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對中國歷史形勢發(fā)展之各種不同的見解及其批判
中國的歷史,自有文字記載的時代起,已經有五千多年了。在這五千多年中,社會經濟的基礎,我們不能說完全沒有經過“質的變化”,如以往的歷史家所認識的一樣,中國歷史從開始到現在,都是建基于封建主義的經濟基礎之上,而絲毫沒有變更過,它既不是由其先行的歷史階段發(fā)展而來,又不曾轉化為較高的歷史階段。恰恰相反,我們根據人類歷史發(fā)展的一般法則,根據中國具體的歷史事實,中國歷史,也和世界其他文化民族的歷史一樣,經過了一系列之發(fā)展諸階段。
(一)胡適顧頡剛等的見解及其批判
關于這一點,實驗主義者胡適,顧頡剛等是閉口不談的。他們一直到現在,還堅持著中國歷史從遠古到現在還沒有“質的變化”,只有時間的推移。所以胡適對于中國歷史的劃分,也就只是以時間前后為準則,而分為“古代”,“中世”,“近世”。而他所謂古代,又是春秋以前除外的古代,所謂中世,是自漢至北宋,所謂近世,是唐以后。很明白地,胡適這樣的劃分,就是暗示著中國歷史只存在著一個封建社會的時代。顧頡剛與其說他是一個歷史家,不如說他是一個考據家,他搜集了不少的古史資料并批判了這些資料,但他始終沒有力量寫成一部中國的古史,而結果只是編輯了一部斷爛朝報的《古史辨》。他不但對中國歷史發(fā)展的一貫行程,和乃師胡適一樣,沒有明確的認識,就是對于他自認為精通的中國古史的認識,也非常模糊。不過,他在中國古史這一籠統(tǒng)的題目之下,作了一些舊神話的新解釋,這對于中國古史的研究,也不是完全沒有幫助的。但可惜的,他既不相信神話傳說,而又拒絕研究甲骨金石文字,拒絕對出土的古代遺存之考證,因而,使得他對古史研究的刻苦努力,也只能把舊神話變成新神話而已。
(二)陶希圣的見解及其批判
陶希圣對中國歷史的劃分,是隨時變更的,而且往往自相矛盾的。如他有時說,中國歷史自始至終,都是封建制,有時又說,中國沒有封建制。其所以隨時變更的原因,據他自己申明,是“棄公式而取材料”。不錯,有了新的材料,是可以放棄舊的不正確的意見;但我們很欽佩陶希圣不為公式所拘束,但我們也同時希望他不為材料所玩弄,甚至被材料所包圍而無法脫身,終于被材料所埋葬?,F在我們把陶希圣的各種劃分法,寫在后面。
關于春秋以前的中國社會,他有如下的各種說法:1. 周以前的社會,不是封建社會;2. 西周時代中國,已建立“原始封建國家”;3. 中國在黃帝時代,便成立了“初期封建國家”;4. 商以前是氏族社會;5. 西周時代是氏族社會末期。
關于春秋戰(zhàn)國時代,陶希圣也有各種不同的說法:1. 有時說春秋戰(zhàn)國時代中國封建制度,已經結束了;有時說,舊封建制度已經破壞,“封建制度在春秋時已經崩潰”;2. 但似乎還有個什么新封建制度。
由秦漢至現在,陶希圣有時說:“中國社會,自戰(zhàn)國到最近,是不變質的封建社會。”同時又說:“秦漢以后的中國還是在前資本主義時期。”依前一說,則他認為中國社會由戰(zhàn)國到清末,是一個封建社會;依后一說,則秦漢以后的中國是前資本主義社會。而且這兩種對立的見解,都表現在同一著作中。這不是秦漢以后的中國社會,令人“惶惑”,而是陶希圣的同一書中,有兩種主張,令人“惶惑”。
一九三二年的九月,陶希圣對于中國社會史的階段劃分又改變了。他在其《中國社會形勢發(fā)展過程的新估定》一文中,把中國社會發(fā)展形勢,重新劃分為四個階段:“(一)西周時代,是氏族社會的末期;(二)由戰(zhàn)國到后漢,是奴隸社會;(三)由三國到唐末五代,是封建莊園時期;(四)宋以后是先資本主義社會?!?
到一九三四年十月陶希圣的見解又變了。他分中國發(fā)展為:“(一)神權時代(商代);(二)貴族統(tǒng)治時代(西周至春秋時代);(三)王權時代(戰(zhàn)國至清末);(四)民主革命時代(清末以后)。”在這一次的劃分中,主要的是用“神權時代”代替了他的“氏族社會”,用“貴族統(tǒng)治時代”代替了奴隸社會,用“王權時代”包括了他的“封建莊園時期”和“先資本主義社會”。而且在以后,還多添了一個“民主革命時代”。
到一九三五年八月,在陶希圣的《中國政治思想史》還沒有完成的時候,他的見解又變了。他索性把中國歷史分為三段,回復到胡適的劃分法。(一)古代社會(紀元前五世紀——后三世紀);(二)中世紀社會(三世紀——五世紀);(三)近世社會(十世紀——十九世紀中葉)。這一個劃分的特點:第一,他所指的古代社會,是春秋時代以前除外的古代社會;第二,他把他所指的封建時代換了“中世社會”;第三,他用“近世社會”代替了他所謂的“前資本主義社會”。
總括陶希圣對于中國社會史的見解,經過了無數的改變,這種改變,不僅表現在其不同的著作中,而且即在同一著作中,也常常有前后自相矛盾的地方,約而言之,可以分為如下的幾個階段。
(一)中國沒有氏族社會,中國歷史一開始就是封建制,一直到最近還是封建制。
(二)中國在黃帝征服蚩尤以前是氏族制,以后就直接轉入封建制,封建制到秦以后就破滅了。以后中國社會,是“前資本主義社會”或“商業(yè)資本主義社會”。
(三)氏族制向下移動至商代,還是氏族制。而且承認在氏族制之后,有一個奴隸社會,不過奴隸社會是在后漢。因而封建制度不能不移至三國到五代,從而“先資本主義社會”,便隨著順延到宋代以后。
(四)中國歷史,在經濟基礎上,沒有變更了,變更的只是政治形態(tài),從“神權”到“貴族統(tǒng)治”,從“貴族統(tǒng)治”到“王權”,再從“王權”到“民主革命時代”。
(五)政治形態(tài)的變更也沒有了,變更的,只是時間上的推移,由“古代”、“中世”到“近世”,陶希圣的歷史劃分,如果再往下變,只有恢復“斷代為史”的古典方法了。
關于陶希圣對中國社會史的諸見解,要一一加以批判,不但沒有那樣多的篇幅,而且也沒有那樣有閑的時間,有許多他自己無形之中已經取消了的見解,比如他說:中國社會自有史以來就是封建國家,由“原始的封建國家”,“初期的封建國家”,到“后期的封建國家”,一直“封建到底”這種見解,在現在陶希圣的新著作中,雖然并沒有坦白申明他自己過去見解的錯誤,但已經無形地自己取消了。
在陶希圣的歷史中,作為唯一無二的主題,而且占領中國歷史全時代的“封建制度”,現在已經斷頭刖足而縮短得僅只占領西周一個朝代了。在封建制度之前,他發(fā)現了氏族制度,在封建制度之后,后漢,他又發(fā)現了奴隸制度,尤其是“先資本主義社會”的奇跡。因此陶希圣對中國社會史的見解,在現在值得我們研討的,倒不是他那個亙古不變的封建制度,而是他所謂氏族制以及后于封建制度的奴隸制,和其所謂“先資本主義社會”這幾點。
第一,關于氏族制,他在原則上否認中國有母系氏族社會之存在,這一點,雖然是他以前的見解,但到現在并沒有看見他有所改變。他說:“人類學者,多主張父系父權父治的氏族以前,還有母系母權母治的氏族,中國的學者,也多附會其說,以為原始時代‘世系相傳,以女為男’。他們(指梁啟超劉師培)[]所舉的證據,都是不可靠的證據。而這些不可靠的證據,可不能證明中國古代有母系母權母治氏族之存在于宗法之前(陶匯曾親族法)[]。所以我們只可說:中國自有歷史的傳說,便有父系父權父治的氏族?!保郏莸撬诮杩谟诓牧现豢煽?,否定了中國有母系氏族存在之后,自己卻并沒有提出可靠的材料證實中國自始就是父系氏族制。恰恰相反,他所指的歷史傳說,關于古代神話中的帝王,都是“知有母而不知有父”。假如陶希圣看過莫爾根的《古代社會》,則應該知道:“家系以女系為本位,是屬于上古的東西,并且它較諸以男系為本位,更適于初期社會狀態(tài)?!薄白钪饕脑?,是因為氏族的出現之當時,并不曾知道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所以男性方面的系統(tǒng),其根源無從確定。血族之聯系,概以母方系統(tǒng)為主。因此,古代氏族之家系,只限于女性為本位?!比绻麣v史的發(fā)展不是多元的,則莫爾根的這種見解,還是可以適用于中國。此外在陶希圣的氏族社會中,出現了“王”和“卿大夫”以及“庶人”這種封建的等級。他說:所以“僧侶有支配王及卿大夫的特殊地位”,這也是任何氏族社會沒有的奇跡。總之,陶希圣的氏族社會,是氏族的招牌,封建的內容。
第二,關于把奴隸社會放在西漢時代,這也是陶希圣一個獨到的見解。不僅如此,他以為中國社會存在“士族平民及奴隸的等級,直到唐代構成中國社會的中古時期”。其實我以為陶希圣還可以把奴隸制再拖后一點,直至今日的阿美利加,奴隸勞動,還是存在。但是我們?yōu)槭裁床唤邪⒚览拥纳鐣雠`社會呢?這就是陶希圣應該注意的一點,因不是只要看見有奴隸的存在,便是奴隸社會,只有當奴隸在社會經濟的生產上,演著主導的作用的時候,才是奴隸社會。陶希圣迷惑于現象,專門玩弄形式,因而看不出在社會經濟上,誰是支配的東西,所以才有這樣的謬論。
第三,關于“先資本主義”,陶希圣曾舉出了幾個特征。其實他指出的特征,都是封建社會末期的現象,如他所指出的宋代的農民之受地主的壓榨,而變?yōu)橐粺o所有的“田傭”,“傭工”,“傭仆”,這正是封建剝削必然地結果。其次,耕地之分散,如他所指出的,宋代,平均每一農家,以耕地十畝為多,然而總是在地主的手中。又地租之提高如宋代地租,回復兩漢之舊,居全生產物百分之十,更是封建剝削的特征。至于工商業(yè)的發(fā)展,即使發(fā)展到“行會以外頗有獨立的大商工業(yè)”的存在,然而仍然是封建末期的必然現象。此外“貨幣地租的采行”,也不是資本主義所特有的;反之,在封建社會末期,都普遍地存在著??偠灾?,他所指出的一切特征,都不能構成一個相異于封建社會本質的另外一個什么社會,因而所謂“先資本主義社會”,也就不能是在事實上存在過的社會。
概觀陶希圣所有的歷史理論,我們真是“嘆觀止矣”,他既善于自相矛盾,又勇于知過即改;同時也能極盡杜撰,歪曲,牽強附會之能事。因此,李季譏之為“昏頭昏腦”,“缺乏常識”,何干之譏之為“輕視方法論的結果”,我以為這樣的譏評,也許過于尖銳,其實陶希圣的頭腦,雖不清楚,但對于政治的感覺,卻非常敏銳,常識雖不充分,但歪曲力卻足夠應用,尤其他并不輕視方法論;相反地,他最善于運用“歸納法”和“演繹法”。而其所以如此多變的原因,主要的,還是他的理論,是要適應他的政治環(huán)境;他的政治環(huán)境,決定他的歷史理論。在以往,他之所以主張中國自有史以來,就是封建,一直封建到他自己生活著的現在,這是因為他一方面,企圖取消原始共產主義在中國歷史上之存在,另一方面,他以為從封建制不能直接躍入社會主義社會,所以盡量地把封建制往后拖,拖到拖不動的時候,再拿出資本主義來擋塞社會主義革命。以后,他知道這個方法也有危險性,因為封建制社會中也存在著地主農民的階級對立,所以他又修改為“超階級的士大夫社會”。這樣中國不但沒有階級斗爭,也沒有階級了。最近他看見中國的買辦布爾喬亞抬頭,為了逢迎買辦布爾喬亞起見,于是他又不能不改變他的見解,替買辦布爾喬亞找出歷史的根據,所以“士大夫階級社會”便一變而為“先資本主義社會”或“商業(yè)資本主義社會”,“士大夫”讓位于買辦布爾喬亞了。這就是陶希圣的歷史見解,不斷變遷之一貫的原因。
(三)李季的見解及其批判
李季把中國經濟時期劃分為五個階段:
(一)自唐虞至虞末為原始共產主義的生產方法時代;
(二)自夏至殷末為亞細亞的生產方法時代;
(三)自周至周末為封建的生產方法時代;
(四)自秦至“鴉片戰(zhàn)爭”為前資本主義的生產方法時代;
(五)自“鴉片戰(zhàn)爭”至現在為資本主義時代。
李季對中國經濟時期的劃分,首先申明是以“生產方法為標準”。不用說,他是認為在中國社會經濟的發(fā)展過程中,存在著這五種生產方法支配的時代,即氏族制的,亞細亞的,封建的,前資本主義的,及資本主義的生產方法,是構成中國社會發(fā)展的相續(xù)諸階段。在這里,我們丟開這幾種生產方法在中國歷史上出現的時間問題,因為這不屬于歷史哲學的范疇;我們只是以“生產方法的標準”,討論這五個生產方法的本身,以及其相續(xù)性的問題。
第一,李季把原始共產主義的生產方法與封建的生產方法之間插入一個“亞細亞的生產方法”,這顯然是對于馬克思“古代的亞細亞的,封建,……”這個公式之誤解。因而他把作為奴隸制的“古代的”生產方法,當做是原始共產主義生產方法;同時他又不知道所謂“亞細亞的”是指“希臘羅馬而外的其他國家的奴隸制的變種”,不是相續(xù)于“古代的”而是與“古代的”相并的一種生產方法?!肮糯摹迸c“亞細亞的”不是兩種異質的生產方法,而是一種生產方法之在外表上的兩種不同的形式。李季誤解了這一點,因而他才把“古代的生產方法”當做是原始共產主義的生產方法,從而把“亞細亞的生產方法”當做是相續(xù)于“原始共產主義的生產方法”。
第二,關于“自周至周末為封建的生產方法時代”這一問題,很顯然地他是為了要把自秦至“鴉片戰(zhàn)爭”這一時代,劃入他所謂前資本主義的生產方法,而不能不縮短中國封建制的時期。他之所以要在中國歷史上安插這一“前資本主義時期”,其目的就是為了要說明“自鴉片戰(zhàn)爭至現在為資本主義時代”。關于周以后中國的封建生產方法,是否已經不存在,以及中國現在是否是資本主義社會,這有中國的具體歷史去說明,我們暫時不說。我們要提出討論的,是封建的生產方法與資本主義的生產方法之間,是否還存在著一個“前資本主義的生產方法”。照我們所知道的,所謂“前資本主義的生產方法”,不是一個什么獨特的歷史階段,而只是資本主義以前各種生產方法的一個綜合的名詞。誠如李季自己所云:“含有以前各種生產方法的殘余。”然而他卻要說,這是一個獨特的生產方法。但他所指出的作為這個生產方法的特征(參看同書九十一頁)沒有一點不是封建的生產方法的特征,有些是封建生產方法固有的特征,如“小農業(yè)與家庭工業(yè)的直接結合”,“地主階級和其他階層的存在”。有些是封建社會后半期的現象,如“高利貸資本和商人資本很占優(yōu)勢”,“商業(yè)宰制工業(yè)”,“獨立生產者——手藝工人的存在”,“農工的破產流為貧民和生產工具的集中”;至于“向來各種生產方法殘余的存在”,這是一切社會構成中共通的現象,決定一個社會的生產方法,不是這些殘余的生產方法,而是作為支配勢力的主導的生產方法。李季在這里只是說到在這一歷史時代存在著各種生產方法的殘余,但并沒有指出一種主導的生產方法,因而前資本主義就不能構成一個獨特的社會階段。李季到處引經據典,但對于馬克思所說的“想知道商業(yè)分解舊的生產方法到何等程度,必須先知道舊的生產方法的堅實性和其內部的結構”一語,沒有注意。自然商業(yè)資本對封建社會可以起分解作用,但只能分解,而不能在封建社會的基礎之上,建立起其自己的社會。同時,中國現在是否是資本主義社會,這是需要事實來說明,但即使中國現階段是資本主義社會,也只有從封建社會中,才能孕育出來,關于這一點,世界史的具體事實已經充分地說明了,因而李季把資本主義之前,再加上一個他所謂“過渡時期的生產方法”,這一方面,在方法論上犯著重大的錯誤,另一方面又否定了世界史之具體的歷史事實。
(四)郭沫若的見解及其批判
郭沫若對“中國社會的歷史發(fā)展階段”的劃分,分為四個時期:(一)西周以前,原始共產制;(二)西周時代,奴隸制;(三)春秋以后,封建制;(四)最近百年,資本制。但郭沫若在同書的另一個地方,在其解釋馬克思《經濟學批判·緒言》上的關于社會形勢發(fā)展史的公式時,又這樣說過:“他——(指馬克思)這兒所說的‘亞細亞的’,是指古代的原始共產主義社會,‘古典的’,是指希臘羅馬的奴隸制,‘封建的’,是指歐洲中的經濟上的行幫制,政治表現上的封建諸侯,‘近世布爾喬亞的’那不用說就是現在的資本制度了。”接著郭沫若又把這一公式,原封原樣的套在中國歷史上,他說:“這樣的進化的階段,在中國歷史上也是很正確地存在過的,大抵在西周以前,就是所謂“亞細亞的”原始共產社會,西周是與希臘羅馬的奴隸時代相當,東周以后,特別是秦以后,才真正的進入了封建時代?!保郏玻莨魧χ袊鴼v史發(fā)展階段的劃分,陷入公式主義的泥沼,這是很顯然的。而其所以陷于這種錯誤,主要的,還是由于他對“亞細亞的”這一名詞的含義,未能徹底的理解。因而把“亞細亞的”與“古代希臘羅馬的奴隸制”看做是兩個相續(xù)的歷史階段,從而和李季一樣,誤認“亞細亞的”為“原始共產社會”。自然,在他看來,“古代的”便是相續(xù)于“亞細亞的”一個更高的歷史階段。這一錯誤,致使郭沫若的《中國古代社會研究》,在方法論上陷于全盤的錯誤。并且由于他把西周時代當做是相當于希臘羅馬奴隸制的時代,因而把中國歷史上之真正奴隸制時代的商代,反而劃入他所謂“亞細亞的”生產方法時代,這對于中國具體的歷史事實,又是一個歪曲。同時,因為把“奴隸制”與“亞細亞的”分成兩個東西,因而在其描寫中國奴隸制時代的歷史時,便完全忽略“奴隸制”之東方的特殊性,即忽略了中國的奴隸制,是希臘羅馬的奴隸制而外的一種“奴隸制的變種”,從而對于中國奴隸制,便不免有些過分的夸大。此外郭沫若認定中國最近百年是資本制,這一點,也未免受著公式主義的影響。中國最近百年是否是資本制,這有具體的歷史事實自己去說明。在這里,我們要指出的,就是關于這一點,郭沫若沒有指出作為資本制之經濟的特征,而只是從上層的政治形態(tài)上去觀察,以致陷于形式主義的泥沼,如他由一八五二年的“洪楊革命”,一九一一年的革命,以及“黃色的大龍旗不能不變成五條顏色的外國式的旗幟,皇帝變成了大總統(tǒng),參議院眾議院也就成立起來,數千年的老大帝國,也就一變而為最新式的民主立憲國家”等等,據此他便認為“資本制革命的形式總算是具備了”。固然他也曾指出“發(fā)現了蒸汽機關的‘洋鬼子’終竟跑來了……首先與資本勢力接近的南方,也就不能不早受傳染”,但僅僅指出這一點,即確定中國最近百年為資本制,是不夠的。相反的,這正是表現外國資本制侵入中國,使中國經濟由封建制轉入資本制這一轉化成為不可能,而走上殖民地化的過程,這是很明顯的。
(五)呂振羽的見解及其批判
呂振羽對“中國社會形勢的發(fā)展”,劃分為以下的六個時期:
(一)傳說中之“堯舜禹”的時代,為中國女性中心的氏族社會時代;
(二)傳說中之“啟”的時代,為中國史由女系本位轉入男系本位的時代;
(三)殷代為中國史的奴隸社會的時代;
(四)周代為中國史的初期封建社會時代;
(五)由秦代到“鴉片戰(zhàn)爭”前這一階段,為變種的封建社會時代;
(六)由“鴉片戰(zhàn)爭”到現在,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時代。
對于呂振羽這樣的劃分,在大體上我是同意的,不過有幾點,也是值得提出討論的。
第一,關于由母系氏族到父系氏族這一歷史的轉化,在氏族社會的發(fā)展上,引起了很大的作用。關于這一點,呂振羽說:“古代階級關系還不曾存在的社會中,基于物質條件的發(fā)展而引起的變革的結果,不是階級剝削關系的轉變,而常常歸結為血統(tǒng)的家系關系的轉變。”
很顯然地呂振羽是把從母系到父系氏族的這一轉變,當做是與階級社會內之階級剝削關系的轉變一樣的一種社會之“質的突變”。但依據莫爾根的說法,“氏族由甲形態(tài)到乙形態(tài),其經過情形,頗為簡單,氏族并不陷于覆亡的境地?!献逯蚁担m變更為男系的本位,但氏族的組織,依舊為社會制度的單位”。所以這一歷史的轉化,雖然是由氏族社會基礎上之生產力與生產關系之發(fā)展所引起的結果,但變更的只是形式,并不是本質。在本質上,無論母系與父系的氏族制,都還是建筑在原始共產主義的經濟基礎之上。因此,這一歷史的轉化,也就只是氏族制內部之部分的變質,而不是如呂振羽所指出的家族關系的轉變,等于階級剝削關系的轉變。
第二,關于奴隸所有者社會在中國歷史上之時期的問題,呂振羽肯定是殷代,關于這一點,我同意呂振羽的見解。
第三,關于封建制,呂振羽劃分為初期的封建制與變種的封建制,以后他在其《殷周時代中國社會史》及在一九三六年出版的《中國政治思想史》中又把“變種的封建制”改稱為“專制的封建主義”,而且又從其意識形態(tài)之表現上,給予中國封建制以詳盡的說明。不過在他說明中國封建制的兩個階段的發(fā)生發(fā)展與轉化,雖然指出中國封建制在長時間發(fā)展中之部分變質的秘密,打破中國封建停滯的誤解,但也和蘇聯鮑勒呵夫對中國封建制度的“六期說”一樣,陷于同一的公式。即始終在封建制的各期中,反復著幾個類似的規(guī)律,雖然他對于每一期中,都給予以比較發(fā)展的形態(tài),但每一期都包含著發(fā)展,繁榮,衰落,……這種循環(huán)的公式,這多少是帶著一點形式化的危險。呂振羽雖然也指出各個反復時期的內在矛盾,雖然也沒有忽略中國封建制中各時代劃分的標志是農民戰(zhàn)爭;雖然他曾指出封建社會經濟之發(fā)展性,如由領主經濟轉化為地主經濟,由地主經濟再轉化為小所有者及自由商人經濟,但對于各期都以一個經濟危機為背景,而展開農民暴動,再由地主階級之妥協(xié)而轉入安定時期,復由某一新興階段之發(fā)展,而轉入繁榮時期,則是采取同一的公式。然而真正活的歷史,其發(fā)展的規(guī)律,決不會采取這樣一個同一的路程。
(六)佐野袈裟美的見解及其批判
日本的歷史家佐野袈裟美在其所著《中國歷史讀本》上,把中國歷史形勢發(fā)展劃分為以下的六個階段:
(一)氏族制以前的社會——殷以前;
(二)氏族制社會——殷代;
(三)亞細亞生產方法時代——西周——春秋;
(四)周代奴隸制——春秋——秦;
(五)官僚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制——秦到明;
(六)中國民族資本主義時代——“鴉片戰(zhàn)爭”以后。
佐野對中國社會形勢發(fā)展的階段之劃分,關于殷代以前的中國社會,似乎采取呂振羽一部分的意見,關于殷周時代的中國社會,在原則上,又大體采取了郭沫若的意見;同時,又受了柯瓦列夫等人關于“亞細亞的生產方法”的見解的影響。我們認為佐野最大的矛盾,便是他一方面接受柯瓦列夫和雷哈特等人確認“亞細亞的”社會,即意味著希臘羅馬而外之奴隸制社會的見解,而同時又重床疊被地在“亞細亞的”社會之后,才加上一個“周代的奴隸制”。自然,也許他所指的“周代的奴隸制”,是發(fā)展了的奴隸制,或是近似于希臘羅馬的奴隸制;但我以為在同一經濟基礎上決不能建立兩種異質的社會。而況佐野對西周及戰(zhàn)國時代,只用一些表現奴隸制殘余的材料,去完滿其自己的說明;對于另一方面,即作為向封建制轉化方面的材料,則完全沒有提及。因為他把奴隸制往后拖,所以在有些材料的解釋上,也就未免牽強附會,例如把“庶人”、“庶民”都解作奴隸。把彝器中與“人高”并見的“夫”,也解作與“人鬲”同性質的奴隸,即其一例。
他基于秦漢已有現物地租之行使,因而認為秦漢是中國封建制的成立期;同時,卻又把勞動地租,看做是奴隸制時代的一種特征,因而把西周所表現的勞動地租,不認為是地租,而認為是奴隸主人所得的奴隸勞動,這是一個很大的歪曲。
其次,他對于由秦至“鴉片戰(zhàn)爭”這一長時之中國封建社會,沒有透澈的認識,所以在他看來,在這一期間中,中國封建制,仿佛沒有什么發(fā)展,而只是在同一經濟基礎上循環(huán)。其實作為社會存在之各種因素的東西,都以不斷地部分的變質發(fā)展著。尤其他對于中國社會的發(fā)展過程中,外在的矛盾諸關系,如外族的侵入,及漢唐明時代之向外發(fā)展等,以及地理條件給予中國社會發(fā)展的影響,完全沒有提到,因而他對于中國封建社會,不能把握其活的歷史的具體內容。
此外佐野在方法論上,還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即關于中國地主階級借外力壓平內亂的歷史事實,都很少指明出來。尤其在論及中國近百年史中,關于一九一五年日本帝國主義向袁世凱所提出的“二十一條”,他沒有明白地指出,承認的不是當時的中國的政府或人民,而是袁世凱個人,反而說:“對此中國政府也不容易與以承諾,交涉全陷于苦悶的狀態(tài)。在這里,直至日本政府發(fā)出五月七日最后的通牒,延至五月二十五日才被解決?!痹谶@里,佐野又無異成了日本帝國主義的代言人了。
(七)留下來的幾個問題與我的見解
總結以上各家對中國史劃分的見解,留下來的問題,還是(一)中國是否存在過亞細亞的生產方法時代?(二)中國有沒有奴隸社會?(三)中國封建社會長期停滯的原因是什么?(四)中國現階段的社會性,是資本主義還是半封建半殖民地。
關于(一)(二)兩個問題,我在前面已經解答過了,這里不再重復。
關于第三個問題,即中國封建社會長期停滯的原因是什么?我的回答是中國封建社會并不是停滯在同一水平上,而是經常不斷地在發(fā)展中。不過發(fā)展的速度,比之歐西,較為緩慢。關于這一問題,一九三三年蘇聯“國立物質文化史研究所”,在其討論封建制度的發(fā)生與發(fā)展問題的大會上,鮑勒呵夫對于“中國封建制度史的規(guī)律性”,曾經提出一個報告。他把中國封建社會劃為六個發(fā)展階段。第一個階段從紀元前十二世紀到五世紀;第二個階段,從紀元前四世紀到四世紀;第三個階段,從五世紀到九世紀;第四個階段,從九世紀到十二世紀;第五個階段,從十二世紀二十年代到十七世紀中葉;第六個階段,從十七世紀中葉到二十世紀初葉。他以為從一個階段到另一個階段,都是封建主義之進一步的發(fā)展,同時,他又指出由于中國封建制社會未曾經過西歐封建制所經過的三種地租形態(tài)——勞動地租,現物地租,及貨幣地租。其中之貨幣地租,這又是中國封建制社會始終反復著幾個類似的規(guī)則性的原因。我以為鮑勒呵夫的見解,是有其部分之正確性的,可惜他以為中國封建時代,沒有存在過貨幣地租,是一個大大的錯誤。更可惜的,是他沒有充分地指出由于外在的矛盾——即落后民族的侵入——而引起的中國封建制經濟之不斷的逆轉,同時對于中國封建制之“部分的變質”,如由封建貴族經濟向地主經濟之轉化,由地主經濟向小土地所有者及自由商人經濟之轉化的這些過程,因而對于中國封建制社會仍然不能指出其發(fā)展之一貫的行程。因此,只要歷史家不為政治的形態(tài)所迷惑,而能深入到這一時代的社會經濟的本質去研究,則這一中國封建制社會是否是如李季所云“歷時二千零八十六年,雖朝代更易在二十以上,然這樣生產(封建的生產)始終沒有變化”,自然會明白的。
最后,關于中國現階段——“鴉片戰(zhàn)爭”到現在——的社會性問題。如李季、郭沫若等認為是資本主義社會,呂振羽等認為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此外如馬札亞爾一派,則認為中國一直到現在,還是在“亞細亞的”生產方法向著資本主義的生產方法的轉化過程中,還有陶希圣等則以政治為準則,而劃中國現階段為民主革命時代。
關于馬札亞爾的見解,他自己已經申明放棄,不再批判。關于陶希圣的民主革命時代,這顯然是說中國從“鴉片戰(zhàn)爭”以后,正是布爾喬亞履行革命的時期。換言之,也就是封建制向資本主義轉化的時期,這與李季的見解頗為接近。不過李季說中國現在已經是資本主義社會,而陶希圣則說中國現在還正在向資本主義轉化中。因此,對于中國現階段社會性的認識,可以說,則有兩種見解,即一種是認為中國現階段是資本主義社會或向資本主義社會轉化;另一種,是認為中國現階段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
正確的認識中國現階段的社會性,這對于我們現在正在實踐中的偉大的民族解放戰(zhàn)爭,是一個必要的政治任務。因為我們?yōu)榱藸幦∵@一歷史的勝利,就必須要順應我們歷史發(fā)展的“必然的傾向”,作為我們戰(zhàn)爭的最高指導原理。只有在順應我們歷史發(fā)展的情勢之下,我們主觀的努力,才不是白費氣力,否則主觀的努力與客觀的發(fā)展背道而馳,則結果,會使得我們在抗戰(zhàn)過程中,遭遇許多不必要的艱難。
要解決中國現階段社會性問題,我們以為不能從形式上去探討,如從“輪船”與“民船”的數量的比較上,或是“龍旗”與“五色旗”,“皇帝”與“大總統(tǒng)”的分別上去判別,而必須要從作為中國現階段的社會經濟基礎的生產方法,以及剝削關系上去探求。
中國的布爾喬亞,在明末清初,即“鴉片戰(zhàn)爭”以前,已經走到了履行其階級任務的歷史行程中,如工場手工業(yè)已經發(fā)生,城市行會的產生,已取得封建村落的家庭工業(yè)而代之,為較大的銷路而生產,甚至為較遠的市場而生產,隨著城市之鮮花怒放,漸次芟除了中世紀的草味,展開初期布爾喬亞社會的雛形。但是當他們正在開始其向資本主義轉化的過程中,卻遭受了外國資本主義強力之襲擊,“鴉片戰(zhàn)爭”,把它窒死于封建社會的母胎中。
從此以后,由于資本主義機器工業(yè)所制成的大量的商品,向中國農村之廣泛的流入,給予中國剛剛登上歷史舞臺的布爾喬亞的工場手工業(yè)以致命打擊。一方面,加速了中國封建經濟之解體的過程;另一方面,又賦予中國新興的布爾喬亞以買辦的屬性,使得中國新興的布爾喬亞獨立自由的發(fā)展成為不可能,而只能充任外國資本主義之代理人。所以中國民族布爾喬亞,雖然相對的還是在發(fā)展著,但是在外國資本主義的壓迫下,卻已完全改變其獨立自由的性質,而走上殖民地化的過程。
在另一方面,資本主義在擊敗中國封建主義以后,為了在殖民地進行其“超經濟的強制性”的剝削,又不能不利用殖民地原有之落后性,因而在這一意義上,反而對于中國的封建秩序之存續(xù),不能不予以支持。他并利用中國的封建勢力,去阻礙其自己的民族資本之發(fā)展,替外國資本主義在中國開辟其商品的銷路。
因此在“鴉片戰(zhàn)爭”以后,到“七·七蘆溝橋事變”以前,中國民族布爾喬亞,一方面受著外國資本主義的壓迫;另一方面,又受著國內封建勢力的束縛,同時,封建勢力與布爾喬亞在其對外國資本主義的關系上又同一地有其隸屬性,所以中國現階段的社會,決不是資本主義社會,而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會。我們不能因為在政治上,保有形式上的獨立性,而遂忽視作為這一政治的基礎的經濟之對資本主義的依存性與隸屬性。何況政治上的“獨立性”的形式,也并不完整,如關稅不能自主,領事裁判權,內河航行權,以及內地的外國駐軍權等之存在,這一切,都從經濟上的隸屬反映為政治上的隸屬,并且也反映到意識形態(tài)上,如許多買辦階級的代言人,到處在歌頌資本主義的文化。
我們再進一步去看中國現在的生產方法,是否是資本主義的生產方法。大規(guī)模的工業(yè),都是外國布爾喬亞所經營;即使有少數量民族資本所經營的大工業(yè),但在量的方面,并沒有取得支配的地位,而且大多數都還有外國資本的成分在內。一直到現在,工業(yè)并不能領導農業(yè),城市并不能支配鄉(xiāng)村;相反的,農業(yè),在中國整個生產部門中,還是占重要的地位。
我們再從剝削關系上去看,一直到現在,作為主要剝削關系的,不是資本家對工資勞動者,而是帝國主義通過封建地主和買辦布爾喬亞之對于中國人民大眾。中國的布爾喬亞只有依附于外國布爾喬亞之下,才能取得其中介入的手續(xù)費。自然執(zhí)行封建剝削的新興的官僚布爾喬亞,現在也以其封建剝削之所得,再投入國內或國外資本主義的經營中,而再從事于資本主義的剝削,但這就正是表現整個民族布爾喬亞殖民地化的過程之加深與擴大,以及半封建的社會特性之表現,而決不是表現著中國民族資本向著獨立自由發(fā)展的過程轉化。
尤其在最近幾年來,日本帝國主義對中國的侵略,已經采取了暴力的形式,因而中國與日本帝國的矛盾,較之與其他資本帝國主義國家的矛盾,成為突出的形勢。在這一矛盾發(fā)展成為主導矛盾以后的今日,不但使中國對一切其他資本帝國主義國家的矛盾緩和下來,而且也使中國內在既存在的諸矛盾緩和下來。在“七·七”以后,由于日本法西斯盜匪對中國開始歷史上未曾有之野蠻的侵略,這一侵略,不僅威脅著整個中國人民——不管任何階級——的生存權利,而且也威脅著其他資本帝國主義國家在中國既得的利益。因此,一方面,在中國內部形成了空前未有的各黨各派的大團結;另一方面,在國外資本主義國家,如英美法為了保障其在中國之既存利益,也希望中國對日本法西斯盜匪之獨吞中國的企圖,予以相當的打擊,并且一致地聲援中國的抗戰(zhàn)。尤其勝利的社會主義國家蘇聯以及全世界普羅列塔利亞,對中國的抗戰(zhàn),表現著無上的熱烈的擁護與援助。因此,這次抗戰(zhàn)在中國史上的意義,便是執(zhí)行民族解放的歷史任務,使中國從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會階段之中解放出來,成為一個獨立自由幸福的新中國。在世界史上的意義,便是執(zhí)行反法西斯侵略主義,即保衛(wèi)世界和平與人類文化的歷史任務,使全世界被抑壓的人類,跟著中華民族的解放而獲得其獨立自由與幸福。
現在我們的抗戰(zhàn)已經十一個月了,在這十一個月中,由于在日本帝國主義對我國海岸封鎖的特殊政治環(huán)境之下,已經使得一切資本帝國主義國家對中國的商品輸入,遭受障礙;同時中國的民族資本,在這一特殊條件之下,已經開始其獨立自由之發(fā)展。因而,反映到政治形態(tài)上,也在開始獨立自主的過程,如只要不是敵人占領的區(qū)域,中國的中央政府,便能行使著獨立自主的權利。同時,也反映到意識形態(tài)上,如中國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宣言,及中國共產黨的宣言,以及其他黨派的宣言,都表現著一致團結,共同致力于中華民族之解放斗爭。自然也還有少數的民族敗類,如親日派,漢奸,國際間諜,他們企圖阻礙中國解放斗爭之進行,企圖使中國解放斗爭失敗,從而在中國完全殖民地化的過程中,向日本帝國主義一手承攬其拍賣整個民族的買賣。但這些民族敗類,遲早要在中國民族堅決的抗日戰(zhàn)爭中被粉碎的。所以說,中國近百年來,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現在——抗戰(zhàn)以后,——則正在開始走上獨立自由與幸福的新中國的歷史前程。
基于以上的說明,我們以為中國社會形勢的發(fā)展,與世界其他文化民族社會形勢的發(fā)展,除了形式上有些差異,本質上,決不會有什么不同。固然我們不應該忽略,而且應該考察這種形式上的差異;但同時,我們卻不應該夸大形式上的差異,而根本否認本質上歷史的一般性。因為如果這樣,不但把中國史與世界史對立起來,成為不能說明的東西;而且也就是從根本上否定了“史的一元論”。
照我們所知道的,世界其他文化民族所曾經經過的歷史發(fā)展諸階段,在本質上中國也曾經一樣經過了的。如:殷代以前,中國曾經存在過原始氏族制社會,殷代曾經存在過奴隸制社會,從西周到“鴉片戰(zhàn)爭”,中國歷史,都在封建制社會中發(fā)展著,而且在封建社會的末期,中國的布爾喬亞,也曾經一樣開始走上其自己的歷史行程。所不同的,只是在形式上有些差異,如:中國殷代的奴隸制,沒有發(fā)展到希臘羅馬的奴隸制那樣高度的典型的程度,而是表現為“亞細亞的”形態(tài),即表現為希臘羅馬的奴隸制而外的奴隸制的形態(tài)。中國從西周時代起,即展開“初期的封建制”,但從秦以后,即轉變?yōu)椤皩V频姆饨ㄖ啤?,即轉變?yōu)榉饨ㄖ浦皷|方的變種”,而且一直繼續(xù)到“鴉片戰(zhàn)爭”外國資本主義侵入以后,才逐漸被分解。中國的布喬爾亞社會,不是在歷史上空白了這一階段,而是正當它出生的時候,便被外國資本主義把它絞殺于封建制社會的母胎內,使它不能獨立自由地走上其自己的歷史前程,在外國資本主義的侵襲之下,使得中國的歷史,被迫而轉化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前途。這從“鴉片戰(zhàn)爭”一直繼續(xù)到“民族抗戰(zhàn)”以前。
自從民族抗戰(zhàn)開始以后,中國的歷史,又走上一個變革的過程,即由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會開始向著獨立自由與幸福的社會之轉化的過程。中國歷史的這一偉大的轉化,直接是使中華民族躍入一個嶄新的歷史階段;間接,又成為轉化世界史的一個動力。因此,我們這一次民族抗戰(zhàn),是一個偉大無比的歷史任務,它不僅改變中國史,而且也改變世界史?,F在中國的人民,已經堅決地在執(zhí)行這一任務,我們深切地相信,這一任務,必將在全世界前進人類的支持與聲援之下,獲得其最后的決定的歷史的勝利,這一勝利之獲得,不是“歷史的偶然”,而是“歷史的必然”。最后,我還要重復地說一句,人類創(chuàng)造歷史,但不能完全依據其主觀的意識自由地創(chuàng)造出來,而必須要以其主觀的意識順應著歷史的必然,即客觀的情勢,才能創(chuàng)造出來。所以當著今日這樣一個偉大的歷史變革時代,我們?yōu)榱烁淖儦v史,創(chuàng)造歷史,爭取有利的客觀環(huán)境加強主觀的創(chuàng)造作用是必要的;因而對于作為指導現實斗爭的最高原理的歷史哲學,也就有其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