半途而廢,這種藝術探索仍很有價值。
這里引進的絕不只是一種敘事人稱的多樣化或者謀篇布局的小技巧,而是一種觀察人物、思考問題、構思情節(jié)乃至敘述故事的特殊視角。正因為它牽涉到中國小說發(fā)展的全局,不能不受到傳統(tǒng)審美趣味的牽制。在一系列中西小說敘事角度的“對話”中,限制敘事不斷演化,不斷擴大影響,也不斷磨蝕自己的棱角,以至我們不能不贊嘆限制敘事對“新小說”的改造,可又很難找到這種改造的成功范例。也許,這跟“新小說”家的矛盾心態(tài)有關:一方面想學西方小說限制敘事的表面特征,用一人一事貫穿全書,一方面又舍不得傳統(tǒng)小說全知視角自由轉(zhuǎn)換時空的特長;一方面想用限制視角來獲得“感覺”的真實,一方面又想用引進史實來獲得“歷史”的真實;一方面追求藝術價值,靠限制視角來加強小說的整體感,一方面追求歷史價值(“補史”),借全知視角來容納盡可能大的社會畫面。
三
也許是一種巧合,最早對中國作家產(chǎn)生影響的三部西方小說譯作——政治小說《百年一覺》(1894)、偵探小說《華生筆記案》二則(1896)和言情小說《巴黎茶花女遺事》(1899)——都是采用第一人稱敘事。大概怕中國讀者不習慣這種敘事方法,或者擔心讀者把小說中的“我”等同于譯者,李提摩太把“我”改成“某”,林紓把“我”改成“小仲馬”,《時務報》上則把“我”改成“華生”。這么一來,譯者自可免去“荒誕”或“淫蕩”之譏,可西洋小說家的“文心”卻因此難于傳入中國。好在這種情況很快就過去,大量第一人稱敘事的西洋小說傳入中國,譯者、讀者也就見多不怪,習以為常了。奇怪的是,不管當初“改譯”還是后來“直譯”,在好長一段時間內(nèi),譯者、讀者全都對第一人稱敘事保持沉默,這跟大談“開局之突兀”未免形成強烈的對比。當初是莫名其妙地攔阻,后來又莫名其妙地放行。從“攔阻”到“放行”,固然證明中國人小說觀念的進步;可這中間可能存在過的“橋梁”,卻因時人的沉默而消逝。如今為補充、完成這一“進化的鏈條”而重建的任何“橋梁”,無論如何只能是理論的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