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妙峰山圣母靈簽》的分析

文學(xué)的美 作者:朱自清


在這篇短文里,作者只就所謂“靈簽”的本身加以分析;其他相關(guān)的問題,暫不涉及。

簽共五十三條,每條末有“板存琉璃廠會遠(yuǎn)齋,甘姓公議助善”一行;板已漫漶,不知刻在何時。此項簽語的來歷,未暇檢查,不能知道。又五十三的數(shù)目是偶然還是當(dāng)然,也因未能檢查比較,姑從闕疑。

簽的形式如下:

詩是七言四句,是一定的,但用韻卻多不依通行詩韻,如第三簽以“通”(一東)“驚”(八庚)“兇”(二冬)相協(xié),顯系北方的方音。有些句子竟似無韻,如第十一簽首句次句用“和”“多”兩字相協(xié),第四句末字卻用“榮”字,便是一例。平仄與“黏”也有錯的。這可見此項簽詩決不出于高等文人之手;大概是些半通不通的文人做的。他們既那樣地不熟悉詩的格律,為什么還要保存詩的形式?我想這是傳統(tǒng)的關(guān)系,卜筮之詞,向為韻語。七言四句之簽詩,現(xiàn)在我尚不能確說是起于何時,但不會在唐以前,是一定的;——從現(xiàn)在說,來源大約也總很久了。相沿如此,自然不敢更張;況且用韻語多少有些神秘的氣氛,若全用散文,便成直頭布袋,會減卻簽語的莊嚴(yán)。所以如妙峰山的簽,寧可解而又詳,那四句詩幾同虛設(shè),卻還要保存著,無非以裝門面而已。詩語簡單,卻不籠統(tǒng);大抵總指出幾件比較具體的事,如財利,官位,疾病,婚姻等,是求簽人常會問到的。

“解曰”一項中,列舉各種具體問題之答復(fù)(也有籠統(tǒng)語,但極少),皆四字一句,無韻,句數(shù)無定?!霸娫弧币豁?,其實還是解;說得專門一些,可以稱為“詳”。這種詳語,全是散文,但也以四字句為主,又皆以“此簽詳之”開端。此“詳”字是“參詳”之“詳”;在江蘇北部已成一個術(shù)語,在北平不知如何。此項中以籠統(tǒng)的判斷為主,間亦附具體事件。“萬事”,“凡事”,“諸事”,“百事”,“諸凡”,“百凡”,“諸緣”等字樣,用得最多,幾乎每條皆有。這顯然因“解”中用列舉法,恐有漏略,故以概括的判斷補(bǔ)充其用。此項詳語中又常說及不幸時解救之法,如“忍耐”,“求神”等,及命運轉(zhuǎn)變之時期,如第十二簽詳語末云,“須當(dāng)祈禱、求神力解救,以待春初,方可遂意。”(此種時期之指示,系據(jù)簽詩參詳;解中無這類話。)

簽分上上,大吉,中平,下下四等。上上全是好話,所謂“并無些些礙阻”。大吉雖也是好話,但多附有條件:如第十五簽詳云,“雖是大吉,奈遲滯而成,不可性急,耐心可也。”又第二十五簽詳云,“凡事不差。秉心求神,自然安泰。惟有婚姻,多有阻礙,千萬不可?!庇值谒氖炘斦Z末云,“只是莫壞良心,自然神明加護(hù)。”不獨詳語中如此,詩及解中,也如此說。中平之義,可以簽語明之:如第十九簽詳云,“先難后易,凡事忍耐,不必性急。如問病癥,不醫(yī)自退。如若強(qiáng)求,反有不測。”又第四十三簽詳云,“年運不通,所作不成。待交立夏,運至福生。內(nèi)有貴人提拔,名利立就?!痹娂敖獯蟮滞耍庵械脑捰袝r說得更壞些。下下如第六簽詳云,“事事不宜。心中改過,向善懺悔,方得吉慶,慎之,慎之!”又第十二簽詳云,“命運不通,須當(dāng)祈禱,求神解救,以待春初,方可遂意?!庇值谌炘斣疲耙磺惺挛?,莫管他非,戒慎守己,方??部?。忍耐一時,可保無虞?!痹娂敖庖膊畈欢嗍沁@種話。上上與大吉簽,有些話是很相像的;中平與下下簽的詳語,也有些是相像的;大吉與中平簽,相像的話卻很少。

在五十三條簽中,上上大吉各十三條,中平十二條,下下十四條,可以說是平均的分配;求簽的人對于四等簽各有四分之一的機(jī)會。其排列的方法,可按四簽一組來說:計十三組,末一簽掛零。前七組較不規(guī)則,其中三組,四等簽皆有,但次序各異;馀四組中,兩組只有三等簽,又兩組只有兩等簽。后六組卻極整齊,每組四等簽,均按上上,大吉,中平,下下的次序排列。最末掛零的簽是上上。此五十三簽,是以上上起,以上上終。

解中所列舉的事件,可以說是依據(jù)人生的普通的經(jīng)驗,或常識的。從這里可以推測一般求簽者的心理。茲按照發(fā)見次數(shù)的多寡開列于后:

1.婚姻 五十一次
2.疾病(或災(zāi)?。? 四十九次
3.見貴(或見賢) 四十三次
4.謀事(或謀望) 三十七次
5.行人(或走失) 三十四次
6.胎產(chǎn)(胎產(chǎn)難或孕生男子貴子) 二十六次
7.詞訟 二十四次
8.求財 十八次
9.求官 十八次
10.失物 十八次
11.經(jīng)營 十七次
12.田蠶 十四次
13.宅舍 十三次
14.防小人 三次
15.出入(或遠(yuǎn)行) 三次

其馀只見一次的從略。我只計算了一遍,數(shù)字容有不盡準(zhǔn)確處,但大體是不會錯的。這里面8求財與11經(jīng)營或可合算,則為三十五次,當(dāng)占第五位。我們平??傄詾樯侔l(fā)財是最普遍的思想,但這里婚姻與疾病卻占了頭兩位。我們雖可以說簽語是依據(jù)常識的,但現(xiàn)在還不能確實知道這些簽語寫定的情形,所以關(guān)于這個問題,也是不能判斷;作者只指出問題之所在吧了?!腥苏f,也許與所祀之神有關(guān),此說可以備考。

除了上上簽盡善盡美之外,其馀三等,卻都附有或輕或重的條件;但卻沒有盡惡的。即使下下簽,也還有解救的方法。如第三十二簽詳云,“動止難行,凡事不宜。家敗人亡,骨肉殘傷。急告神明,祈禳則吉。小心謹(jǐn)慎要緊!”上半說得如何厲害,下半?yún)s說出解救的法子,便不礙了。這種解救的法子,最多見的是“忍耐”,“守分”。忍耐,守分,是因時運不齊。人須任運待時,不可強(qiáng)求,強(qiáng)求便是妄動,必有不測。這是消極的法子。積極的,則有求神念佛,簽中也常見;還有“改過”,“向善”,“正心誠意”,“事事依理”,簽中也說及,但較少見。忍耐是依據(jù)命運的信仰,神佛也是信仰,事事依理,則是理性化:前兩種與后一種是矛盾的,但卻在簽里能并存著。這種思想的態(tài)度,人生的態(tài)度,我相信,正反映著一般民眾的思想式與人生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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