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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為朱熹辨誣

胡適留學(xué)日記:全十七卷 作者:胡適


四九、為朱熹辨誣

頃見陳蛻遺詩,有《讀十五國詩偶及集注》七絕句,錄其三首:

取喻雎鳩因聚處,更無他義待推尋。

“摯而有別”原非誤,負(fù)了鴛鴦鴻雁心。

“此亦淫奔”只四字,莫須有獄較虛心。

先生史續(xù)春秋后,一往閑情如許深!

“見鰥夫而欲嫁之”,無題竟被后人知。

錦瑟一篇空想象,何妨武斷學(xué)經(jīng)師?

此亦冤枉朱元晦也。朱子注《詩》三百篇,較之毛傳鄭箋已為遠(yuǎn)勝。近人不讀書,拾人牙慧,便欲強入朱子以罪,真可笑也?!皳炊袆e”,本之毛傳,鄭箋因之,并非朱子之言?!耙婗姺蚨拗?,亦本諸鄭箋。鄭箋原文為“時婦人喪其妃耦,寡而憂是子無裳無為作裳者,欲與為室家”。朱子刪其繁文,改為“有寡婦見鰥夫……”耳。毛傳鄭箋乃并“此亦淫奔”四字亦不敢道,其為奴性,甚于宋儒,何啻伯什倍乎?今戲舉數(shù)例以實吾言:

(一)“遵大路兮,摻執(zhí)子之祛兮,無我惡兮,不寁故也。”序謂“思君子也。莊公失道,君子去之,國人思望焉?!眰鞴{因之。

(二)“有女同車,顏如舜華,將翱將翔,佩玉瓊琚。彼美孟姜,洵美且都!”序謂:“刺忽也。鄭人刺忽之不昏于齊?!R女賢而不取。卒以無大國之助,至于見逐,故國人刺之。”傳箋因之。

(三)“彼狡童兮,不與我言兮。維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序曰:“刺忽也。不能與賢人圖事,權(quán)臣擅命也?!眰鞴{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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