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十六

那桐奏折存稿 作者:那桐


二十六

奏為遵旨會同日本國使臣互換中日續(xù)訂商約事竣恭折復陳仰祈圣鑒事。

光緒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外務部奏請將中日續(xù)訂商約鈐用御寶、作為批準、并請?zhí)嘏蓳Q約全權大臣一折,奉朱批:著派那桐互換。欽此。二十三日經(jīng)軍機處將用寶約本交外務部祗領,當即照會日本國使臣內田康哉,定于二十四日在外務部互換。是日準該使臣攜帶約本,會同奴才那桐將兩國批準約本敬謹校對,彼此互換訖。除將所換約本收存外務部外,所有奴才遵旨換約事竣緣由,理合恭折復陳,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鑒。謹奏。

光緒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具奏

奉旨:知道了。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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