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
日前收到由中行寄來三元,已復一信,諒達覽。頃收到上月廿九航空信,知前寄二文及照片等,業(yè)已達左右,至慰。中華演詞油印稿乃弟手寫,與各報所記大不相同,希再行對閱一次,倘不相同,當可刊載也。弟在此間所發(fā)表之言論,當以弟寫者為據,各報所記談話及演詞,頗多省改,勢不能一一更正,真是糟糕!
日來忙于演講及各新出雜志之征文,各處演詞又勢不得不自行寫定,自傳萬不能即時續(xù)寫,乞諒之。雜志登載長文,倒多隔期一次,非必須每期連續(xù),自傳偶有間斷,不但現在勢必如此,即將來亦不能免。佛蘭克林自傳,即分三個時期,隔多年始完成者。況弟之自傳,即完成,最近的將來,亦未必能全部發(fā)表,至多只能寫至北伐以前也。弟對于自傳,在取材、結構及行文,都十分慎重為之,不愿草率從事。萬望先生勿以速成期之,使弟得從容為之,能在史材上、在文學上成為稍稍有價值之著作。世人粗制濫造,日得數千言,弟不能亦不愿也。普通賣文糊口者,無論興之所至與否,必須按期得若干字,其文自然不足觀,望先生萬萬勿以此辦法責弟寫自傳,倘必如此,弟只有擱筆不寫,只前寄二章了事而已。出版家往往不顧著作者之興趣,此市上壞書之所以充斥,可為長嘆者也!率陳乞恕,此祝
撰安!
弟獨秀手啟〔一九三七年〕十一月三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