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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裴《崇有論》

胡適留學(xué)日記:全十七卷 作者:胡適


二三、裴《崇有論》

(八月廿六日)

初何晏等祖述老莊立論,以為天地萬物,皆以無為本。無也者,開物成務(wù),無往而不存者也。陰陽恃以化生,賢者恃以成德,故無之為用,無爵而貴矣。王衍等皆愛重之。故士大夫皆以浮誕為美,廢職弛業(yè)。作此論,以釋其蔽。(《通鑒》八十三卷十六頁)

夫利欲可損,而未可絕有也;事務(wù)可節(jié),而未可全無也。蓋有飾為高談之具者,深列有形之累,盛陳空無之美?!怀俸?,往而不反,遂薄綜世之務(wù),賤功利之用,高浮游之業(yè),卑經(jīng)實之賢。……夫萬物之有形者雖生于無,然生以有為已分,則無是有之所遺者也。故養(yǎng)既化之有,非無用之所能全也;治既有之眾,非無為之所能修也。心非事也,而制事必由于心,然不可謂心為無也。匠非器也,而制器必須于匠,然不可謂匠非有也。是以欲收重淵之鱗,非偃息之所能獲也;隕高墉之禽,非靜拱之所能捷也。由是而觀,濟有者皆有也。虛無奚益于已有之群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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