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持非時食戒者應(yīng)注意日中之時

李叔同雜著 作者:李叔同


持非時食戒者應(yīng)注意日中之時

比丘戒中有非時食戒,八關(guān)齋戒中亦有之;日中以后即不可食;又依僧祇律日正中時,名曰時非時,若食亦得輕罪;故知進食必在日中以前也。

日中之時,俗稱日正午。正人每用日晷儀置于日光之下,俟日晷儀標影恰至正午,即謂是為日中之時,因即校正鐘表以此時為十二點鐘也;然以此方法常常核對,則發(fā)見可懷疑者二事:一者,雖自置極精良正確之鐘表,常盡力與日晷儀核對,其正午之時每與日晷儀參差少許,不能符合;二者,各都市城邑之標準時鐘,如上海江海關(guān)大自鳴鐘等,其正午之時,亦每見其或遲或早茫無一定也;今說明其理如下:

依近代天文學者言:普通紀日之法皆用太陽,而地球軌道原非平圓;故日之視行有盈縮,而太陽日之長短亦因是參差不齊。泰西歷家以其不便于用,爰假設(shè)一太陽;即用真太陽之平均視行為視行,稱之曰平太陽。平太陽中天時謂之平午;校對鐘表者,即以此時為十二點鐘。若真太陽中天時,則謂之視午。就平午與視午相合或相差者,大約言之,每年之中,惟有四天,平午與視午大致相合;余均有差。相差最多者,平午比視午,或早十五分、或遲十六分。其每日相差之詳細分秒,皆載在吾國教育部中央觀象臺所頒發(fā)之歷書中。

若能了解以上之義,于昔所懷疑者自能袪釋。因鐘表每日有固定同一之遲速,決不許其參差。而真太陽日之長短則參差不齊;故不能以真太陽之視午而校正鐘表恒定為十二點鐘也。其各都市城邑之標準時鐘皆據(jù)平午,以教育部歷書核對,即可了然。

吾人持非時戒者,當依真太陽之視午,而定日中食時之標準;決不可誤據(jù)平午而過時也。至于如何校正鐘表,可各任自意?;蛞榔轿缯?,宜購求教育部歷書核對,即可知每日視午之時;若如是者,倘自置精良正確之鐘表,則可不必常常校正撥動;否則仍依舊法,以日晷儀之正午而校正鐘表,恒定是為十二點鐘,此亦無妨;但須常常核對日晷儀,常常撥動鐘表時針;因如前所說真太陽日之長短參差不齊,未能如鐘表每日有固定同一之遲速也。又近代天文學者,以種種之理由而斥日晷儀所測得者,未能十分正確;此說固是,但其差舛甚微,無足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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