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盛宣懷說到有理的壓迫
盛氏的祖宗積德很厚,他們的子孫就舉行了兩次“收復(fù)失地”的盛典:一次還是在袁世凱的民國政府治下,一次就在當今國民政府治下了。
民元的時候,說盛宣懷是第一名的賣國賊,將他的家產(chǎn)沒收了。不久,似乎是二次革命之后,就發(fā)還了。那是沒有什么奇怪的,因為袁世凱是“物傷其類”,他自己也是賣國賊。不是年年都在紀念五七和五九么?袁世凱簽訂過二十一條,賣國是有真憑實據(jù)的。
最近又在報上發(fā)見這么一段消息,大致是說:“盛氏家產(chǎn)早已奉命歸還,如蘇州之留園,江陰無錫之典當?shù)龋谵k理發(fā)還手續(xù)?!边@卻叫我吃了一驚。打聽起來,說是民國十六年國民革命軍初到滬寧的時候,又沒收了一次盛氏家產(chǎn):那次的罪名大概是“土豪劣紳”,紳而至于“劣”,再加上賣國的舊罪,自然又該沒收了??墒菫槭裁从职l(fā)還了呢?
第一,不應(yīng)當疑心現(xiàn)在有賣國賊,因為并無真憑實據(jù)——現(xiàn)在的人早就誓不簽訂辱國條約,他們不比盛宣懷和袁世凱。第二,現(xiàn)在正在募航空捐,足見政府財政并不寬裕。那末,為什么呢?
學理上研究的結(jié)果是——壓迫本來有兩種:一種是有理的,而且永久有理的,一種是無理的。有理的,就像逼小百姓還高利貸,交田租之類;這種壓迫的“理”寫在布告上:“借債還錢本中外所同之定理,租田納稅乃千古不易之成規(guī)?!睙o理的,就是沒收盛宣懷的家產(chǎn)等等了;這種“壓迫”巨紳的手法,在當時也許有理,現(xiàn)在早已變成無理的了。
初初看見報上登載的《五一告工友書》上說:“反抗本國資本家無理的壓迫”,我也是吃了一驚的。這不是提倡階級斗爭么?后來想想也就明白了。這是說,無理的壓迫要反對,有理的不在此例。至于怎樣有理,看下去就懂得了,下文是說:“必須克苦耐勞,加緊生產(chǎn)……尤應(yīng)共體時艱,力謀勞資間之真誠合作,消弭勞資間之一切糾紛?!边€有說“中國工人沒有外國工人那么苦”等等的。
我心上想,幸而沒有大驚小怪地叫起來,天下的事情總是有道理的,一切壓迫也是如此。何況對付盛宣懷等的理由雖然很少,而對付工人總不會沒有的。
(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