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容忍遷就”與“各行其是”
(十一月三日)
韋蓮司女士語余曰:“若吾人所持見解與家人父母所持見解捍格不入,則吾人當(dāng)容忍遷就以求相安乎?抑將各行其是,雖至于決裂破壞而弗恤乎?”此問題乃人生第一重要問題,非一言所能盡,余細思之,可得二種解決:
余東方人也,則先言東方人之見解。昔毛義有母在,受征辟,捧檄而喜。其喜也,為母故也。母卒,即棄官去。義本不欲仕,乃為母屈耳。此東方人之見解也。吾名之曰“為人的容忍”(Altruistic Toleration)。推此意也,則父母所信仰(宗教之類),子女雖不以為然,而有時或不忍拂愛之者之意,則容忍遷就,甘心為愛我者屈可也。父母老矣,一旦遽失其所信仰,如失其所依歸,其痛苦何可勝算?人至暮年,不易改其見解,不如吾輩少年人之可以新信仰易舊信仰也。其容忍也,出于體恤愛我者之心理,故曰“為人的容忍”。
次請言西方近世之說,其說曰:“凡百責(zé)任,以對一己之責(zé)任為最先。對一己不可不誠。吾所謂是,則是之,則篤信而力行之,不可為人屈。真理一而已,不容調(diào)護遷就,何可為他人之故而強信所不信,強行所不欲行乎?”此“不容忍”之說也。其所根據(jù),亦并非自私之心,實亦為人者也。蓋人類進化,全賴個人之自藎。思想之進化,則有獨立思想者之功也。政治之進化,則維新革命者之功也。若人人為他人之故而自遏其思想言行之獨立自由,則人類萬無進化之日矣。(彌爾之《群己權(quán)界論》倡此說最力,易卜生之名劇《玩物之家》亦寫此意也。)
吾于家庭之事,則從東方人,于社會國家政治之見解,則從西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